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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服务新知:新定义、新理解、三大误区与五大属性 7 上页:顾客服务真正含义 虽然顾客服务推广运动风起云涌,但许多企业和消费者都普遍对顾客服务缺乏深入理解。在实践中,许多企业都不自觉地陷入了曲解顾客服务、放大顾客服务、无限度顾客服务的误区: 误区一,曲解顾客服务:把产品里面的某些构成部分当服务 有的企业把正常的配件、包装、安装及质量保证如三包(包退、包换、包修)等等一些完整产品的构成部分当作是对顾客的服务。其实这些都不是真正的服务,而是整个产品的必要组成部分,没有这些部分,产品卖给消费者就不完整。如空调,消费者自己不会装空调,空调产品必然要包含安装及调试工作,在空调安装好、正常运转以前,该产品基本销售过程还没有完成,试想:谁会去买一台不会运行的空调呢?至于质量保证,更是顾客在购买商品时支付价格的一个重要部分,还是以空调为例,谁会支付上千元给企业,而主动要求和心甘情愿买回一台劣质货呢?质量的价值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已经体现在支付价格中。质量是产品的重要属性,是产品的一部分,当然不能算是服务。 误区二,放大顾客服务:把热情“三陪”当服务 有的企业为了把产品销出去,硬了心在“顾客服务”上下功夫:一,客人来了,专人去接,车最好用大奔,如果能警车开道,那更好;二,客人到了,美女美男去陪,吃喝玩乐,从头到脚一条龙,总之没有让客人尽兴不行;三,客人睡了,不妨使点美人计。对于终端消费者,企业也倾尽“服务”热情:如医药保健品公司对医生们“体贴入微”,房产销售公司招美男美女做销售员,啤酒公司招美丽促销小姐,等等,不一而足。美丽热情是好事,但分寸不明,让人搞不明白消费者到底买是企业的产品呢,还是买企业销售人员的这些“服务”本身。由于这种方法在某一时期对某些人有效,一时之间,这些歪门邪道倒成了企业营销的成功秘诀。其实,这哪里是顾客服务,这明明是另一种变象行贿,或者是在销售另一种非法“产品”。 误区三:无限度顾客服务:把满足顾客任何要求当服务 更有的企业真的“以顾客为上帝”,“消费者的需要就是我们的神圣使命”,只要消费者有要求提出来,我们就应该无条件满足,这些的服务观念尤其存在于许多以提供劳务服务为主的服务性行业。本来满足顾客服务要求无可厚非,但并不是指企业要满足顾客的任何要求,凡不是企业应该提供的服务范围之内的服务,企业有权在礼遇顾客的同时,不予以服务。因为服务是有成本的,而且也是受到法律规范的。那么,什么是企业应该提供的服务呢?一是该服务必须是正当的,二是该服务没有超出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企业总不能卖给你一根针,然后还要把你和这根针一起送货上门吧。 我们认为,只有深刻体会以上所说的真正的顾客服务的概念,并且克服许多认识障碍,真正把顾客当作与自己同生共死的商业利益共同体,我们才能走上正确的顾客服务之路,身体力行,真心付出,以赤子之心赢得消费者的关爱和肯定。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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