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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避税天堂的门


中国营销传播网, 2003-10-23, 作者: 邹山, 访问人数: 7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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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诱惑,从群岛飞来

  一些离岸公司争相出海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利益的趋使。根据了解到的信息,类似的离岸法区在香港、澳门和其它一些地区普遍存在。手续简单、待遇优厚成为它们的共性。一般而言,注册一家离岸公司至少能为注册公司、企业带来以下7个方面的好处:

  1、当今世界经济日益一体化,商业越来越呈现跨国界的发展趋势,企业也经常用跨国经营来增强企业实力,扩大企业经营区域。而注册一间海外离岸公司则成为企业走向世界,开展跨国业务的捷径。

  2、一个企业向美国出口产品,需要申请配额及一系列的相关手续,这中间需要多花费一到两倍的成本。而如果该企业拥有一个海外离岸公司,由企业向离岸公司出口产品,再由离岸公司向美国等发达国家出口,就可以绕开关税壁垒获得免税待遇,并且还能够成功地绕开出口配额限制。

  3、绕开外汇管理,方便引资。我们都知道,注册一家海外离岸公司,然后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海外融资和在香港或新加坡的二板上市,相对而言会比较简单便捷。而且,由于海外离岸公司的资金转移不受太多约束,公司在资金使用上也很方便,很多通过这种方式上市的企业,干脆将在海外资本市场募集的资金先放在海外的离岸公司,再根据国内企业经营的具体需要,逐次将资金汇往国内。

  4、法律环境宽松、保密性更好。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等地是部分自治的英国殖民地,其公司法以英国商业公司法为基础。宽松的法律环境以及对公司业务的高度保密,使上市公司自身安全具备充分保障,极大减少了各种风险因素。

  5、避免双重税收。所有离岸法区均不同程度的规定了离岸公司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免交当地税赋或以极低的税率(如1%)交纳,有的甚至免交遗产税等。

  6、方便的注册程序。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有专业的注册代理机构代为完成,不需要注册人亲自到注册地进行操作。

  7、简便的公司管理。离岸公司无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即使召开,其地点也可任意选择,自由度较大。

  案例:

  国际税收“A计划”曝光

  ##跨国公司财务总监找到一个著名的税务筹划师,向他抱怨:由于公司两个部门在不同国家,每年由制造子公司向销售子公司卖出产品所实现的利润,由于要向两个公司所在国缴纳大量的所得税,导致公司账上最终所剩无几。

  在“离岸绿洲”建立贸易中介公司,以此合法规避跨国公司内部制造公司和销售公司需要缴纳的公司所得税。这就是注册离岸公司的最直接利益,这种推动力量十分巨大。

  按照建议,该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了一家中介贸易公司A,按照税务筹划师为他们设计的税收计划,该公司下属的泰国制造公司B,今后将产品以接近成本的价格先卖给开曼的中介贸易公司A,再由贸易公司把产品以接近市场正常的售价卖给公司在海外的各个销售公司。

  这样,制造公司和销售公司由于产品的买卖差价都很小。因此,各自的销售利润接近于零,其负担的公司所得税自然大大降低。而大量的利润到哪里去了呢?当然是留在了开曼的中介贸易公司。而这笔可观的利润却因开曼免征所得税而最终节省了国际纳税额,节省了企业经营成本。

  据了解,在专家提供的税收筹划原则中,他们特别强调了两个细节:

  第一、设在开曼的中介国际贸易公司A不能在任何一个销售子公司所在国设立常设机构,这是因为很多国家是根据常设机构标准来确定,是否对外国公司来自于本国的经营所得征税。

  第二、中介贸易公司A不仅要在开曼注册,而且管理机构也同时必须设在开曼。否则,目前很多高税率国的规定将“管理机构所在地作为本国居民的判定标准”,中介贸易公司存留免税的高额利润将会被课税,合法避税的计划可能会由此而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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