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营销传播网 频道导航
在线投稿     

会 员 区 网站地图
首页 动态 文库 知识 资讯 社区 服务

高级搜索

EMKT营销文库
最新文章 最热文章
读者推荐 全部文章
麦肯特培训课程

麦肯特提供优秀的营销与管理培训课程、内训与咨询:

* 领导者之剑 - 突破思维
* 情境领导 经理人之培训





专题 | 精品 | 行业 | 专栏 | 关注 | 新营销 | 战略 | 策略 | 实务 | 案例 | 品牌 | 企划 | 企业与人
中国营销传播网 > 营销案例 > 个案解析 > 2003年度十大企业危机公关案例

2003年度十大企业危机公关案例


中国营销传播网, 2004-02-20, 作者: 叶秉喜庞亚辉, 访问人数: 8724


7 上页:第 1 页

  案例三:长虹:海外“受骗”风波

  3月5日,《深圳商报》刊载《传长虹在美国遭巨额诈骗,受骗金额可能高达数亿》一文,文章称:长虹在美国遭遇巨额诈骗的消息在业内传播甚盛,似乎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并且称长虹受骗已惊动了外经贸部。该报记者对此传闻还进行了多方求证,感觉事态确已严重等等。尽管在3月5日晚长虹进行一系列的危机公关,对《深圳商报》的“报道不实”进行了“澄清”。但危机还是来了,让人措手不及。3月6日股市开盘刚一个小时,四川长虹就遭受了突如其来的巨量抛售,股价上演高台跳水,到收盘时股价下跌4.22%,成交2600多万,创出了去年7月以来的巨量,甚至影响了大盘的走势。此后数天内,国内各媒体开始了对“长虹在美国遭巨额诈骗”事件的各种角度的追踪报道,形成一边倒的声音。

  公关得分:60分

  理由陈述:

  长虹在这次看似突如其来的公关危机中反应的速度是比较快的,该公司在寻找到公关危机产生的根源后于3月5日晚即展开了一系列的危机公关举措。这些措施体现了危机公关处理应该具备的及时性、全面性的原则。纵观对此次公关危机所采取的措施,长虹基本是围绕着防止负面消息扩散——提供正确的消息——发表权威说法——改善形象——提升形象这一条主线进行,脉络比较清晰。在危机爆发的当天,长虹就及时提供给各大媒体一份声明,虽然这份声明有一些简单和模糊,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负面信息的扩散。其次,在危机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开展系列的政府公关、媒体公关、公众公关,使危机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的同时并尽可能地重塑企业形象。尤其是长虹依靠与政府的良好关系,展开政府公关,让绵阳市委出面说话,使《深圳商报》在显要位置就《传长虹在美遭巨额诈骗》一文进行了澄清,起到了积极的效果。而长虹公开声称将保留采取法律途径解决“被诈骗”事件,同时邀请律师通过网站和其他途径向股民说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误报”媒体索赔损失等,则是稳定股民信心的一个手段。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长虹在处理公关危机方面也存在不少败笔。总结起来有这样几点值得反思:首先,危机管理不到位。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建立公关危机的预警是非常重要的,最好最完善的危机公关是把公关危机“扼杀在摇篮中”。但是由于长虹内部管理的混乱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公司没有全员公关意识等因素的存在最终导致危机的爆发。其次,同行关系不融洽。长虹公关危机事件直接反映了长虹与竞争对手关系的恶劣程度。长虹董事长倪润峰在北京参加全国政协会议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就直接指出,这次危机是由基地设在广州的一家香港上市的企业所放的暗箭,目的是打击长虹的声誉。可见长虹与同行之间的关系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地步。第三,媒体关系不和谐。长虹作为国内知名的大企业,但是在媒体的沟通上却没有与大企业的身份相匹配和协调起来。实际上从1999年开始在媒体面前就显得非常被动。长虹“遭诈骗”被爆发出来后,北京、广州等国内各大媒体开始了大规模跟风和炒作,除了给沉寂已久的家电市场增添几分热闹,给人们增添了一些茶后饭余的谈资之外,更重要的是反衬出长虹与媒体的关系不和谐。尽管一些媒体对长虹“遭诈骗”事件听取了长虹方面的意见,并就此做了分析,但就总体而言,大部分媒体在对长虹的报道上对长虹本身是不利。  

  专家点评:

  媒体业的发达,使得新闻信息越来越成为同业拼抢的稀缺资源。在感触或愤怒于新闻骚扰的时候,我们的公司管理者,特别是一个上市公司管理者,是不是想过:为什么不把你的屋顶做成透明的呢?!“透明”是对公众的责任,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陈宁

  案例四:富士:“走私”丑闻

  2003年关于“富士走私和富士施乐走私”的传闻在坊间流传,而后关于“富士走私”新闻不断被传媒曝光,问题的焦点又更多的集中在珠海真科身上。富士一直以沉默作答,仅有的一份“与自己无关”的声明更显示出其大有逃避中国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企图蒙混过关之意。在媒体公关上,富士更多的是“义正严词”,试图使媒体屈服。

  富士“走私”丑闻更是遭到同行的诟病。柯达全球副总裁叶莺对外宣称:柯达对珠海真科的“灰色行为”早就有所耳闻,珠海真科以前的“不规范运作”伤害了柯达。乐凯也表达了“极为不满”的情绪,并早就收集了有关真科的“违规资料”,并上报国家经贸委。“在我们看来,富士与中港照相本来就是一家。”“中港照相参与走私,富士难脱干系!”富士成为了众矢之的。

  对于富士涉嫌走私事件,富士(中国)副总经理小泉雅士称,无论是富士总部还是富士(中国),都从来没有给珠海真科投过一分钱。实际上珠海真科只与富士总社的代理商有关。有关“走私”的传闻与富士公司无任何瓜葛。

  可经过调查表明,在中港照相的旗下,竟有十几家“富士”名号的公司。富士,本该紧急采取危机公关战略,力争平息危机,将危机可能带来的损害降低到最小限度,以保住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中国市场。可是令人遗憾的是,在其涉嫌走私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的前提下,富士居然未采取任何的危机公关策略,而是在珠海真科东窗事发后,干脆把自己推了个一干二净。 

  公关得分:5分

  理由:

  当今时代,与公司公共关系一道发展起来的还有另一个趋势:记者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兴起在各个层面并进行监控。随之而来的则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发展的“丑闻报道”。

  国内媒体与公众对于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看法也在发生着变化,先是认为它们是“天使”,随着时间的推移,传媒与大众逐渐认识到一些跨国公司的“另一面”,媒体对于跨国公司的报道也逐渐从“宣扬”转为“揭幕”,承担起了向公众披露跨国公司危机的重要职责,这同时也是国内媒体市场化的需要。而部分跨国公司又对自身的不合法和违常理行为在媒体面前遮遮掩掩,不肯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不主动与媒体和公众沟通,之间必然产生碰撞。在很多时候,由于跨国公司对中国媒体的不理解或者处理不当,往往促发了危机。而又由于公众与企业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关系使得公众受媒体舆论影响较大,所以危机公关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考虑如何向媒体进行公关。

  富士在媒体公关方面一直差强人意。关于“富士走私和富士施乐走私”的消息不断被传媒曝光,而且富士在遭曝光之后还以沉默作答。“与自己无关”的声明也推卸责任进行敷衍。而在对待媒体上又采取“义正严词”的态度,试图使媒体屈服。富士一纸声明函发给北京某著名财经媒体,表示要诉诸法律来解决被曝光事宜。事与愿违的是,就在富士发出声明后的两个星期后,北京这家报纸仍然利用较大的篇幅对富士以及“胶片”走私事件作了追踪报道,并配有社评性的评论,大有将曝光“富士走私”事件进行到底的决心。富士作为一家国际性的公司,在媒体的沟通上却没有显示与跨国公司身份相匹配的风范。“走私”事件被爆后,北京、广州等国内各大媒体开始了大规模追踪报道,则更是把富士与媒体不和谐关系表露无遗。与柯达相比富士缺乏了一种与媒体互动性的双向沟通。这种双向的沟通不仅仅是一种物质利益上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在精神层面上的东西。

  富士之所以得了较低得分值,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其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法规的底线。

  专家点评:

  除了愤怒,没有其他,开放的中国不需要这样的“投资者”。“富士”要做的是,重建底线!——陈宁


1 2 3 4 5 页    下页:第 3 页 8




欢迎作者投稿,投稿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本站投稿协议(http://www.emkt.com.cn/article/send.shtml)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相 关 文 章(共11篇)
*2006年十大危机公关案例 (2007-01-19, 中国营销传播网,作者:游昌乔)
*企业危机背后的战略剖析 (2005-09-21, 中国营销传播网,作者:谭晨辉)
*岿然于危机的七大法则--2004年中国企业危机盘点 (2005-01-04, 《中外管理》2005年第一期,作者:罗志勇、岳阳、张锡龄)
*杜邦:都是特富龙“粘”的祸--2004年危机公关盘点之一 (2004-12-03, 中国营销传播网,作者:游昌乔)
*危机公关,中国化妆品厂商的一个致命缺陷 (2004-07-26, 中国营销传播网,作者:林海池)
*杜邦“特富龙”危机公关给中国企业的启示 (2004-07-21, 中国营销传播网,作者:周忠)
*态度胜于事实--从“患者集体起诉”看同仁堂的危机公关能力 (2004-03-01, 中国营销传播网,作者:王逸凡)
*新闻策划:危机公关的一把利器 (2003-12-12, 中国营销传播网,作者:郭羽)
*危机公关的“七星剑法” (2003-11-21, 中国营销传播网,作者:洪仕斌)
*危机来时,你必须接招 (2003-01-15, 中国营销传播网,作者:李海龙)
*接招危机公关 (2002-11-05, 《智囊》,作者:雷永军)


主页关于麦肯特关于网站招聘信息广告服务联系方法

版权所有©2000-2021 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麦肯特®、EMKT®、情境领导® 均为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未经书面明确许可,本网站所有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和转载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


本页更新时间: 2024-11-23 05: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