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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上岛事件,特许的咖啡有点苦 7 上页:第 1 页 焦点问题集中到“杭州上岛与海南上岛”签署的合同上来,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如果有效,则显然受法律保护,杭州上岛可以使用上岛商标。如果无效,则显然杭州上岛在法律上存在有侵权行为。 在杭州上岛有可能处于下风的这场官司来看,以季红波为代表的广大浙江上岛加盟店则极有可能成为这次事件的大受害者,他们都是直接从杭州上岛处特许获得经营权,一旦杭州上岛败诉,他们都面临着抉择,要么,向上海上岛交纳加盟费用,接受上海上岛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要么,另起炉灶,改换品牌,重新装修,但这样就意味着要放弃“上岛”品牌在当地市场上已经建立起来的影响;而且,还得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虽然很多上岛咖啡现已经改为“两岸”咖啡进行经营,但对顾客群体毕竟已经造成了一定影响,改版后的“两岸”与“上岛”在口味、价格、服务等还能一致吗?而且,咖啡西餐业本身是极注重文化氛围的,“两岸”与“上岛”的文化是否有冲突目前还很难说。 从本次事件折射出,国内在连锁特许过程中的很多不规范现象,有些现在看来是一些小事情,但可能会为日后经营带来隐患,成为日后重大事件的导火索。加盟商在加入连锁特许系统时一定要注重细节,不能掉以轻心。 据悉,陈文敏一直擅长经营,但后来因欠别人钱,便将海南上岛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因而退出了海南上岛。一心发展杭州上岛的业务,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光浙江,就已发展上岛连锁加盟店100多家。这些加盟店每年需向杭州上岛交纳4~6万的加盟费用,正是这笔巨大的诱人的加盟费,成为杭州上岛与上海上岛的利益冲突点。 目前,国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商业模式,主要是两种:一种是厂家直接特许给终端加盟商,一种是厂家先授权给中间商,再由中间方特许发展终端加盟商。所以,有意从事特许经营的商家,必须注意理清楚其中几层基本关系,并注重其中的每一个细节。 一、特许总部与特许中间商的关系 从事件来看,杭州上岛方只是海南上岛(后来的上海上岛)的特许中间商,海南上岛作为特许总部,即商标的所有人。杭州上岛只有商标的使用权,而使用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得由双方的合同决定,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受法律保护。陈文敏是原海南上岛的股东,正因为这种特殊关系,也许使得当时海南上岛和杭州上岛的合同存在诸多不完整性,因而导致了后来事件的发生。 当特许总部涉及产权交易、商标转让等时候,往往是事故高发的时段,特许中间商尤其要注意用合同来保护自己。 二、终端商与特许中间商、特许总部的关系 终端加盟商不管是和特许总部直接加盟,还是通过中间商加盟特许体系,在选择品牌加盟时,都必须要注意几点 1)所加盟的品牌的商标的真伪及合法性。 2)商标的所有者是谁,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3)上级特许者如果是中间商,则要求其出示其与特许总部的合同,审视合 同是否具有合法性及其合同约定的权限等,中间商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价格等体系是否和总部一致;如果是厂商,则要关注其是否具有特许资格,是否拥有合法的商标、债权状况等。 4)自己的上级管理者是谁,是接受总部的统一管理还是又中间商的管理,货品配送是源自总部还是中间商等。 5)如果是通过中间商加盟,则要特别注意特许中间商是否具备实力和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本次事件还没有最终结束解决,因为杭州上岛与上海上岛的这层特殊关系,也许能获得庭外和解,但也许还会牵扯进更多的恩怨是非。在事情没出最后结论之前,广大已经加盟杭州上岛咖啡的加盟商们,则显然只能在忐忑不安中等候和维系着他们的经营,品尝着优质的上岛咖啡苦涩的另一面了。 未经本人同意,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 airelly@soh.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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