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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状告的不是华为?

知识产权保护揭秘


《中外管理》2004年第五期, 2004-05-09, 作者: 方兴东, 访问人数: 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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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服从国家利益!〗

  知识产权保护是利益平衡机制,因此它与国家经济、生活水平、产业发展等因素密切相关,是社会综合问题。就像布什所有行动都有一个根本准则——“符合美国的利益”;制定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根本准则就是“符合中国的利益”。那么,到底什么样的保护有利于中国的利益?

  近年,知识产权制度已经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艾滋病药物的价格问题,是知识产权制度与发展中国家利益发生冲突的一个最好证明。

  软件也同样如此。有美国专家认为:提升软件正版率,不能依靠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而应该以更便宜的价格使得那些盗版率较高国家的用户,能够用得起软件。因为他们中大多数人之所以使用盗版,仅仅是因为买不起,原因就这么简单。那种宣传价格不是盗版根源的说法是自欺欺人的:别说微软的软件对于越南、中国这样发展中国家的用户过于昂贵,连财富500强的公司都已承受不起了!

  是的,知识产权早就应该走下神坛,回归现实: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就是以自己国家的利益为最高准则!设立知识产权制度,就是为了有利于自己的发展,为了鼓励技术创新,而决不是简单地为了保护跨国公司的财产,为了满足发达国家的利益最大化。如果药品可以由于道德等因素降价,为什么软件不能步其后尘,给那些真正需要软件的人提供他们能够买得起的软件产品?

  实际上,所有经济发展的成功故事,从19世纪的美国,20世纪的日本、台湾地区和韩国,都是在很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下,得以起飞,以此实现非常容易和低成本的技术转移,直到本国的技能和本地产业发展到发达水平,这时才采取较为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自身利益。但是,根据最近的报告,同样的经济发展战略(以模仿实现产业跨越式发展)由于美国在全世界推行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而濒临绝境。

  那么,世界上究竟有没有国家通过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而后来居上发展起来?可惜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成功案例!CIPR(知识产权委员会)主席、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John H. Barton说:“如果我们杜绝发展中国家的模仿战略,那么我们将彻底缩窄他们实现经济起飞的选择权。”

  创新是一个后发国家奋起直追的核心动力,但是面对巨大的落差,期望“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不现实的。中国在今后很长时间内,也主要依靠技术引进、吸收和模仿他人,积累创新能力。应该在遵守国际基本准则的前提下,尽可能保持低水平的保护,最大程度降低技术引进和技术扩散的壁垒和成本,最大程度获得发展动力,逐步培育自我创新能力。

  在利益的大旗下,还原知识产权的真实,还原我们自己的真实,还原我们解决问题的真实。知识产权,让虚伪走开!

  〖英特尔的WLAN之争〗

  2004年年初,一场精彩的技术标准(内核当然还是知识产权)大战在中关村展开。这就是定于2004年6月1日实施的无线局域网WAPI国家标准。由于该标准与英特尔等美国公司的现有技术不符,美国WLAN联盟希望布什政府能够考虑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不公平贸易诉讼,或通过多方渠道来说服中国方面放弃WLAN中国标准。3月3日,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商务部长唐·埃文斯、贸易代表罗伯特·佐利克三个人要求中国政府放弃国家标准的联名信,也在国内外媒体上大为炒作。2004年3月10日,《京华时报》刊登文章《WAPI遭英特尔抵制,迅驰笔记本可能受影响》,将反WAPI力量的主力英特尔第一次推向主流媒体。英特尔一改过去几个月暧昧的态度,明确对新颁布的国家标准说不,抵制我国即将推行的无线局域网设备WAPI安全标准(笔记本电脑等产品)。在媒体上,一些商业利益团体加紧利用“FUD”战略,以消费者、技术先进性和标准可操作性等微观的具体的问题,动摇人们对国家标准实施的信心。行业垄断巨头对付比自己弱小竞争对手时使用的最“下三滥”的竞争手段,就是通过吓唬对手及胆敢与对手合作的公司,利用各种手段动摇竞争对手客户的信心,使其产生先动摇,进而怀疑的心理,从而挤掉质量和技术优于自己的产品,使之难以有效形成市场力量,确保独家垄断。

  但是,这一切都无法改变最后的结果:中国在WLAN国家标准面前没有任何退路,英特尔除了接受现实也别无选择!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决定这场争端结果的不是别人,恰恰是这些跨国公司本身。正是它们对中国市场利润无止境的贪婪,和无节制地利用技术领先优势滥用知识产权,使得中国政府和产业部门别无退路。最惨痛的教训就是DVD产业。其实,中国企业并没有直接使用DVD核心技术挣钱(零组件厂商才直接使用核心技术的专利牟利,才理所当然交专利费),而仅仅是组装和营销而已。但是,现在国内DVD厂商每年30多亿的专利费超过了中国前10家DVD厂商的年利润之和,而且还远没有休止,如果全部按照跨国公司开出的帐单交纳专利费,每台几百元的DVD居然要交20美元的专利费!专利猛于虎,中国DVD业因此濒临毁灭性的打击。

  再比如,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PC市场,每年销售的PC已经达到1300多万台,联想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了将近30%,这已经创造了PC市场的奇迹,因为一般PC市场冠军的市场份额很难超过20%。可是,联想虽然表现如此出色,但是居然无法活得自在,2004年迫于形势,不得不大规模裁员和重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英特尔无疑是罪魁祸首!英特尔凭借在中国的垄断地位,仅仅在竞争价格之上在中国市场额外收取的不合理收入就高达57亿,远远超过了中国前10大IT厂商年利润之和。这样畸形的产业生态让国内企业何以为继?

  还有更多的例子:微软在中国通过打盗版获取的收入都达近20亿,远远超过了中国前10大软件公司年利润之和,甚至超过了中国前10大软件公司年收入之和;通讯设备和手机产品都由跨国公司掠取主要的利润……这一笔笔触目惊心的学费让我们别无选择。光有市场是不够的,没有技术和标准的主动权,再大的市场都无法让自己的企业成长壮大,迫使我们必须拥有自己的牌。

  过去我们过于幼稚和天真,将知识产权当作“环保、和平、绿色”等词汇一样,把它神圣化。知识产权当然要保护、要尊重,但是知识产权不是绝对的权利。在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有条文明确规定:“可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权利持有人滥用知识产权”。最新修改的《对外贸易法》最显著之处在于加入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章节——第五章《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其它地方与此相配合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其中有限制知识产权权利人滥用权力的规定。我们要将中国知识产权政策真正建筑在促进中国发展的正确方向上,让知识产权走下神坛,回到我们的现实中来,回到国家利益中来,回到消费者切实的权益中来。

  尽管绝大多数中国企业都将知识产权当作很神圣的东西,把技术标准当作是别人的“专利”,但其实一切的核心还是市场,更透彻地说是两个字:利益。而高科技市场力量将是中国可以使用的最重要的牌。国际知识产权的诉讼斗争的真正目的:在规则博弈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本文作者系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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