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绝对反击:反禁摩在行动(一) 7 上页:第 1 页 [来自地方的禁摩报道] 重庆:一路好走行 《重庆经济报》记者 刘隽刚 4月中旬,有消息称:“近期有关方面正在酝酿一场全国范围的‘反禁摩’风潮,将对地方政府‘禁摩’政策本身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甚至不排除起诉这些城市的政府机构的可能。” 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提出禁摩令,中国的摩托车工业受到了极大影响,除了将市场从城市向乡村转移之外,在2004年前,众多生产厂不得不将市场向海外扩张。进入2004年,摩托车工业遭遇出口退税率下调及原材料涨价之后,“禁摩令”与摩托车工业的矛盾被完全激化。 禁摩得了“流行感冒”? 4月20日开始,记者在重庆市相关部门采访了解情况,在市交管局记者获悉,目前重庆还没有发布有关“禁摩”方面的规定,相关人士介绍说,目前重庆市对摩托车的管制,主要还是依照《交通法》执行,“主城区内没有通行限制,按照交通法规,只要摩托车不在大车道上行驶、驾乘人员必须戴头盔、不能搭乘12岁以下儿童之外,禁止的领域主要是针对助力摩托车,助力摩托车不能上路,同时取消助力摩托车牌照,一律采用机动车牌照,从这个范围来讲,重庆目前没有专门的禁摩令。事实上,重庆目前对摩托车的管制,主要是非法的摩托车营运方面有一定约束,此外只要不违反道路交通法规,一般不会受到限制。” 某行业人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实际上,地方政府进行禁摩时,明显地存在一种跟风意识,只要有一个城市率先提出禁摩,其他的城市就都会跟着出台相关的政策。从客观上来分析,这些‘禁摩令’的制订依据是值得怀疑的。这些城市制订‘禁摩令’的出发点,多数是基于一种政府行为,在禁摩听政会的的程序合法性上,都存在很多问题。” 而在记者采访嘉陵集团有关人士时,得到的说法基本上一致。该人士还认为:“‘禁摩令’可以说被一些政府当作形象工程的一部分,他们的几大依据都值得怀疑,都带有明显的不公平成分。” 一刀切,切掉消费者的权利 4月22日,记者在对摩托车生产厂家的采访中,得到了基本相同的观点,“目前提出的‘禁摩令’主要是两个方面的依据,一是交通事故高,二是环境污染严重。而这两个依据是相当牵强的。”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重庆市交管局,希望能够得到交通事故中摩托车肇事的数据,但相关部门称,目前没有这方面的数据。不过,嘉陵集团人士说:“与汽车相比,摩托车的事故率肯定较低的。” 但这一说法,记者在查询中得到了相反的例证,在上海市摩托禁行措施出台背景的相关报道中称:“上海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达到64万辆,约占机动车总量的55%,而上海每天出行人次达3500万,但摩托车仅承担了每天出行量的2.1%左右,虽然对个体来说比较便捷,但对整体而言,却是非常低效的交通工具,已经严重地损耗了上海本不充裕的道路交通面积和十分有限的路网资源。”之后,一份统计资料显示,在上海“禁摩令”出台的2002年上半年发生摩托车事故1081起,造成92人死亡,1143人受伤。报道中称“汽车是‘铁包人’,摩托车是‘人包铁’”,意指摩托车安全性太低。 但整个报道中,没有显示摩托车与其他交通工具事故的比例。 “事故多就把责任归咎为交通工具 ,这种说法实在难以理解,交通混乱难道是摩托车的错么?”某摩托车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说,“相对汽车,摩托车的事故比例低得多,同时,交通事故的主体是人而不是交通工具。而且,交通混乱的问题,应该是管理上的不足,属于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 “禁摩令”的另一依据就是摩托车的排放问题,相关报道中称:“目前我国摩托车废气排放标准低,污染、噪声严重。据了解,一辆二冲程摩托车排放的有害物质,相当于一般轿车排放量的30倍,而性能较好的四冲程摩托车,其单位排放量也达到桑塔纳轿车的2倍。”这一报道中提出了一个很有震撼效果的数据:“我国南方某市摩托车众多,每10万人中,患肺癌的有250——300人,肺癌发病率的上升,与空气污染的加剧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而在记者采访中得到的答复是:“目前我国生产的摩托车排量一般是从50毫升至150毫升较多,更大排量的摩托车数量较少,有250毫升、400毫升几种,即便是最高排量的摩托车,也达不到1000毫升,而汽车则至少都是1000毫升以上的排量,从这一层面讲,汽车的废气排放应当远高于摩托车。” “另外,从污染状况分析,之前生产的摩托车都是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的,而即将执行的欧洲标准,从技术上说,完全可以达到环保的要求,所以摩托车是主要污染源的说法是缺乏根据的。当然,在有些摩托车生产企业中,也会出现质量不过关的产品,但随着摩托车市场的逐步淘汰,这些小型的生产厂家,必然会退出这一市场。同时,对摩托车噪声严重的说法,我们并不能认同,这种说法,最合适的比较对象就是汽车,相比之下就一清二楚了。”采访中,也有说法较为过激的企业人士称:“一些城市能够容忍冒着黑烟的旧车在大街上喧嚣而过,却不允许摩托车通行,你说这是摩托车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摩托? 在记者的采访中,多数观点都认为,在目前的消费市场上,摩托车与冰箱、空调、汽车等消费品一样,都属于能够满足大众需求的普通商品,也都会出现一些负面的影响,但部分城市在制订政策的过程中,将摩托车单独隔离出来,本身就带有极大的不公平性。 嘉陵集团某人士称:“这种不对等的做法,显然对整个汽车工业(摩托车属于汽车工业)不利的,‘禁摩令’的出台,直接压制了摩托车工业的发展。如果你看统计资料就可以知道,摩托车产业每年上缴的利税达到几百亿元,养活了多少人,解决了多少就业问题!以嘉陵集团为例,一个企业带动众多配套厂,直接带动了几十万人的就业,而出台这种不对等的政策,是一种因噎废食的举动!” 而一些消费者在采访中也表达了不同的看法,最为直接的几种说法分别是:“摩托车安全不安全,看你怎么骑,就算是‘铁包铁’,你在公路上横行还能不出事!”“汽车的价格我们目前根本无法接受,就算能买得起车,也不一定养的起,就以我的车为例(排量125毫升),每月的支出大概在200——300元左右,如果是汽车,这个数字后面就得加个零。当然,不骑车、不买车也可以,只要你愿意去挤公交车,或者是出租换班的时候有足够的耐心站在大太阳下等了。” 多数消费者认为,这种政策的出台对摩托车消费者是不公平的。“如果我在农村就不会有这方面的担心,但城市里的消费者就不得不做别的打算。”就摩托车市场状况来讲,目前重庆摩托车消费群多数以农村用户为主,购买的摩托车价格都相对较低,而城市居民购买的摩托车则趋于较高价位上,“多数城市用户会选择比较气派、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中高档车型,如果禁摩,就算有所赔偿,你能心甘情愿地把摩托车丢了?”一位经销商在形容消费者的时候说到:“现在的摩托车不仅仅是代步工具,而是集代步、送货、娱乐和休闲为一体的消费品,在目前汽车价格还不能为更多人接受之前,摩托车是最为适合的一种交通工具。从客观上讲,这个市场应该遵循市场规律,而不是人为地干涉,倘若更多的人开得起汽车,买摩托车的人自然就会相对少些。从政府来讲,完善交通管理方面的工作,使交通运行更为合理化,才是解决交通问题的关键。” 济南:夹缝中的挣扎 《中国汽车报》记者 班卫东 2004年2月11日,济南市环保局向济南市政府提出一项建议——在“一环路以内禁止二冲程摩托车通行”。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济南的“一环路内”是济南的中心,也是绝大多数市民工作、生活的核心区域,这一建议所涉及的市民之多可想而之。摩托车一族和普通市民与济南环保局的意见更是针锋相对。 早在1999年4月,济南市就针对摩托车实行过“禁牌令”,禁止对二冲程摩托车上牌。2000年1月,济南市对摩托车部分“解禁”,允许环保摩托车在济南挂牌上路。 2002年10月,济南市政府又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提出“从2003年起,市区及章丘市,公安部门对二冲程摩托车不予挂牌。同时,公安部门要进一步调整摩托车行驶路线,限制行驶时间,尽快淘汰污染严重的摩托车。” 2004年1月1日,济南市公安局又发布了两个《通告》,规定摩托车和货运机动车、微型、小型普通客车自2004年1月5日起在市区部分主干道将分时间、分路段通行。2004年2月11日,从济南市环保工作会议上传出,拟在一环路内禁止二冲程摩托车通行。 普通市民:买不起汽车,不骑摩托骑什么? 对于禁摩的消息,市民一肚子不满,有的市民认为,禁行摩托车是一种对摩托车族的歧视,济南市现在各种各样的车很多,通行的不仅有汽车、摩托车,甚至还有农用车、马车、人力车,干嘛非禁摩托车?要说有污染,不仅是摩托车有污染,许多重型汽车、公交车、农用车也有污染。老百姓的摩托车买车挂牌是公安部门同意的,年检也交了费,审查也是合格的,为什么说禁就禁? 也有的市民认为,城市治理污染,我们应该支持,全市的几十万辆摩托车说禁就禁,与报废没什么区别,市民造成的损失谁来补偿?摩托车目前是济南市民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不让骑摩托车,接送孩子上学怎么办,上下班怎么办,特别是有的小区不通公交车,上下班就没法出门了,再说,上下班时间济南的公交车非常拥挤,取消了摩托车之后,将会使济南市业已拥挤不堪的公交车更加不能承受,目前济南市内的公交车时速仅10公里左右,比步行好不到哪里去,如果禁行摩托,城市瘫痪的可能性也很大。 有的交警认为,摩托车虽然有一定污染,特别是单缸摩托车,污染更甚,但是摩托车停放面积仅有汽车的1/5,其通过能力远远好于汽车,是疏散交通的最好工具,全面禁摩实在没有必要。 业内人士:禁摩不合理也不合法 业内人士分析说,济南市的摩托车保有量,远远低于国外和国内发达城市,摩托车是市民出行、上学、购物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摩托车的节能、排放、安全等问题并不是摩托车本身所造成的,关键在于进行正确引导,比如可以像发达国家那样严格控制排放、车速、限载人数等济南轻骑集团负责摩托车销售的人士认为,济南限摩、禁摩有很多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地方,做为厂家,我们有生产的权利,我们向地方交税;作为市民,他们有选择产品的权利。市民一旦购买了产品,得到了公安部门的批准,就可以上路。如果政府想避免摩托车带来的空气污染、交通事故,可以通过提高企业生产标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来实现,完全没必要说禁就禁。 省汽车行业协会有关专家认为,摩托车作为汽车行业的一部分,应该充分认识到摩托车工业的重要地位。据原国家经贸委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的摩托车工业在国家投资不多的情况下,经过从无到有、曲折徘徊、漫长艰苦的发展历程,已成为富有生命力的产业,目前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接近1%。摩托车工业的发展还带动了钢铁、塑料、电子、化工、油品、橡胶、造纸等原材料工业和机械加工、测试设备等相关工业发展。 此外,摩托车工业的发展吸纳了大量劳动力,创造了相当可观的就业岗位。 从这些角度上来看,禁摩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城市不仅不应该禁摩,而应该鼓励老百姓购买摩托车,以减轻公交压力和促进摩托车工业发展。 环保部门:治理污染,禁摩势在必行 济南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人士介绍时说,从治理空气污染,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角度看,禁摩势在必行。 “在济南,影响济南市大气污染的因素主要有三项:一项是扬尘污染,一项是燃煤污染,再就是机动车尾气污染。”近年来,扬尘污染、燃煤污染都在大幅降低;“只有机动车污染在逐年加重。而二冲程摩托车的尾气污染又特别严重,对其禁行势在必行。” 据济南市环保局某工程师介绍,二冲程摩托车发动机由于机油和汽油混合在一起,造成一定比例的油气混合气未经燃烧直接排出,混合气不均匀燃烧时,会产生更多的有毒气体。检测发现,二冲程摩托车排放的碳氢化合物,相当于一辆轻型汽车的8.89倍,每公里一氧化碳的排放量相当于一辆轻型汽车的5.42倍,几项值相加,一辆二冲程摩托车的尾气污染差不多相当于5辆轻型汽车。据介绍,摩托车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三种:一种是一氧化碳(CO),空气中如果含量过高,人们就会慢性中毒;第二种是碳氢化合物(CH),其中部分是致癌物质,可在人体内长期积累;第三种是氮氧化物(NOx),其中一氧化氮达到一定浓度后会引起人体中枢神经的瘫痪和痉挛,二氧化氮达到一定的含量后则对人的呼吸系统和免疫功能产生巨大危害。 济南市设立的“机动车排放污染影响及综合防治措施研究”课题组测算发现,济南市摩托车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为:1.76万吨、0.82万吨、0.05万吨,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中的23%、7%和2%。 交警部门则认为,摩托车相对于公交车运力来说是一种低效的工具(当然这是理论上的说法,济南的实际情况是公交车全国行驶速度最慢),摩托车行驶速度快、稳定性差,在所有的机动车当中,摩托车交通安全系数、安全性能相对较低,济南市目前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已达53万辆,约占机动车总量的60%,摩托车的管理应该加强,当然完全禁摩是不可行的,要禁摩必须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列个时间表,一步一步地实施。 政协委员:禁摩当慎行 日前,济南市召开 “两会”期间,人大、政协委员对于市民反响强烈的禁摩问题进行了讨论,有的委员提出了禁摩应该慎行的建议。他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理由。 一、摩托车排污不能一概而论。城市中的二冲程摩托车在逐渐消失,四冲程摩托车成为主流,许多大企业生产的摩托车,尾气指数已达到欧洲二号标准。而排放超标的摩托车主要是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车主在继续使用,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对这些车辆进行核查,强制报废。济南市可借鉴一下外地缩短报废年限的经验,通过更加科学合理的手段来管理摩托车。 二、禁摩未必能缓解交通压力。在道路交通日趋拥挤的情况下,济南市对占地面积相对轿车来说要小得多的摩托车实行限行,对缓解交通压力的作用究竟有多大,有待考验。同时,因摩托车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大部分都是由无牌无照、假牌摩托车造成的,政府部门不能因噎废食,为了管理上的便利而牺牲摩托车合法拥有者的利益。 三、禁摩会影响百姓出行。济南市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在许多地势比较陡的地方,自行车上坡比较难,而摩托车就容易得多。所以,在这些地方周围,摩托车会成为居民首选的出行工具。禁摩会对这些居民的出行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禁摩对经济发展起负面作用。在汽车对大多数家庭还是奢侈品的情况下,摩托车的价位决定了它成为普通市民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和载货工具。目前我市的摩托车保持在40万辆左右,许多住在禁行路段附近的居民只能将摩托车放在家里,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同时,一些周围县区的农民、个体户以及不少下岗职工,还要靠摩托车来谋生,禁摩后会影响他们的生活。而且,摩托车产业是我国较大的产业,从事生产、销售和维修的人员不少,禁摩将会使企业调整战略,不利于保护就业,对经济的贡献作用也会减弱。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主页 │ 关于麦肯特 │ 关于网站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版权所有©2000-2021
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麦肯特®、EMKT®、情境领导® 均为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未经书面明确许可,本网站所有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和转载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