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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回款风险的几个策略 7 上页:第 1 页 化解应收款风险的“零风险”策略 有人曾经有个“渠道”若“渠”的生动比喻,笔者在此套用一下,来探讨一下如何化解应收款风险的“高招”。在我们的销售工作中。厂商(制造商)就象这一大水库,一直控制着整个灌溉系统流量。经销商是分散在各地的小水库,它从制造商那里获得水,并通过水渠向田间送水;零售商就是田间地头的蓄水池,农民从池里取水浇田。这个形象的比喻是说必须要有一条畅通无阻的渠道、通路。产品才能从工厂顺利的“流”到消费者的手上。可以想象一下,如果零售商不及时回笼它欠经销商的款,经销商就不能保证及时回笼厂商的货款,厂商一旦资金链断裂工厂就会面临倒闭的风险。因此,厂家应该除了考虑零售商从经销商的进货量,还要兼顾零售点对经销商的货款回笼情况。 笔者曾经服务过一家医药企业。厂家的业务员主动关心经销商的市场运作,并将自己接来的定单让经销商去送货。而且常常派下有经验的业务员给经销商的业务员培训,教会他们谨慎的选择零售商。在这里,厂商并没有把代理商当“外人”,而是作为企业的一部分来看待,把经销商当作企业的一个个直销部来看待。这种以心换心,以经销商利益为重的正确定位不但提高了经销商的热情,而且也使他们从内心将厂家的产品当作自己的产品去铺货、去催款。不但提高了应收款的回款率,更降低了厂商的货款风险。有人说“不代销是等死、代销是找死”,这句话从侧面也反映了厂商在考虑经销商利益的问题上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试想,如果厂商的工作真正做到位了,还会出现“代销是找死”的问题吗? 化解应收款风险的“创新”策略 新产品在开发新市场时,常常有些左右为难。对经销商铺货吧,担心货款不安全。毕竟与新经销商是初次交道,防人之心不可无。让经销商现款提货又找不出足于说服的理由。特别是开发一些不知名产品的中小企业往往会面临进退两难的局面。这就需要厂商开动脑筋并结合市场实际和自身产品情况搞搞“创新”。笔者认为应收款的风险不是独立存在的,常常是渠道风险“造就”了货款风险。现在,笔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谈谈通过渠道“创新”而化解应收款风险的案例,为读者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思路:笔者公司的产品属中低价位的产品,主要消费群定位在农村市场。在和县级经销商洽谈时,县级经销商压根就不同意我们现款现货的政策。即使我们表示承担超市、卖场的进店费、端架费、导购员工资、促销品费用等,经销商仍然不同意。我们又和几家规模稍小的经销商悄悄接洽了一下,仍然找不到同意现款提货的经销商。如果给经销商铺货并且承担进店费、促销费等市场开发费用的话,我们将会面临资金周转不灵的局面。为了近快打开市场,我们只有让一步了。我们首先选择一些在县城有影响力的超市、卖场。铺进去的货,动员经销商按70%与我们结算。然后,我们派业务员随同经销商的业务员甚至经销商本人到各个乡镇去送货,这批货,不用经销商现金提货。我们在每个乡镇选择一家零售商,由于经销商和零售商平时的客情就维护得比较好,一般情况下,零售商能很爽快的就付了现款(他们不放心厂家却对本地方的经销商有一百个放心,我们的产品即使卖的不好,他们还可以和经销商去换其他的产品)。我们的业务员则忙着上货、做产品陈列、登记零售商档案等。随后,我们将经销商应得的利润留给经销商。我们充分利用了经销商的网络资源和客情关系,铺出去的货转了一圈后变成了现金。我们做的前期工作虽然很多,可我们不但降低了资金风险而且将渠道做深了,做透了。如果靠零售商上们提货,这笔货款就不知到要压到猴年马月了。 催收货款的“游击”策略 有人说,收帐是门“技术”活,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要不世上就不会有那么多千奇百怪的“讨债”公司了。笔者做了几年的销售工作,就要了几年的帐。总结了几点催款的“游击”策略,以供参考: “敌进我退”:对于的确是由于一时资金周转不灵的经销商,在催款时应要求对方承若回款的确切日期,并相应减少供货、或者停止供货。在收款日期一定要拜访,即使出纳不在,也应该尽可能的要求支付。 “敌驻我扰”:对于付帐不干脆的经销商,应该经常性的上门催收、电话催收。甚至蹲点守侯,不达目的誓不收兵。 “敌疲我打”:对于赖帐型的经销商,应该将导致麻烦的话率先说出来,不听对方的解释或说明苦衷,以免落入对方圈套。并和上一级主管同行,要求对方核对帐目,并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盖章,为最坏情况的发生做好一切准备。 “敌退我追”:经销商往往不敢面对成群的债权人。他们通常的策略就是一个字“躲”,比如常常不在办公室。这时就要花点气力,比比耐心了。往往是那些有恒心的业务员最先结到款。因为,经销商不可能老躲着不见人啊,只要碰上了,一般是能结到款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帐龄不要拖长,时间越久,货款就越难收到。美国一家相关机构研究表明:影响应收款回笼的主要原因就是帐龄,其次才是帐款金额。研究显示,二年以上的欠款回收率平均只有20%,而二年以内的往往80%能够收回。另一个问题就是有些厂家有种收多少算多少的心理。常常要求经销商先付一部分款,而最终却导致了不能全额收款的结局。 因为文字叙述的需要将经销商比作了“敌人”,但在营销活动中,我们的厂家的业务员千万不能有这种“敌我之分”的想法,当经销商出现财务危机的时候,我们应该多从维护经销商利益的角度去思考,帮助经销商度过暂时的难关。对厂商来说经销商就是自己的衣食父母。毕竟“和气生财”,有钱赖着不还的经销商还是极少数。 薛家海,市场操盘手。有丰富的医药、保健品营销经验;有一点“闯”的精神、“冒”的精神。曾经在私营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营销部门任职。认为市场营销不是一个孤岛,企业营销责任不仅仅由营销人员来承担,它是企业所有员工共同的责任。欢迎对本文发表看法:QQ:413470391,电子邮件: xuejiahai@21c.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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