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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利华VS宝洁:日用消费品行业的欢喜冤家 7 上页:第 1 页 商业间谍战 在过去几年里,美国其它产业的发展十分迅猛,但传统产业的增长却极其缓慢。联合利华和宝洁都面临着华尔街金融巨头的压力,在残酷的竞争面前,两家公司为争夺市场份额使尽了招数,甚至动用了商业间谍。 2001年4月,宝洁公司公开承认,该公司员工曾雇用由越战期间当情报人员所开设的公司,取得商业对手联合利华有关护发产品的机密。宝洁公司在一份声明中指出,宝洁雇用了一家公司进行商业间谍活动,包括从其它公司的“垃圾堆”中获取信息。在这个名为“大牧场”的刺探计划中,宝洁雇用的间谍向联合利华的员工谎称是市场分析员。宝洁承认此举违反商业守则。事后,宝洁公司辞退了涉案的三名员工,并归还了80份文件给联合利华公司,其中就包括从“垃圾堆”中获得的信息。 双方随即为解决争端展开谈判。联合利华的发言人称谈判的目的在于确保联合利华的利益得到维护,但拒绝发表进一步评论。《财富》杂志报道联合利华公司要求宝洁赔偿1000至2000万美元,并由独立的第三机构核查宝洁未来二至三年的产品计划,以防该公司利用取得的机密推广产品。此外,联合利华更要求宝洁将洗头水部门的主要职员抽调到其他部门工作。 宝洁公司对事件的细节守口如瓶,不过该公司坚持说并没有将窃取的情报应用在该公司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上。宝洁还说,它已经与联合利华密切配合,力求事件得到完满解决。宝洁的发言人指天发誓地说:“宝洁公司没有使用也不会使用得来的情报。这是一个不幸的事情。” 这一间谍事件随后引起了舆论的极大争议,人们普遍质疑,搜集情报是否可以不择手段。另外,到底应该怎样看待宝洁公司先有间谍活动后主动坦白交待的做法。根据美国1996年制定的经济间谍法,一家公司通过行窃或欺骗的手段刺探另一家公司的商业机密的行为,就构成了犯罪。但是从垃圾堆里寻找机密是否合法,法律条文却没有明确规定。美国竞争情报学会对此也很迷惑,一方面,他们明确指出在垃圾堆里寻找机密是违法的,但另一方面他们又认为,美国有许多州的法律都认为一家公司的垃圾是被拋弃之物,因此是不受保护的。 宝洁强调由“大牧场”刺探行动取得资料并不违法,不过联合利华公司发言人却表示,芝加哥的法律禁止人们从垃圾桶内偷取任何东西及擅闯私人地方。 逐鹿中国市场 联合利华和宝洁差不多同时进入中国市场。1986年财大气粗的联合利华进驻上海,而宝洁则在1988年进入了当时不是很出名的广州,并且在郊区。 在品牌战略方面,进入中国的十多年中,宝洁一直坚持它那有名的“品牌经理制”,推行一品多牌策略,依靠细分品牌精耕市场;而联合利华在保留自有品牌的基础上,并购、租赁中国品牌充当市场先锋,试图书写1+1>2的营销公式。 随同联合利华进入中国的有力士、多芬、夏士莲、旁氏、奥妙、洁诺、凡士林、金纺、立顿、和路雪等国际品牌,然后联合利华又购并、租赁了中华、京华、老蔡等知名中国品牌,如今联合利华在中国市场一共拥有16个品牌,分布于日化和食品两大领域。而宝洁公司目前在中国销售的产品有:飘柔、潘婷、海飞丝、沙宣、伊卡璐洗发护发系列,舒肤佳香皂、玉兰油香皂、舒肤佳沐浴露、玉兰油沐浴乳、激爽香皂、激爽沐浴露,玉兰油护肤系列、SKII,护舒宝卫生巾,佳洁士牙膏、佳洁士牙刷,碧浪、汰渍洗衣粉,帮宝适纸尿片,品客薯片,得宝纸巾等。无论是品牌数量还是产品种类,宝洁都超过了联合利华。由于双方在产品类别、定位上的相似性,许多细分领域出现了两大巨头激烈竞争的局面。 90年代初,在中国日化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宝洁和联合利华几乎是心照不宣地达成了一个价格和市场上的默契。在价格上,无论是洗衣粉还是洗发水,联合利华属下的“奥妙”和“夏士莲”与宝洁属下的“汰渍”和“飘柔”价位基本趋同;在销售上,联合利华立足于华东市场,宝洁立足于华南市场。双方对对方的根据地一般都不会有大的动作。 但是面对中国厂商频频的进攻,坐不住的联合利华在1999年的11月份大力出手,一下子把“奥妙”的价格下调到了3.5元。并放弃了原来分割市场的默契,在华南也掀起了销售推广的热潮。 价格战在中国的百试不爽又一次被验证了。价格下调以后,联合利华迅速抢到了宝洁原来在洗衣粉上第三的位置,并成为城市洗衣粉的龙头,在上海市场它的占有率甚至达到了空前的37%。 坐上业界王座后,联合利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停止价格上的动作,并极力塑造自己的主流品牌形象。比如广告的变化就从开始的“污渍油渍,不留痕迹”,变成“越洗越鲜艳”,再到2001年的“有她不怕脏,孩子快成长”,联合利华广告的主体思想已从对产品功能的单一介绍,转变到了对于品牌形象的再塑和维护。 就在此时,已经蓄积能量达两年之久的宝洁开始发力,最具杀伤力的一招依然是价格战:其旗下的汰渍洗衣粉一下子从6块多下降到3.5元。热卖潮开始从广州向全国席卷。汰渍洗衣粉在珠三角已经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通过此次降价,宝洁希望加快向全国范围内的业务推进,提高市场占有率,重新确立洗衣粉行业的王者地位。 除了洗衣粉,联合利华与宝洁短兵相接的产品还有:夏士莲“黑芝麻”VS润妍(洗发水);夏士莲“黑芝麻”“绿茶”VS伊卡璐(洗发水);力士VS潘婷(洗发水);力士VS舒肤佳(香皂、沐浴露);中华VS佳洁士(牙膏);旁氏VS玉兰油(护肤品)……不必细想,可以列出长长的一串名单。 就营销模式而言,双方各有千秋。但在整体战果上,联合利华已不可与宝洁同日而语。在2002-2003年度中国最大的500家外商投资企业中,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以近73亿元的营业额高居排行榜第33位,而联合利华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不到26亿元,仅排在第142位。在企业形象方面,宝洁连续多年成为中国最受尊敬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利华则没有这种幸运,由于并购或租赁的品牌中除了中华牙膏以外,其他品牌要么自生自灭,要么悄无声息,要么面临重大危机,联合利华因此背上了“民族品牌杀手”的恶名。从联合利华最近修补对收购的中华牙膏的宣传,到对中国公益事业的更多帮助,我们可以看到联合利华在中国市场形象上与宝洁的争夺。 2004年,宝洁与联合利华在中国市场相继获得自由身,独资之后的联合利华与宝洁又站在了新的起跑线上,接下来的将是一场值得期待的龙争虎斗。 百事可乐的董事长罗杰·恩里克曾经说过,如果没有可口可乐这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恐怕百事就不能开发更好的产品,也没有这么高昂的竞争精神。这句话同样适用于联合利华或宝洁。可以想见,只要不出意外,这对欢喜冤家之间的持久战还将一直打下去。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为北京蔚蓝远景营销顾问机构市场总监,联系电话:010-84832577,电子邮件: china54@12.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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