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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作伙伴?还是在绊手绊脚? 7 上页:第 1 页 黑方诊断:问题根源在于代理体制 区域代理体制的弊端在于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代理商的发展空间。比如北方区的代理商做得很好,他想扩展到南方区,但如果厂商不给他这个舞台,策略不会轻易改变的话,他一定会选择其他产品来做,这时候他可能就有两种选择:如果和厂商的关系比较好,这家区域代理商可能会为厂商考虑,做一些自己不重叠的产品,比如原来做白酒,现在可能去做红酒;但如果不为厂商考虑,他可能会做该厂商的竞争性品牌,比如做其他厂商的高档礼品酒,因为他熟悉高档酒市场,这样做对公司自身发展有好处。但对原来的厂商来说,这可能是致命的打击。 但这恰恰是厂商自身的策略造成的,因为在一个区域内,酒的市场份额就那么大,而代理商要发展,那他的出路肯定是要寻找其他产品来做,借此实现向其他区域的扩张。但如果厂商让其做全国代理,就可能避免产生这个问题。 这样一来,如果该区域代理还是觉得生意不够做的话,那就只能是其能力问题,不是厂商没有给其空间。人往往是这样,你没有给他空间,他有些能力没有发挥出来,他一定会怪你,并想其他各种办法发展;但如果你给了他空间,没有做起来,他就没话说了。 蓝方诊断:树大分叉是必然的 这和厂商的政策有关。对厂商来说,自己对代理商控制得越多,利润率就会越高,所以酒业厂商一般都愿意这样做。 从我个人来看,厂商这样做是对的。在商业利润的驱动下,厂商的通路大局已经定了,何必还要改变呢?没有必要变。厂商不可能因为某一个通路环节的问题,而改变整个通路体系。 代理商当然很难解这个套。因为游戏规则是厂商定的,不是代理商能够定的,就像我们要做五粮液的产品,那就要听五粮液的安排;要做茅台的产品,那就要听茅台的安排;如果不愿意服从某一厂商的游戏规则,可以换一家厂商来做,并制定一个彼此都能认同的游戏规则。对于区域总代来说,如果其定位在做大范围总代理的话,那就可以再找一家小的厂商。原来的业务还继续按照原来那家厂商的游戏规则玩,在此基础上另外再铺一个摊子,做另外的东西。就像一棵树一样,原来只有一个主干,但大了以后就要分叉,也只能分叉,否则可能吃不饱。 当然,原来那家厂商可能会认为区域代理占用了自己的资源,所以区域代理可以不做竞争性品牌,不选择与原有厂商相冲突的产品,否则可能会被厂商干掉。 时评:残酷与公平的辩证法 [/b] 市场竞争是残酷的,同时也是公平的;没有残酷也就不可能有公平,同样,公平也是建立在残酷的规则之上的。 本期案例恰恰说明了这个道理。 市场竞争的公平缘于参与竞争的商家对利益的共同追逐。在这一前提下,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利益集团走到了一起,并在大家共同认可的游戏规则之下展开合作,并获得各自利益。但是,在弱肉强食的供应链中,游戏规则的制定显然是强者的事,对于弱者来说,接受这样的规则,既公平,也残酷。 在该案例中,弱者的发展壮大一旦损害了强者的利益,或者有可能损害强者利益,必然会面临无情的扼杀。竞争规则的残酷本质也就原形毕露了。但是,这种残酷同样也是一种公平,否则其他区域总代理可能会面临残酷的局面。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个词:竞合。它既代表了各方面利益竞争与合作的微妙关系,也反映了残酷与公平的对立统一。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为《酒海观潮》杂志编辑,联系电话:13510142799,电子邮件: huyan512@sin.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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