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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巧不工、举重若轻--促销大战如何接招? 7 上页:第 1 页 大巧不工“举重”若轻 反观“非典”期间,业内商家在销售促进方面也不乏“亮点”,但多数只是为了销量而促销,在执行过程中没能和自身的品牌形成整体联系,从而造成了“左手打右手”的尴尬境地。笔者以为,在企业进行销售促进之时,除了必须与品牌核心价值形成Whole communication (整体联系)之外,还要明确的是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必须同时考虑对消费者短期激励与长期培养多重工具的综合使用,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立足于今日,成长于明日。因此,各种营销工具在实际使用中并不是孤立的,而需要根据企业的营销状况和营销目标组合运用,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影响力。 基于上述前提下,促销活动应力求差异化。这里所说的差异化不是要求企业一味的去追求“创新”和标新立异。而是在活动设计时要有效针对目标消费群体的消费心理进行创意,利用活动的内涵突破消费者实施购买的最后一道心智。以产品作为促销物料看似节约了成本,但实际上会导致市场的快速饱和,降低产品销售量。根据笔者了解,现在的消费者常常购买完自己所需物品后还要给家人买点小物品,以求得自我消费后愧疚心理上的平衡。因此,促销物料选择应力求兼顾消费者的家人,如:丈夫、恋人、老人、孩子等,促销活动如能有效突破消费者心理上的最后防线,活动的成功比率将会大大提升。火美人在活动中赠面膜应该说是物料上的差异化,但还是没有达到“兼顾”的要求。而中科减肥的活动主语“好女人总是想着家”的活动创意,和其促销物品围绕家庭用品的展开,此举看似无意、实则有心,它有效地打消了女性消费者只顾个人的愧疚心理,暗示和鼓励女性放心消费。 另外,品牌广告与销售促进是不可偏废的,二者应是有机结合、优势互补的,通俗的说,品牌广告提供了购买的理由,销售促进则提供了购买的刺激,促销活动应属于“临门一脚”。而促销活动的广告必须与品牌广告的形象相符合。否则,消费者就会对活动的真实性产生疑虑。一个好的活动创意如果没有人去参与,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这就涉及到活动的告知度,活动是否通过传播渠道进行了有效的告知?告知采用的方式是否与品牌形象相符合?在没有作好上述工作要求之时,再好的活动创意也会失败或夭折。中科减肥在活动告知中采取了地面发传单的形式,这就和中科院的形象产生了差异,最终导致活动中途夭折,经销商对这次活动的告知方式也颇有争议,活动实施中配合消极,这些都和告知方式的欠妥有着密切的关联。 销售促进既然是“临门一脚”,很显然,其活动目的是实现最终的产品销售,这就要考虑到活动实施的现场和目的要求。终端活动位置的选择决定了该次活动的收益。我们说到了终端客流量的分类,在宣传客流量大的终端,其特征是:消费动机不明确,只是平时的必经之路或偶尔路过,这类终端位置只能是起到宣传的作用,实施活动的目的就要有所调整。 而消费客流量大的终端,其特征是:消费动机明确,本身就是为消费而来,且极有可能是该终端的固定消费群,这类终端位置就需要加大“临门一脚”的力度,以实现销售促进的最终目的。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不断的加快,所承受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过于单调的促销活动很难引起他们的兴趣,由此以来,活动中消费者的参与比率大大降低,活动目的也就很难实现。在此前提下,商家的促销活动有必要增加趣味性的内容,如:凭证兑奖、积分返利、游戏竞技等。但这中间也存在一个“度”的把握,内容过于复杂的活动会让消费者觉得浪费时间和精力而止步,所以,活动的趣味性有简单、针对性、便于参与的前提要求。另外,活动时机的把握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大型的销售促进活动如果在时机上把握不好,很容易给产品的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终端为王”的时代,企业处在买方市场中,对产品实施销售促进是不可避免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如果不能够审时度势、洞察秋毫,只是一味的盲目跟进,只能陷入行业混战中落的两败俱伤。真正的高手往往是审时度势、举重若轻。正如孙子所说:不战而屈人之兵!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为智汇三略营销管理咨询机构首席顾问,联系电话:13181733179,电子邮件: wzg156@sin.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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