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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宝”记——企业家价值几何?!

扼腕青春宝的悲情&健力宝的悲剧


《中外管理》2005年第七期, 2005-07-03, 访问人数: 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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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视野

健力宝对经营者说“不”的结局

   冯根生谈到了张海,因而我们有必要将笔触转向争夺健力宝这个表面上的闹剧、本质上的悲剧。

  健力宝悲剧从形式上已经落幕,可以说是鬼神各归其位,但树欲静而风不止,它带给中国经济改革的反思远未结束。

  健力宝乱局的真相如何?一群资本玩家何以能在国企改制的宏大叙事中风生水起、“搅得周天寒彻”?对此,中央电视台、《财经》杂志和国内外多家媒体已做出全面报道。事实大致如下:

  卖给有钱人

  2001年下半年起,健力宝业绩连续下滑、企业内部多年累积的体制问题日益突出,李经纬团队也感压力巨大。以转制求企业出路已成当务之急。但出于对李经纬团队的不满,作为所有者的佛山市三水区政府坚决主张出售所有国有股给外来收购者。

  在经过与新加坡第一家食品公司、法国达能等20余家战略投资者密切接洽之后,最终三水区政府于2002年1月15日与张海达成交易。控股协议约定:张海出资3.38亿元人民币,占健力宝75%的股份,剩下25%股份中的15%由张海今后再次出资收购,政府占10%的股份。双方并商定:3.38亿控股资金由张海分3次付清。

  令人不解的是,面对如此重大的收购,当地政府当时居然并未请财务顾问提供中介服务,也未对买家资信进行调查。  

  当其时也,李经纬已是执掌健力宝17年半、年逾62岁的企业家,而张海不过28岁,此前是国内有名的“特异功能大师”和资本市场操盘者,身兼数家投资公司老板和高管。当2002年8月底张海在亚洲最豪华游轮“处女星”上盛大“登基”时,急火攻心的李经纬则早已在1月22日因脑溢血住进了医院。

  “有”钱人的空手道

  别具讽刺意味的是,玩惯了所谓“资本运作”的张海兜里并没有钱,也不打算自己出钱收购健力宝股份。于是张海开始寻找真正愿意投钱进来的玩家。几经辗转,祝维沙出现了。2002年3月20日,正大科技成立,张海、祝维沙、叶红汉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3∶3,祝维沙入资2.38亿,张、叶二人未实际出资。5月1日后,正大科技成为健力宝的收购方,健力宝集团董事长仍然由张海担任,祝维沙、叶红汉并未进入董事会。

  此后,张海以健力宝品牌、经营性现金流和银行贷款进行多轮资本运作。到2003年12月23日,当地政府的持股比例减至8.87%。当年,健力宝出现重大生产事故,导致价值2亿元的产品报废,全年巨亏达到3亿。

  2004年,健力宝所经营的产业进一步凋敝,多元化经营劳而无功和张海对企业管理的极度混乱导致三大股东的关系迅速恶化。到2004年7月,祝维沙、叶红汉控制了董事会,8月,董事会免去了张海董事长、总裁职务,祝维沙开始掌权。然而,此时的健力宝几成空壳,资金严重缺乏、生产全面停顿、银行催债频仍,政府、职工、供应商、经销商集体发难,祝维沙自感大势已去。于是,为了迅速解套,几大利益相关方不久就站在了同一条战线上,开始谋划将健力宝再度转手。

  明眼人谁都知道这是一个黑洞,但偏偏有人敢于火中取栗,这个人就是年过半百的李志达。2004年11月上旬,李志达以1.66亿元的价格收购了健力宝集团91.1%的股份(实际入资1.08亿),开始了梦中控制健力宝的征程。但是,出于对李志达的不信任及对当地经销商利益的维护(经销商希望联合控制健力宝),作为小股东的政府拒绝李志达的实际控制。2004年12月6日,当地政府再次接管了健力宝的日常经营,收购方派入健力宝集团董事会的成员被全部驱逐。

  此后,别具黑色幽默意味的是:中风的李经纬“复出”了,“有钱人”张海、祝维沙被抓了……

  健力宝作为敢于和“两乐”抗衡的中国饮料业巨头,在创牌企业家李经纬的领导下,年营业额曾高达60亿元,几乎是当地税收的一半,是闻名国内外的民族企业。

  而现在,健力宝就这么径直倒下了。

  如果卖给经营者……

  健力宝案的实质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产权所有方轻率地将一个重要的国有企业交给了一个根本不想经营实业的资本玩家,而玩家们内部的利益纠葛引爆了矛盾的导火索。

  谁应该为健力宝的悲剧负责?该负责的仅仅是张海吗?如果当年政府将健力宝卖给了李经纬,结果又会如何?令人痛心的是,在当年健力宝股权出让决策会上,李经纬曾问为何抛开曾为健力宝的发展付出心血且饱含深情的管理团队,一定要对外出售?决策者当即表示要价4.5亿元才肯出售,而且只给一周时间。这个要求对于只领国企工薪的李经纬团队而言,无疑是个天大的难题。于是,健力宝很快就卖给了张海。于是,悲剧发生了。

  整理编辑:萧三匝

  主题智慧

谏言着眼“国退”之后的长远  

  本刊记者 萧三匝■

  张海对健力宝的悲剧结局并不痛心,并曾在电视上为自己辩解:他做的一切都是对的,他为健力宝赚了好几个亿。

  国企改制何解?是否只有公开拍卖一途?在考虑国有资产要卖个好价钱的同时,能否兼顾管理层优先的原则?十五大报告中就提出了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方针,如何将这个方针落到实处?

  不可见物不见人!

  在对健力宝的悲剧溯源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文魁认为:要强调治理转型的重要性,在于要改变产权改革中“见物不见人”的思路和方法。公司只有作为一个运营体存在才有意义,也才有存在的必要,其市场价值也才会高于资产清算价值。而且,对于改制后企业而言,维持运营状态对于地方政府和利益相关者也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治理转型失败,将冲击企业的正常运营;企业正常运营受到冲击,又会反过来加剧公司治理危机。

  从公司治理角度而言,国企产权改革相当于“并购”。因此,新的实际控制人是谁,就非常重要,政府及银行等债权人应掌握国企并购者的真实身份和相关信息。因为政府作为拟转让产权的实际持有人,要尽可能保证这样的大宗产权交易不流产。特别是我国国企产权转让的转让款大多并不是一次结清而是分期付款,所以政府尤其应准确掌握并购者的真实财务状况。

  政府应该清楚产权改革后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是谁、是什么样的人,这样才能尽量避免“所托非人”。

  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府在国企产权改革中要非常重视对并购者的识别和筛选,甚至谨慎到宁愿牺牲卖价目标,以求取可靠之人(包括为政府所熟悉和放心的国企管理层)和可靠之发展后劲。

  针对青春宝的现状,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潘承烈教授对本刊指出:拍卖只看到了有形资产,没有计算无形资产,冯根生个人的无形资产怎么算?——2000年,权威部门曾将冯根生个人的无形资产评估为2.8亿元,但冯根生说这是“量”而不“化”——企业家价值如何体现?谁都知道企业家对企业经营的成败起80%的作用,如果唯钱是论,将会导致国有资产和国有经营者的双流失。承认创牌企业家的贡献,在某种程度上就等于承认了名牌对国家经济的贡献。

  何不藏富于民?

  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吴春波教授在接受本刊专访时,从另一个侧面对此进行了解读:员工持股是各类企业发展的一个方向,调查数据表明:员工持股比例和持股面越大,企业的运营效率越高。,那么,青春宝是否可以争取进行员工二次持股?冯根生及其管理团队可否制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员工二次持股方案?企业成功的秘诀很多,但很重要的一条,是企业家一定要掌握企业的命运,企业不能落入资本玩家手中。当然,企业与政府应该建立更为有效的沟通渠道。在这方面,国内很多国有企业家应该向前一段改制比较成功的先行者学习。

  在记者采访的学者中,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的邓荣霖教授对青春宝的事情很了解。他的意见有两条:一是当地政府应该将青春宝的情况如实地向国资委反映。既然政府决定将国有股向管理层转让是国资委出台文件以前的事,那么已有的决定就应该执行,而不能收回。这样做,也是出于发展当地经济的需要。二是通过青春宝的案例,决策机构应该认识到国有产权改制应该有新思路,既要加强产权转让中的监管,杜绝自买自卖、暗箱操作,又要充分尊重企业家的历史贡献,承认企业家的价值,不能顾此失彼。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在实践中加以完善。

  也有专家认为:是否完全采用拍卖的方式出让国有资产,根本上是到底藏富于国,还是藏富于民的问题。如果只注重眼前利益,企业也不可能持续地为国家贡献财富;而如果藏富于民,则能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企业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杨 光

  主题评论

谁来为“社会资产”的增值负责?  

  ■ 本刊记者 杨 光

  究竟谁错了?

  在我们深入解剖“双宝”(青春宝、健力宝)案例以后,一幅幅画面、一个个问号就总是萦绕眼前,挥之不去。

  回想着冯根生的悲情眼神,回想着李经纬的轮椅沧桑,他们操劳一生、功勋卓著,现在为自己的人生价值争取一些回报,为付出一生心血的事业争取更大的空间,他们错了吗?尽管他们只是“委托人”,说白了只是个“保姆”,但如果“孩子”在他们手中得以茁壮成长,有了出息,他们希望孩子还能继续叫他们“妈”,而不是给一笔养育费后就此恩断义绝,他们错了吗?可另一方面,国资委有限的人手,却手握庞大的国有资产,因而不得不谨小慎微,他们最终只能选择“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只能积极地争取将国有资产以最高价变现,同时也只能稳健地对经营者们说“不”,他们错了吗?郎咸平先生虽然没有经营过一天企业,也没有体验过一天凭票买肉的困窘,但他精于核算混沌复杂的帐目,每天担心本就说不清的国有资产忽然间流失殆尽,难道他错了吗?甚至于,即便深陷囹圄的张海,就没有一丝自己的委屈和无助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必然逻辑,每个人都站在自己的角度遵循“自圆其说”的“真理”。然而,这些逻辑,这些真理的总和,却经常是悲剧。因为,没有人站在全局的角度,来看待局部。

  但总要有人去考虑全局!因为悲剧,从“一亩地产万斤粮”至今,我们已经承受了太多……

  政府只管“国有”资产?

  海尔CEO张瑞敏有句名言:战略决策的关键,并不在于决策本身,而在于一个正确决策之后的后续决策。

  国有资产卖也罢,不卖也罢;MBO也罢,不准MBO也罢,那后续决策呢?谁来为后续决策及其后果承担责任?国资委的职责是“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错!特别是在国有资产依然“国有”时,尤其正确。但是,如果在国有资产退出时,国资委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依然只是高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我们就不禁要画一个问号了……

  因为国有资产退出的结果,绝不仅仅是国库里多了一笔现金,而那笔资产本身依然存在,只不过不再国有,而成为“社会资产”了;资产流动中的利益冲突也依然附着于这些社会资产上在继续发酵。那么试问:政府作为社会利益分配的协调者、社会效率提升的推动者、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导者,对于“国有”之外一切资产,都可以不闻不问吗?难道“国有资产”不仅仅是社会资产的一个局部,而作为政府,不应该跳出“局部”看“整体”吗?

  为此,我们提出:政府,既然是全社会利益的代表者,就应该着眼于“社会资产”的保值增值!

  绝不只是同情……

  那么,如何保障社会资产的保值增值,也就是如何 让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我们的企业,能通过转制能够变得更加长寿、更加强大?

  这就涉及一个基本命题:是资本重要,还是人力资本重要?如果我们还承认“人,是最活跃的生产力要素”,还承认“以人为本”不应是一句美丽的谎言,那么我们就应该思考:现有的“国有资产”、品牌价值,究竟是谁创造的?他们还能不能继续创造?如何还能,又凭什么不准他们继续为社会创造?当我们“以粮为纲”时,凭什么要求他们无私奉献?当我们“以人为本”时,又凭什么要求他们“平等”竞价?

  也许,李经纬的轮椅、冯根生的悲凉,都只是狭隘的“小我”——不错,从全局看,总要有人去牺牲。但当这些百炼成钢的“小我”精英总被果断地牺牲时,我们就不能指望他们永远凭良心卖命,我们也拦不住他们心灰意冷,或铤而走险……到那时,阳春白雪的“大我”又将从何谈起?

  甚至可以说,越是站在全局的角度,单纯地讨论“国有资产增值”问题就越可能存在偏颇。因为举世公认:对整个社会资产的增值而言,国有资产的贡献效率并不高。因此我们困惑:“增值”越来越多的“国有资产”(或“资本”),当真就那么神圣,那么经济吗?

  其实,只要站在更高更广的角度,很多想当然的事都不再想当然。

  责任编辑:萧三匝

  主题动向

长虹MBO之争 

  本刊记者 萧三匝 ■

  2005年5月底,在持续炮轰科龙、海尔、TCL之后,香港学者郎咸平把批评的利刃挥向了长虹。郎咸平认为:长虹成立子公司长虹网络进行管理层和员工持股改革,实际上就是TCL式的MBO。一时间,管理层持股问题再度引起各界关注。

  5月30日,本刊电话采访了刚随赵勇出差北京的长虹对外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刘海中说:“郎咸平的观点不值得理会!郎咸平这次用国资委最新出台的政策批评长虹,但我想他根本没有认真研读过国家政策,也不了解长虹的实际情况。”刘海中指出:长虹是高新技术企业,长虹在去年成立的网络科技公司中首次探索员工及管理层持股新机制,这是在绵阳市国资委批准的情况下进行的体制改革试点。记者随即查阅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确规定了对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进行股权激励试点。

  在回答本刊关于试点面是否会逐渐扩大这个问题时,刘海中坦承:网络公司的实验只是长虹改制的第一步。如果网络公司的实验效果好,长虹会毫不犹豫地将这一改制成果推广到集团其它业务当中。

  但刘海中同时也强调:集团公司高层不会参与子公司持股。刘海中没有讲高层不参与持股的原因,但本刊在和部分专家交流的时候,专家们都认为这当然是为了避嫌。赵勇在经历了几年政府工作后,和倪润峰的凌厉霸气相比,显然更懂得寓刚于柔的“政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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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更新时间: 2024-11-23 05: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