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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扼杀了营销创新? 7 上页:第 1 页 如此悔恨不值得同情。其实,大大小小的创新在我们组织中总是存在的,当我们仍然坐在金山上抱怨自己贫穷时,我们只能责怪自己没有发现组织创新的眼光,或者我们发现了创新,但紧接着却手起刀落,将之手刃夭折,这样的先例并不鲜见。 已经不止一个管理学研究者对我们发出警告:我们的组织存在着扼杀创新的“魔鬼”。营销创新之所以没被发现,或者没被执行,是因为一个组织的“魔鬼”无处不在。管理学者们继续解释说,“魔鬼”总是喜欢在阴暗的角落里潜藏,要曝光“魔鬼”,就必须让阳光直射那些阴暗的角落。 管理学者们认为,一个组织通常会存在五大暗点: ·过分迷恋自己的产品,忽视了产品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让焦点团体(focus group)肆意攻击创意。 ·假象:消费者永远是正确的。 ·品牌框架扼杀创意。 ·把自己当作权威。 事实确乎应该如此:过分迷恋会认为自己的产品完美无缺,从而排斥一切产品建议;让一群客户集中评价新创意,即使是一个好创意,也会被他们批驳得体无完肤;消费者的意见并不永远可靠,有时候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繁冗传统、按部就班的营销流程让创新在流程中根本无法实施;把自己当成权威,别人的一切建议将永远可笑。 对营销创新的不尊重是对创新本身最大的侮辱,还有什么比这些组织“暗点”更为可怕呢?难道我们只有眼睁睁看着“暗点”一步步吞噬着“营销创新”吗?面对组织“公然的扼杀”,管理者能做什么? 也许,一个促进创新在组织中生成的流程和一套有效的激励体制是营销创新最为渴求的,也是管理者真正必须严肃面对的。 IBM公司的研究专家Michael Jefferson认为,创新是“人”的事情。他表示:“公司并不管创新,只须创造适合创新的环境。但糟糕的公司管理将扼杀创新,通常这会导致人才流失。”他还认为,扼杀创新的另一个问题在于短期功利性的价值衡量体系,因为通常创新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开花结果。 如果说现实中有一个如Michael Jefferson所说的真实典范,那就应该是美国3M。“让创新成为企业中每个人的思考习惯”,这句话很熟悉是吗?是的,它是3M公司的原创,并且已经在业内广为流传。熟悉3M的人知道,3M有一整套的流程和制度支持着这句经典名言,比较有名的是“3M三大原则”:弹性目标原则、视而不见原则和授权原则。在三大原则之下,它的员工创新是被鼓励、被尊重、被保障、被支持的。最重要的是,当你的创意被否定时,你可以自己独立去实现,而3M则会在资源上默默的给予你支持。 对比着想想,我们有多少公司能有如此气度?有研究数据显示,创新大部分来自员工基层,但当公司一线业务员提出终端陈列面改进建议时,又有多少公司能把这个建议上传到营销老总那里,又有多少老总能对这些建议予以起码的尊重? 不过话又说回来,气度和尊重虽然重要,但对很多管理者而言,可能是一个十分奢侈的要求。管理者并不总是自觉的,有时候他们也象一头偷懒的牛,需要打一鞭子才肯前进一步,而在组织内部,“鞭子”就是制度,并且更偏重于研究和发掘组织创新的制度。记得发明大王爱迪生在发明灯泡时说过一句话,“研究没有失败,我成功的证明了之前999种材料不适合做灯丝”,组织内的创新研究也是如此。我们的管理应该少一点广告公司“闪电式”凭感觉拍脑袋的激情文化,而多一些爱迪生实验室理性的分析方法。 钟超军,企管硕士,现在某公司从事品牌管理研究,非常愿意结交广大业内朋友,也希望各位朋友能够多多指教!MSN:zcj6688@soh.com,E-mail: newmarketing@16.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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