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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博弈到协作(之二):分歧阻碍销售 7 上页:第 1 页 2、 费用项目额度分配阻碍销量提升 零售商注重各项费用的提取,供应商注重减少费用。如果不能很好地达成共识,均会影响销量。在费用项目上供应商与零售商应达到沟通、协调、相互妥协,最终形成降低一次性固定费用,转而扩大与销量有关的各项费用。 比如,减少以下各项费用: 为了增加销量,零售商与供应商应协商扩大以下费用: 供应商与零售商只有通过协作扩大变动费用,减少固定费用,才能提高销量,使产品在零售终端进入良性循环。 良性循环: 恶性循环: 3. 采购协议产生的矛盾而影响销量提升。 现代零售商均按着播来的条款要求统一管理,于是要求供应商(制造商)与之签订全国性的联采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产品的型号、价格、配送以及不同地区的供应商(经销商)的确定。但是,由于中国市场幅员辽阔,地域消费的差异较大,很难用统一的联采协议中确定的产品满足不同地区消费者的需求。比如,联采协议中签订的是等离子超薄彩电,而在西北地区需要的恐怕是停留在25英寸彩电的基础上,由于联采协议中所指定的配送商可能不经营联采协议中所指定的产品品种,但是为了满足合同条款,就必须为运送该单一品种而进行特殊进货和配送,加大了配送商的物流成本,于是降低了配送商的积极性,从而产生了时常断货现象,影响了销量提升。其它的诸如联采协议中的统一报价等问题,在中国现实生活中也是不现实的,南北差异较大,各种配送成本很难统一,比如说在西北地区从出厂价到给零售商的供货价相差10个点,供货商就可以正常供应。但是,在经济发达的华南地区,例如广东省由于人力成本和物流成本等偏高,即使加到30个点供应商也无利可图,所以,按着零售商实现拟好的合同条款来要求供应商履约,在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中是不现实的。因而建议零售商要兼顾中国的国情,采取灵活的措施与不同的供应商因地制宜地达成协作共识来提升产品销量。 综上所述,对于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分歧,如产品差异、价格差异、促销支持以及物流配送、存储、帐期、发票等等产生分歧,要通过很好的协作方式来解决,共同完成提升产品销量,分享市场利润,达到多方共赢的目的而奋斗。 王乃振,中国行业年度十大经济风云人物 中国十大营销总监 中原十大营销培训师 中国管理科学学会高级会员 行业领导者大型国家一档合资企业集团上市公司营运总经理职业背景 著名的实战派营销管理专家 对中国市场有着深刻的认识 ,能够较好的把握消费趋势,引领产品研发方向,接触并研习过大量的不同背景的国内、国际著名的医药 . 保健品、食品、日化等消费品的品牌运作,熟悉其市场营销理念及运作模式。在市场运作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运作特点稳健具有创新力,善于在市场营销上构建核心竞争力。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联系电话:13775329888,电子邮件: shanshui111111@16.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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