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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愣子品牌”时代来临--任志强为何敢用“大炮公关” 7 上页:第 1 页 “二愣子品牌”时代来临 当然,任志强运用“二愣子品牌”策略,并非偶然,而是由于品牌赖以生存的市场环境发生两极甚至多极分化所致。 从消费水平上看,由于消费者收入存在差异,对于一些高价格商品,并不是所有人都买得起了。比如在商品房行业,对于某些企业来说,只有财富拥有者才是目标客户,依靠得罪低收入者来巩固其高端形象,也未必不能收到效果。即使今天的低收入者日后成为高收入者,然而“一阔就变脸”的也不在少数,就像佃农有朝一日成了地主,照样会榨取其他佃农的租子一样,并不对“二愣子品牌”今后的市场造成威胁。从新浪3月8日的网络调查上可以看到,虽然有49%的网民认为住宅不应该分区,但是“如果有能力住进富人区,不愿意住”的却只有22%。显然,这中间的差距——27%,应该属于“一阔就变脸”的群体。 从消费者的喜好和倾向来说,分化也更加强烈。以往企业的某一市场定位,在思想多元化的今天,还可以在个性倾向上更加细分。 比如不久前沸沸扬扬的“馒头官司”,其实根源就在于受众对文化产品的不同好恶。陈凯歌之所以敢于冒着“赢了官司,输了天下”的风险起诉弱者,站在网络调查一半以上网友的对立面,其原因就在于电影受众在欣赏倾向上分化了,铁杆粉丝终归是铁杆粉丝,得罪不追随自己的一部分人,反而可能巩固另一部分青睐自己的人。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促成了“二愣子品牌”得以产生,那就是存在一个通畅的网络媒体平台。一方面,“二愣子品牌”传播者可以及时得到公众、媒体、专家等各界人士的反馈,确保自身的言行拥有一定数量的支持者,不至于“不分敌我,四处树敌”,触及到社会容忍的底线。另一方面,由于个人博客等网络传播工具的应用和推广,使得传播者可以及时地补充或调整自己的言行,在第一时间告知公众,必要时,还能以“和解”了之。 这样看来,“二愣子品牌”赖以生存的土壤已然具备,那么任志强为何敢用“大炮公关”,也就不难理解了。而陈凯歌是否也算做“二愣子品牌”,还要看其今后的“官司”是否闹得经常。毕竟,偶尔为之还算不上品牌策略。 原载:《市场观察》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为《市场观察》广告主杂志社记者,电子邮件: fang.c.f@16.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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