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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系统发展自有品牌应该有一个度?
7 上页:第 1 页 2、 销售规模的限制。 品牌产品一定要有较大的销售量作为支撑的,没有规模就不能成其为品牌,没有规模就没有价格优势和成本优势,也就没有品质改进的动机和动力。目前国内零售药店的销售规模都不大,跨区域连锁扩张的数量和优势也不突出,最大的老百姓也不过21亿元,那是上万个SKU的销量的总和,加上各地区域市场消费需求各异,因此药店自有品牌产品也就很难形成支撑品牌的数量和销售面。举例来说,若一家连锁药店年销售20亿,现在有800个自有品牌品种,假设销售额占比30%,则每个品种的年平均销售额只有75万元。这个数字,显然很难支撑一个药厂的主打产品生产。药店系统在决定开发多少数量的自有品牌产品时,这个情况一定要充分估量。 3、 若自有品牌产品均为小规模销量,显然很难保证其优质优价。 目前,众多生产企业都按照低成本标准组织生产,虽然都是GMP厂,但是投料、辅料、工艺等方面,还是有相当差异的。一个连基本生存都不能解决的企业,药店系统指望这样的中小企业成为其自有品牌产品的长期供应商,这也是有相当风险的。量太小,谁也不会花更多人力物力去控制质量,也没有费用去控制质量。厂商双方都在追求利润最大化,又有谁来控制质量,OEM商还是连锁药店? 4、 自有品牌的最近瓶颈 药店系统在自身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的现实情况下,又急于扩大自有品牌的数量和规模,而且为了利润亚得生产商供货架很低,生产商由于几乎是微利,且规模不多,必然要求连锁药店现款现货或者先款后货,这样一旦数量剧增,流动资金将是一个瓶颈。由于销售量小,且销量无从预测,须知品牌产品的销量是广告推广和品质给消费者的长期印象形成的,协同的品种,换个不知名的品牌试试就知道了,一定达不到预期的量,这是必然的。因此一年的商品库存周转下来,很可能形成库存积压,资金周转不灵,又不好退货,就只好压库存、压资金,形成药店经营恶性循环。如果由此引发药店系统整个资金链的断裂,其后果不堪设想。 5、 行政销售可能产生的黑色销售期 由于其他低价药比照系统的存在(如大量的、好的或坏的平价药房竞争者),药店品牌不足以形成集客效应(特别是放弃品牌药的销售),原来的习惯性购买者,或品牌药的忠实顾客,现在流失到其他药店。此时的药店系统自有品牌也尚未对消费者形成足够大的吸引力,这将致使那些大面积OEM或过度发展自有品牌产品药店陷入“黑色销售期”。目前的所谓“自有品牌”产品,都是行政销售,就是地方以行政命令方式强迫店员销售,这显然不是市场行为,这样的销售是的店员没有信心,完不成任务遭到处罚而离职者将越来越多!黑色销售期将更加加剧。而谨慎发展自有品牌的药店,则没有这种忧虑。 6、 其他,药店经营面积与货架空间的受限、新品引进率与滞销品淘汰率不成比例,以及黄金陈列位分配不均、营业员素质参差不齐、营销方式不当等,也都是制约药店系统制订和实施自有品牌发展战略的相关约束条件。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自有品牌发展一定得有一个度,等市场成熟、管理能力具备了,在去加快步伐发展,但是按照国际惯例,和普适的28原理,以不超过20-30为宜,否则很有可能是物极必反!自找苦吃! 本文由上海代航先生主笔 李从选,人民大学医药行业EMBA。北京药励学舍高级培训师,中山大学EMBA班特约讲师,国家药监局培训中心客座专家、《中国药店》培训中心高级讲师。十多年从事OTC产品营销策划和销售管理工作经验。历任梅高营销广告公司、厦门桂龙医药集团、广西花红药业、深圳市金活医药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医药企业销售经理、培训部经理、市场部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等职。致力于OTC药品市场营销、终端推广、公共关系、广告策划、广告实务、消费心理、市场调研等方面的实践与研究。在OTC和第三终端及普药整体营销规划,OTC药品终端工作的细化管理与方法创新、终端拦截与渠道拦截、连锁药店的赢利模式、经营管理等方面,有极深刻的体会和丰富的操作经验。发表文章60多篇,为企业作过50多场各种培训。联系电话: 13352902478,0755-82298222,电子邮件: licx6600@12.com 第 1 2 页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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