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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绩效管理之五--“管事”,怎么管? 7 上页:第 1 页 2, 明确当事人和责任人。俗话说“事在人为”,既然事情下来或定下来后,就要有专门人去跟进这事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记得是专人。有不少单位比如某项合同的盖章流程没有专人去跟踪这事,往往合同到了哪个部门,盖了哪些章没人清楚,只有合同自己在几个部门转了一圈把章盖完再自己回来。这就是没有专人负责的弊端的一个表现。 所以,每件确定的和记录下来的事情,一定要有一个专门的责任人来跟进。这个责任人是谁,也要与上面的事情记录在一起。 3, 完成期限。很多事情往往说过就算,没有人关心它完成与否,就是由于很多这样的事情有始无终,在细节上导致了管理的低绩效。只要事情确定了、责任人确定了,那么给它设定一个完成期限或截止日期也是一定要做的。 但是有些事情是没有完成期限的,比如,你有规律地找业绩最差那位下属单独沟通单子情况。或下属们要在每周五早上把一周业绩汇报给你。这样的事情是有规律性的发生的,你可以用制度来确定下来。 4, 跟进结果。对于那些有专人跟进的事情,一般在截止日期时会出现两种结果:完成或没完成。完成的就过了,如果是结果为没有完成的,要有备注说明。 在“备注”说明这里,很多单位往往是写了一大篇,没重点。所以也应该明确一下“备注”的写法。“备注”这里一般是几个重点:主观还是客观造成事情没完成;可控还是不可控因素造成事情没完成;挽回余地可行吗;是否需要换人执行;换后的责任人建议是谁。对于是由主观和可控因素造成事情没完成的,责任人的处理在此笔者就不赘言了,在上一篇“管人”的文章中有介绍,读者可自行找来看看。 一般来说,高绩效的管理,其管理对象会是“单”“人”“事”,这些是管理的科学和学问,并不是遥不可及的艺术。只要管理者在日常管理中多留意,多想办法来不断改善自己对以上三个对象的管理办法,高绩效已经是一件不困难的事情。但是,这是高绩效管理的入门管理技巧了,至于更高程度上的高绩效管理,它要在这基础上应用到更多的管理思维和方法。那些笔者准备在新书《叔公来信—绩效管理与控制的秘密》中再详细介绍了,这里就不赘言。 只有把基础的东西做好了,我们才有可能在更高程度上去创造高绩效的管理。 龙丁健:重庆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毕业,某通信公司营销经理,电脑商网(www.cp.com.cn)名家专栏作者,博锐管理网“销售绩效管理控制”专栏作家。职业生涯历经业务员、区域经理、销售经理、营销经理。重视实践与理论的结合,营销理念信奉“企业利益最大化”。目前在IT与通信行业从事销售领域的绩效管理的应用及咨询工作。E-mail:longdingj@12.com,QQ:392109311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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