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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只选对的,不选贵的 企业请明星做代言人早已不是新鲜事,但演艺圈的潜规则是:经纪公司蒙明星,演出商蒙商家,能蒙八万蒙十万,这种信息的不公开化,让明星披上一层神秘面纱的同时,也让企业恍如雾里看花。 《大腕》中有句名言:“什么是成功人士?成功人士就是只选贵的,不选对的。”但在选择品牌代言人时,这样的做法只能导致品牌的“不成功”,尤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每一分钱都得花在刀刃上,才能在商场的竞争游戏中继续玩下去。以笔者多年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经验,理性地获取品牌代言人峰值定律是:只选对的,不选贵的。 不找“过期”明星 明星有很多种,有一线、二线、三线,又分娱乐、体育、网络、潜力型明星;一线明星代言费可高达千万,而末流明星代言费低至10万以下也比比皆是,那么中小企业要怎样选择才能避免资金浪费同时又达到目的呢? 首先,每位明星都有他的专长,在一些领域有很大的影响力;那么就要考虑明星的专长、气质是否与我们要代言的产品相契合,当然是不能忽略明星的社会美誉度。划定明确的范围,避免走进误区。如果你的品牌想做的比较有英雄气,周润发、李连杰就比较适合,你找一些小白脸来就确实有一点四不像。 其次,不要因为代言费低廉而选择“过期”明星,容易给消费者此品牌已“过期”的错觉;你可以找一线的,也可是二线的,或是三线的,但绝不能一个正在走下坡路的明星,否则也让你的品牌显得过时。 再次,选明星要适逢其时,就是最好是正当红的,如果不是正当红的,就是比较有发展潜力的明星,就像当年签赵薇才20万,后来《还珠格格》一播以后,马上她变成200万了。 巧用峰值定律 选择品牌代言人要“先下手为强”,善于观察和发现“潜力股”。谁最先拥有“潜力股”,此后获得的收益会以几何指数递增。最典型的例子:2004奥运会前夕可口可乐公司对“准世界冠军”刘翔的大胆吃进,在奥运会前,可口可乐抢先以较低的费用请刘翔做品牌代言人。等到雅典刘翔力平世界纪录,各路广告商蜂拥而至,刘翔身价也“水涨船高”,而可口可乐因为事先发现刘翔这支“潜力股”,节约了大量的广告费用,还借助品牌代言人影响力的飙升赢得了比预期多数倍的品牌收益。 因此,企业在选择明星代言人时就得勇敢去冒险,通过对娱乐、体育、网络中寻找蛛丝马迹,善于利用敏锐的观察力,发掘潜力股,抢占先机! 巧打“组合拳” 除了请明星代言之外,还存在着其他方式,可以同样取得明星代言的宣传效果。如地产行业大多为户外品面广告,就可采用“组合拳”形式——拆分重组,请一线明星拍平面广告,大幅度投放,效果与请明星作为形象代言人大抵相同,给消费者一种这个明星就是企业代言人的错觉。比如某地产公司便请古天乐拍了平面广告,“既经济又实惠”的获得了消费者关注,同时也提升了品牌知名度。 在一定契机下,一些港台明星或韩日明星进行发片宣传,寻找赞助,企业可与明星达成双方共赢的协议,企业协助明星开展宣传活动,而明星作为回报以其他形势配合企业进行宣传推广,形成一个双赢的合作方式。也可以是企业与明星所在公司达成某种利益上的默契,请明星代表公司为企业进行宣传。 另外,还可以通过事件使明星的形象与产品品牌捆绑在一起,产生影响力,从而获取更大的市场期望值,比如百事可乐通过许多的小故事使人们认识到:明星就是百事可乐,百事可乐就是明星!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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