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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营销:如何出好明星代言这张牌? 7 上页:第 1 页 体育明星代言: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以游戏规则为中心 在笔者看来,体育明星代言就像一场足球赛,无法准确预测输赢和比分,那么,就需要去赌球,也许有运气在里面,也许有这样或那样的运作,但是,既然选择了参与这场“赌博”之中,首要的就是必须遵守它的游戏规则。体育明星代言,也有它的游戏规则。 企业在选择体育明星代言,必须了解体育明星产权所有者的思维方式和游戏规则,需抱有这样的心态:付出不菲的费用后,还必须适应相对被动的具体操作,因为一切要给训练让路。在中国,运动员无形资产方面并没有明确界定,运动员无形资产的拥有者是各个单项管理中心。当一名地方代表队的运动员进入国家队之后,中央和地方管理中心之间的责权利关系虽然并不清晰,但某业内知名人士表明,“运动员完全归属于所在主管部门管理,商业活动也不例外。” 资料显示,按照金牌数量和国家的投入计算,我国每块金牌的成本现约为7亿元人民币左右。在如此高的成本面前,运动员所属单位也希望有更宽的资金筹措渠道,所以各个项目管理中心一般都设有“经营开发部”专门来处理企业使用运动员无形资产的问题。但是负责运动员培养的运动管理中心在商业开发方面商业性动机并不足,造成专业性的欠缺。 “归根到底,目前中国体育是一种国家投入性质的‘举国体育’。体育总局的任务只有两个,推行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国家出钱培养运动员,所以运动员取得的任何成绩或者利益也都属于国家。”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某博士这样谈道:“国家培养运动员就是为了拿金牌,为奥运争光,对带有‘国有资产’色彩的运动员进行商业化操作,首先就会撞到硬硬的体制层面。所以,只要这个运动员在继续他的运动生涯,那么他的一切活动都要经过他所从事的项目管理中心同意。” 对比来看,和我国运动员的一切都属于各级项目管理中心不同,在体育经济发达的国家,运动员的培养和商业资源开发都依存在由来已久的契约制度上面。契约的性质让运动员在明确了责权利的同时,也成为规则制定者,可以拥有操控、处置自己的商业、训练等行为的自由。“相比之下,在早已制订好的计划面前,我国的运动员只能算规则的参与者,而参与者是没有话语权的。因此,用运动员无形资产商业化取得的收益来保证体育发展的西方模式,甚至西方成熟的经纪手段,在国内暂时还没有合适的基础。 考核项目管理中心的指标是金牌数量,商业活动属于主业之外的“副业”,企业在选择体育明星作代言人时,所有商业活动都必须在不影响运动员主业的条件下进行。因此,企业遇到的第二个问题就是:以金牌为导向的体制让明星代言受到很大的影响和限制。 索伦那公司是较早签订姚明作为代言人的公司之一,他们曾公开表示认可姚明营销团队的思路:控制姚明为品牌做形象宣传的数量和时间,可以不影响姚明的主业,更重要的是使姚明本身的商业价值不会被稀释。以金牌为导向的中国体育规则也有它另外的商业理由。 因此,企业选择明星代言,就必须要以这个游戏规则为中心。 以品牌个性为第一基本点 选择明星代言,不是以哪个明星最火就选哪个明星,哪个明星性价比高就选哪个明星,要充分考虑该明星是否符合企业的品牌个性,也就是与企业的品牌核心价值是否匹配。 2006年足球世界杯营销战中,颇受争议的“联想巨资签约了小罗作为其品牌代言人”事件,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暂且不论“小罗令世人大跌眼镜的表现”、“联想明星短路的营销手法”、“……,单单从选择小罗作为联想品牌形象代言人的角度出发,联想选择小罗并没有强化出联想品牌的独特个性,甚至与联想的品牌个性并不相符,这导致了在小罗表现大失所望的情况下,联想也被淹没在巨大的体育营销海洋里。事实上,2006年世界杯营销,联想的品牌形象代言人,并不应选是刚刚成长起来的年轻球星,而应该选择齐达内等老一代球星,老练与朝气并存,虽年世已高,但发挥依然稳定,依然是球队的核心与灵魂,这与柳传志身上独具魅力的品质传递到联想品牌上,而形成的品牌个性才是相匹配的。 以体育明星为第二基本点 既然是“赌”,那么成败各一半。企业参与“赌球”需要参照的第二个基本点,就是要保持冷静的头脑,慎重把“赌资”压在谁的身上,选择谁作为代言人。 国外500强企业在选择体育明星代言时,往往都有很详细的系统评估和量化指标,2004年奥运会,可口可乐低价签下刘翔、滕海滨一路好彩,与联想选申雪、赵洪博、大杨扬以及小罗作为代言人形成强烈的对比。 笔者认为:目前正红且代言品牌过多的,即使是非同行业的不选,唯一的理由就是:这些参与训练的时间势必减少,这就有成绩下滑的危险存在,近而导致广告价值的降低,甚至导致国家跳水队领队周继红对“亮晶晶”发出警告事件的再度发生;而更应该象可口可乐等国际公司借鉴和学习,将眼光放长远,不要盯着势头正旺的明星,而更应该去重点考察一些具有发展潜力,显露出上升苗头的“童星派”。在他们绽放华丽光彩之前,用更低的价格买入,尽管这样做也伴随着风险,但“风险分担”的方式让企业花费的购入成本远远低于运动员成名之后。从品牌溢价来说,一个获得全民关注的重磅明星自然会具有最强的公众认知率和市场渗透力,但是其获得成本也自然会随对方的成名而身价倍增。而大部分企业即便能满足明星价格上的要求,也不愿将如此大的开支延续比较长的时间,但是广告的影响力又和时间成正比,因此这些具有超前眼光的企业将获得甚至十倍的高性价比。 体育营销迎来了明星代言时代,明星代言的选择无疑为中国企业的体育营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将带动中国体育营销不断与国际体育营销接轨,通过有效地搭载体育营销快车来实现品牌扩张,实现品牌国际化的飞跃。 王紫剑,中国品牌研究院研究员,【21世纪福来传播机构】项目经理,世纪福来策划群核心人员.新闻营销、杂交营销及“X+1”招商模式实践者。市场营销科班出身,历经4年市场锤炼,曾涉足于医药保健品、快速消费品、服装、家电、物流等多个领域,擅于通过对消费者需求和市场的深度分析,快速找到产品突破口,多角度分析诠释品牌。成功协助中石化、中外运、中国联通、长虹、神威药业、东阿阿胶、章光101、海尔王冠、夏进乳业、乔尔玛食品、大清猎酒等众多品牌实现市场突破和提升。联系电话: 13466380360,电子邮件: fly_wangzijian@hotmai.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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