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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外是否必先攘内?--剥开酒业“原罪”暗记 7 上页:第 1 页 制度缺陷 “原罪”的“原罪” 尽管针对企业当家人、管理者的“原罪”质疑铺天盖地,然而许多人心中的“原罪”概念却并不统一、清晰。而且“原罪”这种说法本身也存在一定问题,值得商榷。倘若真有“原罪”一说,并非是企业家一人所造成,而是当时的社会、制度、法律和个人行为共同作用而导致。 链接:“原罪”是一个基督教概念,《圣经》说:人有原罪与本罪。本罪是各人今生所犯的罪;原罪则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是人类与生俱来、洗脱不掉的罪行。人们把这个概念引申到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中,就是指一些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的违法活动,导致企业永远有被追究的可能。以甚至有些海外媒体猜测,中国政府要对那些虽然已经锦衣玉食,但手指甲里仍藏着黑泥的企业家们进行清算,将他们发迹过程有可能存在的见不得人的地方一一曝光。对此番小道消息,中国政府已及时辟谣。 目前,国内对企业家原罪的理解已多样化,一直众说纷纭:如郎咸平教授称之为“动用国家资源迅速进行财富积累的行为”。不过,它可能还不足以概括原罪的所有形态。经济学博士李正全认为,现存原罪现象的主体为通过特权与寻租,或者通过特权、寻租、制度缺陷获取稀缺资源如资本、土地、原料等,再加捕捉到的商机而积累财富。而我们也可以根据原罪类型的内涵,列出几种有代表性的“罪源说”:如钻营潜规则、权力寻租、官商/银企勾结、空手套白狼、逃税漏税/走私、公众仇富心理。 毋庸置疑,相当一部分企业家在创业之初的“第一桶金”,甚至后几桶金都不是阳光下的交易。行贿、偷税漏税、非法侵占国有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成了一些企业发家的最初财源。目前中国正处在一个社会急剧转型和变迁的进步时代,当然在这个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环境问题与制度缺陷也造成了企业发家史上污点。而“原罪”却成了悬在这些企业家头上的一把随时可能落下的利刃,有着“为富不仁”之传统认识的中国人更是放大了对他们所拥有或即将拥有财富的怀疑,尽管也有不少的企业掌门人是靠智慧、勇气和勤劳致富的。这些生在一个尴尬时代的中国企业家们,一方面正逢其时,有着新兴市场所代表的机遇,另一方面,他们又是在不透明、不规范的环境下仓促起舞,动辄得纠。在这些企业家的思维和意识当中,认为人情大于制度,权力衍生利益,从而走上一条追逐权力的资本道路。就连马克思都说过:“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2007年初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的一期关于“原罪”的激烈大讨论中,其间有学者更是一针见血道:“目前中国某些制度是问题制度,官员是问题官员,环境是问题环境,在问题环境里产生的自然是问题富豪了”。所以如果不把制度、官员、环境等源头问题解决好,揪那些富豪又有何用?如果真要清算“原罪”的话,那么产生“原罪”的“土壤”是否也应该清算。当然有些学者认为,如果没有一个适度、规范的“游戏规则”,仅是就事论事,通过运动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就像拿着鸡毛掸子将灰尘掸去,其实灰尘还在,并不能解决根本。 “江湖”行走 安外必先攘内 可以看到,从近年纷纷落马的国企掌门人,大多在初期大刀阔斧的改革濒临倒闭的企业,当危机过后,他们被喧嚣的媒体宣传为“大智大勇”、“拯救者”、“改革家”之类的英雄,逐步变得忘乎所以,继而又成为关注焦点、众矢之的;而一直的国企经理人监管机制、激励机制的缺位,国企主管机构的默许,让这些当家人逐渐误入歧途。 再看白酒产业中,主要的生产企业基本上都属于老国企,而且大多数都伴随消费市场的逐步理性、成熟及销售市场愈演愈烈的竞争,并正在进行或已完成改制与整合,但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的诸多问题和争议也一直未停歇。而导致屡屡出现的系列高管事件的最根本原因就是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和监管,造成权利滥用与腐败。从近几年各酒企在进行的改制情况来看,尤其是盛行的MBO模式倍受质疑,而其中涉及到的“权力寻租”、“变相侵吞国有资产”是被挑起争议的重要矛头。 链接:所谓“MBO”(Management Buy OutS的缩写)即“经理层收购”,是指公司管理层通过收购公司股权或资产进而引起公司所有权、控制权、剩余索取权、资产等变化的一种行为。)从公司的角度看,MBO是解决现代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从而引起的委托代理问题,内部人控制、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问题的良方。从企业产权变革的积极效应上看,通过MBO体制改革,可以吸引更优秀的人才和优秀的管理人员进入企业,对于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改变股东结构和权力结构,提供合乎企业发展的产权结构,进而通过经济手段整合公司内外资源,淘汰低效的管理方式。 一位经济学专家说过,“如果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和监管,国企管理者就会有无限大的权力,整个企业也可能会成为他的家天下。”目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者,我国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国有企业以及国有资产的管理来说,由于国有产权界定不清,国有企业管理者不是以市场化的方式产生,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一旦被任命,他仅是对任命他的组织或个人负责,而不是对所任命的企业或所管理的资产负责。因此,企业的经营好坏、资产管理的好坏对他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如何使任命他的组织或个人满意,这就使得“如何投上级所好”的行为盛行。而且国企领导和一般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同,不仅掌握着“人权”还掌握着“财权”,在企业里拥有绝对的权威,往往很容易摧毁企业内部的监督体系,从而产生各种违规行为。而且在中国,目前大多白酒企业在当地仍是主要财政来源。在地方上,只要企业能做大做强,地方领导就满意,对企业负责人的其他行为基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时候,腐败就会趁虚而入,将利益的天平向自己的“利益集团”倾斜。甚至有些即使出现“问题”,也过于相信自己“关系能量”去采取“救赎”行动。毕竟,社会的稳定发展还是得依附广大的“塔底”基面,游戏规则也并非“塔尖”少数人能够随心玩转得了。 美人迟暮,英雄末路。面对我们最不情愿看到的结局,那些曾经雄霸一方的企业家们、市场经济的先行者们又将如何圆场、退场? 在利益困惑中反思,在反思中博弈,在博弈中重新定位。随着当前中国的市场经济不断法制化、规范化、完善化,作为后来者的企业家、高管们是否必须“安外必先攘内”?——保持良好个人修为、追求商业道德、珍视自己及企业的前途与命运。大可选择一种能够阳光下诠释财富的密码,而不是在其财富的背后永远拖着一条“原罪”的尾巴,被“秋后算账”后悲情落幕。 方军,酒行业观察家/评论员。现任《酒海观潮》杂志、《酒海商学院》专刊执行主编,曾组织多次相关行业与企业活动,并策划制作多项行业大型专题及深度报道,参与出版了在业内产生较大影响《谁改变了中国酒业》一书。曾为华南某知名酒类企业市场部负责人,组织相关运营工作。凭借几年市场与传媒卓效务实从业,积累了丰富经验和见识。欢迎您与作者交流观点和经验。Email:founducom@hotmai.com,博客:http://blog.sin.com.cn/foundu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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