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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研究:欧盟诉微软案例带来的思考 7 上页:第 1 页 二、分析 事实上,根据报道,微软公司一年的营业额大约在500亿美元,毛利润率80%左右,净利润率30%左右。对欧盟的这点罚款,那是微软的九牛一毛。可问题并不是罚款本身,关键在问题的定性。从1998年以来,微软因为垄断问题被罚款支付已经超过90亿美元。我们分析如下: 第一,如果微软的垄断罪名成立,微软今后的发展将受到重大影响和限制。判决对微软来说是一次重大挫折,将使微软在美国和欧洲销售的产品在功能上出现很大差异。微软首席律师布拉德-史密斯称,公司正在仔细研究判决书,如果有必要公司会采取其他新的措施。 第二,是微软垄断罪成立带来的判例影响和后果。众所周知,欧美国家多是判例法国家,就是前面的判例对后来的审判具有当然的司法效力作用。如果该判决成立,那么AMD如果诉INTEL,欧盟对谷歌(Google)、苹果(Apple)和IBM等等之间的问题可能将是新的前途和结论,这种影响的效果将相当严重(参考:沈宗南,张京宏,《思与行企业管理文选》,2006)。 第三,微软如果不被强制一分为二的话,即使判定微软垄断成立,进行限制,又有那些企业可以在这种环境下具备技术实力异军突起呢?如果没有,限制等于没有限制,最终结果还是微软一统天下。 第四,从消费者的角度讲,使用微软的产品并没有什么不当。相反,绝大多数人使用的很好。诉讼和垄断,知识生产者和企业之间的竞争,和消费者的直接关系并不是很大,在某种程度上讲,消费者可能是受益者。 三、启示 从上述案例资料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 一是关键要技术领先。微软之所以能形成霸主地位,和其技术领先不无关系。当然也有认为垄断会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但是,如果微软产品本身就不错,那为什么还要多选? 二是要正确应对各种质疑与挑战。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欧盟诉微软,主要是从保护本地企业的角度出发,目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微软做的好,当然就要被诉讼,天经地义,任何人都能理解和同情。但近十年的诉讼中,微软始终态度端正,比较低调,没有咄咄逼人的姿态,从来都是谨慎从事,这值得学习。 三是坦然面对和处理各种情况。现在初等法院判决欧盟胜利,但不是最终结论。如果中间的纠纷是一纸判决书就能解决的话,双方就不用斗十年了。在商业竞争中,公道不在人心,成败决乎实力。只要微软的技术继续保持领先,态度保持正确,这种斗争将会继续和以前一样持续下去。(参考:张京宏《3T功效管理学》,2007)有人说七年前微软没有被解体是政治因素,倒不如说是美国国家利益需要;其中也有微软本身的努力和坚持。 四、结束语 反垄断的概念对当前的中国来说,虽然立了法,但在思想上还比较遥远,有一定的距离。我们要研究的是垄断者本身。要清楚,没有一定的实力是难以爬上垄断者的地位的。要在这个风头浪尖的地位上保持稳定,就要坚持技术创新和先进,要正确面对和处理各种危机,坦然自若地应付各种情况,保持朴素大方和低调的风格,不断发展,才能稳定中进步,进步中发展,发展中创新和提高。 以上几个方面,是笔者观点,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为上海威贞实业有限公司首席顾问师,同时兼任上海世新进修学院教学试验研究所首席研究员,主要定位方向是企业管理和企业营销From EMKT.com.cn管理。联系电话:021-64557469、13918210296,电子邮件: westige.boss@16.com 第 1 2 页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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