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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王安石变法,大规模公司变革就会显得准备不足(中) 7 上页:第 1 页 六、王安石与司马光渐行渐远…… 司马光和王安石本来是好朋友,但随着变法的脚步越来越近,两人也渐行渐远,终至水火不容。王安石变法的前一年(1068年),王安石和司马光在宋神宗御前公开发生争论: 王安石说:国家用度不足,并不是当前紧急的事务。 司马光说:国家用度不足确实是当前的急务,王安石说的不对。 王安石说:国家用度所以不足,是由于没有任用善于理财的人而已。 司马光说:善于理财的人,不过是按人头增加赋税来刮尽民财。百姓因此穷而为盗,这不是国家的福份。 王安石说:不对,这样的人不能称为善于理财的人。善于理财的人,不加重老百姓的赋税,就能使国家用度充足。 司马光说:天地之间所生产的财货百物,只有那么多数量,不在民间就在官府。不加赋税而使国家用度充足,不过是想方设法来暗夺民利,其害处比增加赋税还要严重。这是桑弘羊欺骗汉武帝的言论,司马迁加以记载,只能说明司马迁不懂事理。 王安石与司马光在御前争论不止,多年的友谊也宣告破裂。 王安石变法的宗旨跟商鞅变法一样,都是“富国强兵”。王安石有一个中心思想:“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司马光则根本否认这种可能性,并且对汉武帝时桑弘羊的经济改革作了全盘否定,甚至骂了司马迁,指责其“不明事理”,原因是司马迁的《史记》记载了桑弘羊的改革。 桑弘羊的经济改革措施主要包括盐、铁官营、酒类专卖以及均输。盐、铁官营、酒类专卖这些都好理解,就是实行国家垄断,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均输”按照柏杨的解释,就是物资调节。由政府收购农民多余的产出,贱买贵卖,使巨商大贾无法操纵市场获利。柏杨同时评价说:“一个重农的政府,终于承认商业的功能,而兼干商人的勾当。”这些措施当然都能增加国家收入,而且还有削弱地方诸候国经济实力的作用,这是隐含的政治目的,桑弘羊对汉武帝说的很清楚。因此,司马光说桑弘羊欺骗汉武帝,好像有点说不通。 问题的焦点在于“不加赋而国用足”终究有没有这个可能? 按现代经济眼光来说,当然完全有这个可能。王安石变法的许多制度设计,也是围绕着这种可能展开的: ¢ 农田水利法:通过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从而保证灌溉,当然既可以增加可耕地面积,也可以提高农种物产量; ¢ 方田均税法:清丈出大量隐瞒的土地,当然可以增加政府税收; ¢ 青苗法:作为政府发放的一种小额贷款,给农民生产、生活资金,解除民间富商的高利贷盘剥,当然农民可以增加产出,农民有了收入,政府才有税源,当然政府发放青苗贷款,也有不低的利息收入; ¢ 免役法:改原来农民按户到官府服差役(差役法)为官府出钱雇佣人充役。其目的是让农民从劳役中解放出来,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时间,当然也可以多打粮; ¢ 均输法:由国家直接对经济加以干预,稳定物价,互通物资之有无,贱买贵卖,当然也可以增加国家收入。 因此,司马光说“天地之间所生产的财货百物,只有那么多数量”是不对的,早在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尽地力之教”的改革就可以增加天地之间财货百物的数量。兴修水利,保证农民不耽误农时,青黄不接的时候以贷款的形式给农民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都可以起到“尽地力”,增加产出的作用。 司马光又说“不加赋税而使国家用度充足,不过是想方设法来暗夺民利”,那么上述种种“富国之法”究竟有没有“暗夺民利”呢? ¢ 农田水利法属基础设施建设,不存在这种情况; ¢ 方田清税法,清丈出大量隐瞒的土地,这些隐瞒的土地应该属于地方上的巨商大贾,只有他们才有能力兼并土地,又有能力交通官府,逃避税收,升斗小民是没有这种能力的,因此,也不存在暗夺民利的情况; ¢ 青苗法的情况较为复杂。原来农民青黄不接的时候只好在民间借高利贷,现在则可以向政府贷款,政府是收取利息的,但政府收取的利息比高利贷要低得多。因此,青苗法侵夺的应该不是“民利”,而是发放高利贷的巨商大贾的利益。相当于银行向农民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从而把民间地下钱庄挤垮。青苗法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可能强行夺取民利,就是“强制贷款”。不幸的是,“强制贷款”的现象还是普遍发生了。 ¢ 免役法是“以钱代役”,其目的是保证农民不误农时。但农民种地,土地产出并不能与劳动力投入成正比。同样一亩地,农民甲勤劳,每天在地里劳动八小时;农民乙懒惰,每天在地里劳动四小时,这并不能保证农民甲比农民乙多打一倍的粮食。对农业产量影响最大的不可控因素还是老天,农民是靠天吃饭。现在“以钱代役”,假如碰到荒年,农民的对田地的时间投入就不会有合适的回报,农民就要破产。不幸的是,王安石变法之后,老天并不帮忙。 ¢ 均输法跟方田清税法一样,侵夺的是巨商大贾投机倒把的利益,对升斗小民应该无所损害。 从以上情况分析,至少从政策制定的初衷来看,并没有埋伏“暗夺民利”的潜在目的。从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来看,青苗法和免役法的确有可能导致民不聊生,尤其在老天不帮忙的情况下(天灾),又尤其在像吕惠卿等改“自愿请贷”为“强制贷款”的情况下(人祸)。 总之,司马光讲的“暗夺民利”的情况的确是发生了。司马光虽然不能预知“天灾”,但他对“人祸”的估计是充分的。 变法遇到了挫折,足以给反对派提供口实,而宋神宗也开始动摇。 王安石变法的第二年(1070年),已经被王安石贬出京城的老臣韩琦,上书宋神宗力言青苗法之弊。宋神宗说:韩琦是真正的忠臣,虽在外为官,也不忘王室。朕起初以为青苗法可以“利民”,没想到竟然“害民”如此! 节选自作者新著《蝴蝶成长战略》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joinen@18.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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