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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营销谈--如何成功运作奥运营销? 7 上页:第 1 页 撕下标志“深耕”营销 以上是奥运合作伙伴、赞助商和独家产品供应商的专属权利,这些企业用巨额赞助费用换来的独特优势资源。那么,对那些本身没有机会或者实力去取得这种合作伙伴、赞助商及独家供应商资格的更多的企业来讲,他们如何做好奥运营销呢? 奥运会是一个大品牌,它在人们的头脑中是公平、公正、永不放弃、积极向上的精神化身。奥运会不同于一般的体育赛事及商业性体育行为,在人们心中,是为国争光、弘扬国威、激发激情、成就梦想的载体,能带给人们美好的联想。通过宣传奥运,使企业品牌和奥运之间产生一种积极的联系,无形中提升和延伸了企业品牌的价值和内涵。可是,对于一个非赞助商而言,明示或者暗示其与承办国奥组委、国际奥组委之间的关系、活动以及未经授权的广告宣传商业识别或其它活动都应该是不允许的,与奥运标志、奥运活动、赛事等进行积极的联系成了一道极高的门槛。 但是,这道门槛虽高,只要企业有足够的营销能力,还是能在正统的奥运营销之外,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耐克的隐性奥运营销,就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典范。耐克公司在可口可乐公司总部所处的亚特兰大做足了营销功夫,巧妙地在奥林匹克城和奥林匹克公园旁,设立了耐克体验中心,搞一些观众互动参与的大活动,给人们免费体验享受运动欢乐;同时,耐克公司还雇用了很多大学生在场馆外向观众分发有耐克标志的胸牌挂绳,便于观众携带门票。当戴着有耐克商标的挂绳的观众出现在场馆时,人们还真以为耐克是该届奥运会的赞助商!自然而然,耐克取得了非常良好的传播效果,营销能力被世人啧啧称赞,品牌形象同样在没有掏一分钱的赞助费情况下同样得到极大提升! 那些没取得奥运会赞助权的企业这样做能取得一定的成功,其实,那些真正能在奥运营销的赞助商,要想取得成功,也必须有这种“没有(撕下)标志就深耕营销”的观念与能力。正是这种“没有(撕下)标志仍能深耕奥运营销”的理念,他们才可能将奥运营销做得出色、出奇、出彩。 我们先来看看可口可乐公司在这方面做奥运营销的一些独特经验: 一、成立的专门的奥运部门,首先是一个活动策划与执行部门,而不是奥运广告执行部门或者奥运标识应用部门。这个部门承担的更多的是奥运活动的策划以及贴近地面营销的一些工作,通过这些活动策划,将广告、标识、推广、促销、路演等整合到一起。也就是说,可口可乐赞助奥运会完全不是去取得资格、取得标识应用、取得广告优势的一个举动,而是在做这样的事情:我先不考虑这个标识与赞助权,我从营销上出发,觉得这样大型的事件,我应该做些什么样的活动策划,才能取得更好的品牌传播与活动执行效果。我们现在看到的2008年奥运会的活动主题已经基本清晰,那就是要让可口可乐的消费者“爽起来”,而这“爽”起来的主题,可以说是可以与奥运会赞助相剥离的。可口可乐公司想的是,我要贯穿我的主题,奥运会赞助都是为我这个主题服务的。 二、功夫在奥运会外,即在消费者身上。可口可乐公司80年间多次的奥运赞助经验,使其深深懂得奥运是最好的与消费者接触的机会,应该利用它来进行一次全民奥运而不仅仅是资金赞助。所以,可口可乐公司最终的奥运营销目的落在了消费者身上,更多的是一些消费者主题活动。许多专家认为,只有与企业品牌、产品、消费者、市场渠道以及网络等支撑企业商业利益相关的活动才能称之为营销。一家企业成为奥运赞助商之后,就是看活动本身是否与企业的产品、品牌、形象以及相关营销行为很好地、紧密地联系起来,让消费者产生深刻的印象和强烈的认知。也有的专家甚至认为: “体育赛事赞助失败的原因其中有一条就是由于过度以品牌为中心,而不是以消费者为中心。” “可口可乐的营销就是要组织活动让消费者参与,让大众参与。任何活动都要把消费者与可口可乐的品牌和产品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所有的促销、推广和传播手段,都必须以联络消费者和产品品牌为首要和最终目的。”可口可乐公司总结自己的奥运会消费者导向战略,可用这句话来说明:“我们的战略就是令消费者、餐厅经理、零售商和各大瓶装厂的代表增强他们对奥运的记忆,从长远看,收益就会体现在他们对这个可口可乐品牌的忠诚度上”。同时,他们认为:“可口可乐奥运营销的定位不是在运动员和赛事本身,这些都是次要的,它的宗旨是让普通的消费者来分享奥运会。可口可乐奥运赞助活动最大的成功之处,在于她一如既往的奥运策略,即将所有的活动定位在普通大众身上!” 其实,从这里可以看出,可口可乐在整个奥运营销中,都只是将奥运会赞助当作一种工具,而更多的企业只是将其当作一个目标:奥运赞助就是胜利。如果我们的非赞助企业,能够从此角度出发,其实同样可以得出自己的好的隐性奥运营销策略,雪花啤酒的“非”法营销、新飞冰箱今年推出的“非奥运营销”,都是已经明白了奥运营销的真谛:那就是资源的取得总是有办法的! 无论是已经取得赞助资格的幸运儿,还是没有取得赞助的企业或者根本没有实力去争得该地位的企业,一定记住:奥运营销没有什么神奇,也仅仅只是特殊的营销方式而已。对于取得赞助资格的企业与未取得的企业的唯一区别,那就是你可能没有标识使用等一些权利,但是,任何人与机构都不可能不让你进行营销! 原载:《财智人生》 谭长春,华夏基石营销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赢销顾问,科特勒咨询集团特邀专家顾问,TNS市场研究咨询公司项目总监。整合-整益营销体系的创建者。知名赢销专家及培训师;中国市场营销总监资格认证考试特邀讲师,“前沿讲座”特聘讲师,《销售与市场》培训专家团金牌讲师,多所国内一流大学市场总监班特邀讲师。电子邮件: t13910184418@vip.sin.com,博客:http://t13910184418.blog.16.com/blog/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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