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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吹响民营快递死亡的号角? 7 上页:第 1 页 面对外资快递强大的实力,可以说,中邮采用的策略是“攘外必先安内”,进入国内中低端市场,实际上是退守防御,EMS的国际快递业务从1995年的97%的市场份额,到了2005年降到19-21%,被其他四大国际快递(联邦快递、UPS、DHL、TNT)吞食大半江山,EMS不想着如何开拓国际业务,提高服务水平,而是在费尽心思挤进竞争已经白热化的中低端快递市场。业务层面从去年推出E邮宝到今年推出的国内经济快递业务,面对像联邦快递的服务升级,中邮不是跟着升级自己的服务,而是采用了相反的策略,从这里可以看得出中邮营销策略并不高明;政策层面,一方面指责民营快递“挑肥拣瘦”,对邮政普遍服务叫苦连天,一方面鼓吹“邮政专营”,企图垄断市场,为民营快递发展设置障碍。其实,民营快递其实根本不具有实力和中邮同等竞争的水平,从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都不具备,真正可以和EMS竞争的是四大国际快递巨头。 四大国际快递公司也是看清楚这一点了。联邦快递5月高调推出的“限时服务”就是要在中邮和民营快递争的不可开交的时候,快速占领中高端市场。联邦快递的广告“不仅是递送包裹,更是递送承诺”,对未能及时到达的快件,承诺减除运费。和EMS的“限时未达,原银奉还”有异曲同工之处。其服务范围、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显然已经把EMS等国内快递甩在后头。另一方面,营销策略应用、营销力度之大也是前所未有的,仅去年联邦快递就在央视的投入就超过了二千四百多万,今年的投入也不比去年低。广告的渠道多种多样的,媒体、平面、车体广告等,全面开花。其抢占中高端市场意图是多么明显! 相比之下,EMS的抵抗是微弱的,除继续使用媒体广告进行品牌宣传外,服务质量其实还是维持在以往水平,另一个策略就是向后退,进入低端市场,加大和民营快递的竞争,并全力加速快递协会的组建、邮政法和快递行业标准的推动,企图设置市场壁垒。 快递协会成立,部分强势集团必将会高举“规范市场”的大旗,通过行业标准、行业规定等方式加大对中小快递公司的管理,迫使靠低价竞争取胜的民营快递公司提价或是提高服务。这样,很大一部分靠低价低水平操作的快递公司就会被迫退出市场。快递市场可能会面临重新洗牌。 国内民营快递最大的经营特点就是加盟。绝大部分的快递公司都是通过加盟的形式结合起来的,就如同小说里的武林大会,会里有各帮各派,都是自立门户的。说不好听的,很多快递公司简直就是乌合之众。这种加盟的体制决定了民营快递服务质量是普遍是不高的,从时效性、理赔等方面也有待改善。这也是现状。 同时,现在民营快递低成本运作正在承受越来越大的生存压力,一方面是价格的不断下降,竞争已使利润降至最低(利润率已在5%以内)。一方面是随着网点的开设,集散、分拔中心不断增加。中转、派送的成本在增加,但加盟公司不赚钱,于是就出现大量的中转费的拖欠,直接影响整个网络的运营。 在快递市场里,民营快递是最弱势的,没有政府背景,没有强大资金,人员良莠不齐,管理松散拖拉。通过加盟这种松散的合作方式形成的团队在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碰到管理、经营方面的问题是必然的。服务质量下降,极大影响了民营快递的竞争力,与以直营为主的国营快递、外资快递相比,劣势格外明显。 除了自身体制问题外,还要说下与民营快递生死相关的《邮政法》。八易其稿仍迟迟无法出台的《邮政法》,是邮政与非邮政企业长久以来矛盾与对峙的焦点,也是确定博弈各方关系的核心。目前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邮政专营范围的确定、快递企业的准入门槛限制、普遍服务基金的缴纳、行政许可制度以及非公经济与外资的平等待遇等等。邮政专营关系民营快递的生死存亡。面对某些强大的利益集团处心积虑的打压、控制,民营快递,一次次的进行申诉、抵抗,争取民营快递生存的权利。但遗憾的是换来的是等待。 “只怕再等下去,我可能也会把公司卖了走人。”这是上海某快递公司老总说的一句气话。 随着新快递服务标准的推出、执行和行业协会的成立,未来将会有大批的中小民营快递公司被清理出市场。通过前期的清理工作后,《邮政法》再一通过,现有利益格局也就给确定了下来。很多民营快递都在期待《邮政法》,说实在的,此法一出,说不定民营快递死的更快,到时,将会有大批民营快递倒闭或是转向物流行业。“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形状能改变吗?那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了! 总结:当今的快递市场里,利益各方都在博弈,想尽办法希望通过政策、组织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无数信心十足的民营企业像潮水般涌入这一行业时,有很多的混乱和无序,至少这种状态,已经引起了强势集团的担忧。为此,已经有人唤起了退潮的号角,部分不能符合市场要求的民营快递可能要面临退出市场的命运。谁是掀起这次浪潮的主力,谁又是推波助澜者,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市场本来就是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这无可厚非,但民营企业和国营企业实是唇亡齿寒的关系,如果真正想要促进快递行业的发展,那管理当局就应该对民营快递采取扶持的态度,最起码要做到维护民营快递的权益,切勿让一些强势集团为所欲为,免得落个鹤蚌相争,渔翁得利的下场。 冯雄华,物流师,中国物流学会会员,某快递公司营销负责人,电子邮件: limensanse@16.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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