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保之伤:透支的未来 7 上页:第 1 页 二、 医保定点药店 对于医药零售业,医保定点药店是一个绝对稀缺的行政资源,只要取得了医保定点资格,基本上可能解决药店的生存问题。正因如此,各零售药店才极尽其所能,削尖脑袋也想钻进“医保行列”。以广州为例: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要成为医保定点药店必须具体三个起码条件:第一,经营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第二,能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第三,所经营的医保目录品种在1500个以上。如果按这三个条件来衡量,广州市够格的药店至少在1000家以上,但是到目前为止,广州市的医药定点药店还不到四百家。其竞争程度可想而知,药店能否取得医保定点的资格可能不再是凭硬件,而是拼“公关能力”。有些医药连锁有上百家的门店,但医保定点只有区区十几家,而广州有一家医药连锁公司旗下的8家药店有6家是医保定点。而现实又确实出现了专门帮人办理医保定点的中介公司或个人。这已经暴露出医保定点药店的审批过程中所出现的“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的空间。既然如此,医保定点药店的违规刷卡购买医保目录之外的商品的现象就不然解释: 首先是监管不力,因为腐败程度与监管力度是成反比的。监管职能是否能落实到位,并不是技术问题,也不是力度问题,而是政治决心问题。 其次,医保药店的铤而走险,自从处方药双轨制以后,所有的处方药必须凭处方药方能购买,而在《医保目录》中,处方药占有很大比例,同时各大医院又加强处方监管,力图“肥水不流外人田”,因此医保定点药店可收到的处方寥寥无几,这就削落了定点药店凭“医保”增收的经营能力。再者,在药店多过米铺的时代,药店与药店的竞争已经是刺刀见红,药店的经营经受到空前的压力,为了生存,为了赢利,不少的药店选择了铤而走险,不管是购买《医保目录》的药品,还是普通药品,不管是保健品还是化妆品,甚至是避孕套,只要你有医保卡,一律“刷”。 三、 医保目录 医保目录,是现行医疗保险体系的又一“硬伤”,在我国市场流通的药品多达上万个,而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仅2400个。这无法满足参保人群的用药需求。有可能出现列入医保目录的药品患者不想要,而患者想要的药品却未列入医保目录,这也是导致违规“刷卡”的一大驱动力。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要有《医保目录》?《医保目录》是否可以废止?是否可以将所有的药品都纳入《医保目录》?这似乎是个“哥德巴赫猜想”,是个伪命题。但我们回过头来想想:1、《医保目录》是谁制定的?是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药品是由谁注册和批准上市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医保目录》下的药品使用决定权在谁手中?在卫生部管辖下的各医保定点医院或医疗机构。 这三大部门围绕《医保目录》形成了一个“铁三角”,这不但是职能分配的平衡,同时又是利益分配的平衡,这种部门职能和利益的“平衡”不但导致行政效率低下,而且导致“公共利益失衡”: 1、 而为什么药监局已经批准上市的药品进入医保时还要重新筛选一遍? 2、 为什么同一成分、同一功效的药品有的可以进入医保而有的却被排除在《医保目录》之外? 3、 为什么同一成分、同一功效的药品,A厂生产的产品可进入医保目录,而B厂生产的产品却被拒之门外? 4、 为什么同一个药厂生产的同一规格的同一药品在这个省被列入医保而在另一个省却被拒之门外呢? 5、 为什么《医保目录》无法全国通用? 6、 从中筛选的依据是什么呢? 这在考查这个药品的品质和疗效的同时,同样需要考验一个药厂的“公关能力”。当全国的医保系统被支解成许多零碎的板块,当各地的主管医保的机关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各自为政,这种权力的分割和利益的搏弈在不断地推高制药企业的经营成本的同时也极大地推高了社保系统的行政成本。 以正常的逻辑,既然医保体系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是为了救死扶伤,是为了治疗头疼脑热,那么只要是合格的药品,也就是说只要经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都可达到这一目的。尽管药监系统出了郑筱萸这样的“硕鼠”,尽管药监系统的药品审查体系曾经面临崩溃的边缘,但我们相信经过整改后,批准上市的药品都是合格的,都是可以救死扶伤的,都是可以治疗头疼脑热的,那么《医保目录》的存在还有必要吗? 如果这些根本性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医保之伤”永远都存在“内伤”。要治医保之伤,只有从“内伤”下手。 一、 定点药店只卖医保药品 既然《医保目录》在现阶段客观存在,那么理所当然必须得到尊重,参保人所持的医保卡不但不允许购买非药品,而且只能购买《医保目录》药品。必须规定所有的医保定点药店只许经营《医保目录》的药店,才有可能确保无虞。既然药店成了医药保定点,就必须“挥刀自宫”,才能“六根清净”。当然,也可以批准定点药店配备具有处方权的医师,以缓解“处方之缺”。 二、将医保卡的刷卡单据与销售小票并轨 现在医保体系下,医保卡的使用采取了“只管建帐,不管去向”的初放型管理模式。采取了与银行卡相同的刷卡方式,只显示金额,不显示药品名称和价格等要素。应当与销售小票并轨,在医保的刷卡单上显示品名、规格、单价、金额等多项要素; 三、破除“画地为牢”的管理模式,实行跨区通用。毕竟,流动与迁徙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生活主题,这样可以制止“套现”的冲动。 医保之伤,“伤”在其内,欲治其根本,需考验监管当局的决心、责任与智慧。 作者简介:多年的营销From EMKT.com.cn实践经验,曾任职于广州一品堂、广东顺峰药业等知名企业,现任职于新加坡食益补太平洋集团旗下食益补(广州)有限公司 E-mail:jowlii@16.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主页 │ 关于麦肯特 │ 关于网站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版权所有©2000-2021
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麦肯特®、EMKT®、情境领导® 均为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未经书面明确许可,本网站所有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和转载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