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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研究:论新劳动合同法条件下的薪酬体系设计 7 上页:第 1 页 二、新劳动合同法条件下薪酬体系设计的具体操作方法 为说明问题,我们进行举例。假设某机械生产和销售公司要设计一份合理的薪酬体系,在新劳动合同法条件下,应当怎么入手呢? 第一步,首先根据企业经营战略(stratagem)和政策进行组织架构设计(structure design)。 也就是说,企业要实现怎么样的经营目标,需要怎么样的职能部门,制定怎么样的部门职责和岗位说明与岗位责任制,以及设置不同的职业等级制度,这是基础。新劳动合同法条件下,建议采用扁平化结构,人员要精干,部门要少而精,宁可招聘一个6000块月薪的能干好三份工作的专员,也不招三个月薪2000块分别把三份工作干得凑合的职员。人多一是内耗高,而是企业管理成本高,三是新劳动合同法条件下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就高,风险高。 第二步,根据薪资总成本预算、薪资结构、职务等级机构和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具体薪资标准的设计。一般地说,新劳动合同法条件下,不同职务等级的基本薪资差距建议保持在600元/级到3000元/级之间。同等级不同层级的差别建议保持在50-2000元/阶之间(参考:沈宗南、张京宏《新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研究》,上海世新,2007)。我们举例说明,如下表格:
不同职务等级由于岗位责任不同,在战略的效益贡献中的地位不同,所以分配也有所差别。 在职务等级差别中,住房津贴,交通津贴,伙食津贴等,也都因职务等级不同而有所不同。 第三步是实施方法制定和执行中调整修正。执行方法主要包括法定月工资工时制度,工作天数制度,核算制度,发放日期规定,方法流程规定。 按以往的计算方法,每月法定的工作天数是20.92天,按新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关于节假日调整的通知进行综合核算的话,新劳动合同法条件下每月法定的工作天数是20.83天。 法定月工作工时在过去是20.92天×8小时/天 = 167.4小时 那么新劳动合同法条件下法定月工作工时应当是:20.83天×8小时/天 = 166.64小时 这些数据将成为新劳动合同法条件下工资和工时计算的新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核算制度也是以考勤制度配以上述计算方式进行的。不同企业的核算部门不同,一般都是人事部核算,总经理核准,财务部出纳执行。 发放日期是在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的。 发放方法和流程包括是发现金还是打卡,流程包括一些签字手续,养老金等扣除流程等等具体细节。 至于执行中的修正调整,则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变通和及时进行应对。 三、注意事项 因为薪酬体系设计具有强烈的企业背景依赖性质,所以请相关人员在参考执行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所在企业的企业文化,管理风格,现有制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妥善处理,切不可盲目冒进,以防出现不良后果。 同时,要注意的几个细节包括: 第一要强化加班申请制度和加班记录制度。无论任何时候,加班都是敏感的话题,也都是劳动仲裁中的热门。强化加班申请制度和加班记录制度,有利于劳资双方的权益正确地被保护。 第二要细化奖金核算制度。奖金制度无疑是激励和鼓舞员工的良好制度,执行了一两百年都是基本百发百中,新劳动合同法条件下也不例外。关键是要细化掌握好,比如说,服务类的和生产类的奖金核算项目及指标都是不同的,要进行细化区分,防止大锅饭(参考:沈宗南、张京宏《新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研究》,上海世新,2007)。 第三强化年终奖系数制度。该制度可以写入员工手册。新劳动合同法条件下,建议实行“三六九”制度。就是说,年终奖金对工作不满三个月的,没有;三个月到六个月的,按30%系数发放;六到九个月的,按60%发放;九个月多不满一年的,按90%发放;满一年的,按100%的全额系数发放。 第四是KPI和KBI考核制度。这一块始终是重点,新劳动合同法条件下还是重点,我们提出来进行强调,具体内容不再赘述之。 第五是完善执行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这块也不多说,执行即可。 四、结束语 笔者长期在企业管理一线体会各种不同类型的制度及其应用,也长期体会不同层级的老板,职业经理和领导的思路,分析解决问题的方式,千姿百态,很是生动活泼。但是真正在具体细节方面把握的不多,笔者接触了许多人力资源经理,包括经常进行一些针对人力资源经理的训练和培训教育工作中,许多人力资源经理自己本身就是糊涂虫,“腰里别个棍,找个企业混”,传统的认为只有市场策划和销售才是最重要的观念现在还是许多人的主流思想,很少有人真正意识到管理的作用,所以在人力资源等方面也是得过且过,不需要多么系统和很高的重视,找来的人事管理者有时候也是根据经验能维持即可,至于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薪酬体系设计等,那还是来日方长的事情。一次培训教育中,有一个做的很大的某集团的人力总监Q先生对笔者说,张老师您好,我们单位算日工资都是按月工资除以三十天算的,员工都认可啊,你怎么按不到二十一天给我们讲啊。我哭笑不得,说不是我按不到二十一天给你们讲,是国家法律的规定。类似事情,多如牛毛。 因此,新劳动合同法条件下,薪酬体系设计逐渐被上升到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高度,非常重要。建议各企业进行一些专业培训,了解一些情况,以促进企业更高效率地发展和进步。 以上几个方面,是笔者观点,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为上海威贞实业有限公司首席顾问师,同时兼任上海世新进修学院教学试验研究所首席研究员,主要定位方向是企业管理和企业营销From EMKT.com.cn管理。联系电话:021-64557469、13918210296,电子邮件: westige.boss@16.com 第 1 2 页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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