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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交营销--从汰渍联合舒肤佳说起 7 上页:第 1 页 科特勒的理论告诉我们,产品本身存在五大层次,分别是:核心利益层、一般产品层、期望产品层、附加产品层及潜在产品层。在许多的市场中,竞争多发生在产品的附加产品层,这个层别基本上是兵家必争之所,也是产品希望可直接参与竞争对手的竞争点之所在。而本次的“舒肤佳”融入到“汰渍”却是一种形式与内容都较新颖的,且基于“潜在产品层”的市场行为,较之于“附加产品层”的竞争而言,对消费者而言有更深的利益附加,并可使产品完全区别于竞争对手,因此更难被撼动。当然,单独的去污+除菌,算不上什么“远交”行为也难说出彩,很多香皂本身就具备这二者的功效,洗衣粉品类中也有专门的除菌洗衣粉品类(如婴儿专用除菌洗衣粉及立白除菌洗衣粉)。只是这种将一种品牌的资产的一部分作为一种合作方与另一品牌共同进行联合营销的做法,却的的确确可以写入国内的实战营销案例中,也绝对可称得上“远交”下的一种杂交营销方式。 可以想见,在今后的FMCG的营销实际案例中,一定会越来越多的出现类似的案例。不过这样一种运作方式,对合作双方的品牌资产要求都比较高,不是任意哪一个品牌都能做到象“舒肤佳”这样,让渡强势的品牌资产用于品牌之间的合作。也不是任一种品牌就可以与“舒肤佳”这样一个强势品牌进行1VS1的配对。弱势的品牌与“舒肤佳”合作,反倒会受其强势资产的拖累,从而使得自身的品牌资产产生偏移。这就好比一台普通PC机,非强行装一个Vista的操作系统,只会被Vista优良的性能搞得无法动弹。在方式上,也不是两大强势品牌加在一起就有类似的效应,比如“索尼+爱立信”之间的品牌加法,就不应该用类似如上案例中的视角来看待。那仅仅是再造了一个“索尼爱立信”的品牌,在这个新品牌下展开新的品牌资产构建而已。再比如说添加了“农夫山泉”的“**饮料”,虽然农夫山泉的确有“天然山泉”这样的品牌资产存在,但毕竟“农夫山泉”的品牌名就代表着是山泉水,反倒显得不那么差异,如同“莱卡+**服装品牌”的例子没有怎么轰动,大概也是如上原因。惟有“舒肤佳+汰渍”让人眼前为之一亮。大概是因为,“舒肤佳”作为香皂中的知名品牌,在联合中取用了其品牌中“有效抑菌”的品牌联想,这种搭配才会产生让人击掌叫绝的效果。当然从另一层面,我们也不得不佩服P&G在不同产品的USP提炼以及传播上的功力及整体的市场运作的实力,不知道接下来是否会有更多其他的联合。 当然面对这种营销创新,让人也不得不会联想到一个民间说法:肥皂不能与洗衣粉混用。通过网上查证,也的确从属性有记载:香皂属碱性而洗衣粉属酸性,这两者混合使用酸碱会中和,从而影响洗涤效果。专为这种组合产品所投放的《历史篇》广告片中,一条白白的舒肤佳香皂被安放在了洗衣服中,不知道是否会招致一些家庭主妇们的疑惑。当然,以P&G的产品推广的成熟度来看,惯例一定是先会去做长期而翔实的消费者调研,获得认同数据之后方才会完全推出交由市场去实际检验,应该为此有些准备才是吧?另外一个层面来看,不知道提出该品牌杂交这样一个Idea的个人或者团队,是否有意识的想过这一种“酸+碱”的反常规组合方式,恰好也符合了杂交原则中的“远交”性,因次也具备了强烈的差异点和延展开的争论点。这样的反差反倒更有可能快速的抢占到消费者的心智! 创新固然可敬,但最终说话的还是实际的市场。说得似乎功利了些,但这就如同一部大片,导演除了醉心于艺术创作,也需要同步考量好对投资方的回报——票房。所以,先为这样一种创新的“形式”叫声好,至于“内容”或者讲“结果”,让我们共同关注吧。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联系电话:sagefly@16.com,MSN:nfieei@hotmai.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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