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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示范效应”的“劣币”到底会害了谁? 7 上页:第 1 页 故而,正是因为甲方的盲目选择,也导致了乙方的盲目追求——追求自家业绩的“示范效应”。对于任何一家智慧型企业而言,如若没有自家的招牌客户、招牌业绩、招牌作品,那在业务拓展环节中将是极其被动并严重缺乏说服力的;而且,即使你真的具备了“招牌能力”,但就是没有招牌客户、招牌业绩、招牌作品,甲方也往往会抓住你急于竖立“招牌”的心态,大幅度压低你的服务报价。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拥有“示范效应”的业务招牌,新公司、没项目或极端缺项目的公司、急于在某个地域或某个产品领域开拓业务的老公司,都会屈服在那首单业务的低廉取费之下。 既然收费异常低廉,那能有利润吗?估计很难,即使有,也微薄得可怜。 对于生存与发展的机会成本最为巨大的智慧型企业来说,平手就是亏本。在任何的智慧型企业里,遇到服务取费极其低廉的项目,除非这家企业是出于战略发展的角度去刻意“补贴”,否则它只能用低水平、低数量的人力资源去完成服务。没有利润,企业怎么生存和发展呢? 在用低廉的取费换来“示范效应”后,由于智慧型企业所提供服务的特殊性,价格战未必能够给客户带来好处,基本只能产生如下几种结果: 第一、无法保证优良的人力资源配置,项目操作不成功,不仅没有实现“示范效应”,公司也干不下去了;甲乙双方都倒霉; 第二、倾公司之力把这招牌项目服务好了,但没有实现资本积累,公司丧失了进一步发展的支撑,或是因为各种主客观原因没有利用好这招牌项目迅速拓展到合适的新业务,难以为继只得关门;甲方沾光,乙方倒霉; 第三、在取得了“示范效应”后,迅速利用这招牌项目拓展业务,利用新业务赢得利润,然后反哺招牌项目;当然,这是属于那种有长期发展计划和责任心较强的公司;甲乙双方都幸运; 第四、在取得了“示范效应”后,迅速利用这招牌项目拓展业务,在拿下了高利润项目后,尤其是拿下了既有示范效应又有较高利润的项目后,该公司很有可能会将最初的招牌项目放弃;甲方倒霉,乙方走运。 综合以上四种可能,只有第三种情况双方都得利,但是其他三种可能都令甲乙双方存在于极大的风险之中。 可见,盲目追求“示范效应”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伤己的双输概率是极高的。而且,就如同经济学中老生常谈的“劣币驱逐良币”一样,那些盲目追求“示范效应”者就如同是某类智慧型行业中的“劣币”,他们不仅用自己的低劣驱逐了“良币”,更透支了一个行业的未来。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联系电话:053183530130,电子邮件: dafei1978@peoplemai.com.cn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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