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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广告,甜蜜剩几时?价值剩几何? 7 上页:第 1 页 面对内忧外患的形式,电视媒体、电视广告代理商、广告主三方当事人自然也需要各自作出反应,以求万全之策。 A、电视媒体方开始更加重视依据自身特点和优势进行细分的频道定位,如湖南卫视的娱乐定位、安徽卫视的电视剧定位、广西卫视的女性定位等等。在此基础上,力求将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发挥到极致,吸引针对性的人群来收看其电视栏目。此外媒体形象的塑造、栏目的创新(年轻化、强化互动性)、广告形式的创新(后期植入的虚拟广告)等都是为了力求在未来的行业格局中占据一席之地。 总体上说,电视媒体收视及广告将面临着市场份额越来越小的困境,其规模持续增长的势头或在5年之内终止。而未来几年的电视广告也将呈现出栏目广告化、广告隐性化(隐形也可理解为“没人看”)的特征。 B、电视广告代理商则盘算着如何让自己从单纯的电视广告(或央视)转移向多媒体的整合传播服务,此外从国际经验上看,媒体的集团化是大势所趋。所以我们看到如昌荣广告、引力广告等公司都在快速圈地,通过从最初的央视(卫视)到区域媒体的代理,再到向网络广告的延伸、品牌全案代理、媒体买断经营等路径实现媒体集团化经营的战略目标。 未来的中国广告格局将由2-3家媒体集团所垄断和引领,她们是谁?还尚未可知,可能是现在有所行动的国内媒体公司,亦或者是外来的住持和尚。 C、广告主(企业)则不断的转变传播思维,试图从当初“孔府”、“秦池”的“大广告”思维中脱离出来。 信息时代给消费者带来了信息轰炸,消费者注意力的稀缺性十分明显。如果依然试图仅仅依靠电视这一普适性的传播载体,或许浪费的已经不仅仅是那不知道浪费在哪的50%了。 当前的广告主在品牌传播中应当兼顾“信息的有效性”及“形式的有效性”,所谓“信息的有效性”就是摒弃过往以知名度为核心的广告诉求,在任何时刻都应当注重对品牌资产的累计;“形式的有效性”则是希望企业把重心放在对消费者形态及消费意识的研究上,关注消费者“主动寻求信息”的投资机会。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为北京联合趋势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企划总监,联系电话:13811547982,电子邮件: linyouqing@vip.sin.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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