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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斯特中国之路:按下葫芦又起瓢 7 上页:第 1 页 中国10年三级跳:代理权之争平息 1998年开始试探性进入中国的卡斯特,第一个合作伙伴是国内葡萄酒老大烟台张裕。选择和生产厂家合作,或许是卡斯特当时的最佳选择——因为中国市场“水太深”。03年,卡斯特在上海设立代表处,开始全方位研究中国市场。 06年,法国卡斯特转而和中国经销商合作,开始了进口法国原装的葡萄酒的经销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和张裕如何分手也成了媒体关注焦点。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阿兰•卡斯特先生对卡斯特和张裕的关系做了澄清:“我们和张裕的合作还在继续,卡斯特兄弟集团依然持有烟台张裕•卡斯特酒庄30%的股份。” 今天看来,06年的卡斯特还是没有摸清中国市场的底牌,选择了总代理的经销模式——这一模式为以后的纷争埋下了祸根。随后的情节发展更像连续剧:从和东海鑫业的纠缠不清到深圳卡斯特公司的成立,不久深圳卡斯特也被宣布关闭,卡斯特在恢复上海代表处,直接和中国区的大经销商接触,全面接管中国区的业务。 事实上,就在这种不断的纷争和从未停息的口水战中,法国卡斯特兄弟公司近年来在中国的发展突飞猛进,已经成为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第一的外国酒商。继2007年完成出口销售260万瓶的惊人业绩后,2008年出口到中国的销量更一路飙升到540万瓶。 2009年,卡斯特完成了最后的布局,圈定了东海鑫业、上海建发、卡聂高、德龙宝真、山东新宝真、深圳商宇、贺兰山思城酒业、宁波沙仑联合酒业、天津裕隆达商贸、江苏元丰商贸十家经销商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至此,纷纷扰扰的卡斯特代理权之争宣告结束。“卡斯特的目标是和这些合作伙伴一起,力争在09年完成1200万瓶的目标。”记者了解到,卡斯特的这10大合作伙伴拥有超过1500个分销商,而且分别代理的是卡斯特集团旗下的不同品牌:玛茜、卡图尔、卡柏莱、金伯爵系列等近20个品牌,要完成1200万瓶的任务似乎并不太难。 找到了合适的经销模式和有实力的经销商,平息了所谓的代理权之争,就在卡斯特觉得可以暂时松一口气的时候,按下葫芦瓢又起,“卡斯特”的中文商标权之争又起波澜,再次让卡斯特感概“水太深”。 未来之路不平坦:商标权之争又起 2008年12月15日,就在法国卡斯特兄弟集团宣布恢复上海办事处不久,“上海卡斯特酒业公司”宣布成立,新成立的上海卡斯特酒业公司董事长李道之宣称自己拥有卡斯特的中文商标权,而总裁潘汝显则是“卡斯特的旧部”。虽然当天的发布会上,没有看到卡斯特兄弟公司在中国的合作伙伴、曾被任命为深圳卡斯特总裁的陈光先生,但潘汝显的出现还是让很多媒体记者私下里认为这事和陈光应该会有联系。 上海卡斯特酒业公司宣布自己和法国GCF酿酒集团宣布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并且随后发动了大规模的市场攻势,广泛招商,而上海卡斯特的杀手锏就是“卡斯特”的中文商标权,因为对目前的中国市场而言,卡斯特和“CASTEL”的影响力还是有非常大的差别。 “凡未经’卡斯特’商标注册人授权或许可,擅自在葡萄酒等酒类商品上和有关商业活动中使用’卡斯特’或与该商标近似的标识,均构成侵权。”这是上海卡斯特酒业公司对“卡斯特”商标权的态度。而据记者了解,上海卡斯特酒业公司今年3月的时候,已经在浙江地方工商部门的配合下,查抄了当地经销商的一批“未经授权而使用中文卡斯特字样标识的产品”,记者从知情人士口中了解到,上海卡斯特酒业对这件事情的态度是希望当地工商部门“只没收酒,不罚款”——上海卡斯特看起来并不想把事情闹的不可收拾。 或许是因为不想给卡斯特60周年庆典添堵,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关于卡斯特商标权的问题最后一刻才被提出。阿兰•卡斯特给出的回答冠冕堂皇:“我们会依法来保护卡斯特品牌以及卡斯特的合作伙伴的利益,消除所谓山寨版的产品。” 10家代理商,20个主打品牌,1200万瓶的销售目标,卡斯特的中国之路总算理清了眉目,这对法国卡斯特而言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商标权,法国卡斯特或许可以不用顾虑太多——中国的市场空间足够大,能取得成功的肯定不止一家企业。 原文同时发表于《酒世界》杂志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 szc5678@16.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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