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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有利于根除医药购销领域顽疾 7 上页:第 1 页 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 尽管“医药分开”与“零差率”等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切断医院与药品“明”的联系,但并没有解决“暗”处的回扣问题。基本药物制度的出台,将在解决回扣问题上向前迈出一大步。 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包括基本药物目录和各级医院、药店的配备及使用规定。所有医院、药店配备基本药物已经写进新医改方案,毫无疑义,现在的关键问题在于,各级医院的使用比例多大。无论这个比例怎么规定,无论是很大还是很小,都将压缩医生开贵药的空间,意味着在总体上,回扣的总额将减少,而合理用药的处方将增加。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对净化医药购销领域具有重要作用,其重要性随着各级医院使用比例的不同而不同。 医保付费机制变革 新医改方案中关于医保付费机制的变革,笔者认为,是整个医改方案的最大亮点,也是净化医药购销领域最重要的举措。 新医改方案规定:“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按人头付费”也称“按人头定额支付”,是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一月、一季或一年内),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的人数和规定的收费定额,预先支付给供方一笔固定的医疗服务费用,在此期间,医疗或医生负责提供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一切医疗服务,不再收费。“按病种付费”又称“按诊断相关分类定额预付”(DRGS),是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法ICD-9-CM(ICD-9临床修订版),将住院病人按诊断、年龄、性别、出院转归、治疗效果等分为若干组,每组又根据疾病的轻重程度及有关合并症、并发症分为几级,对每一组不同的级别都制定相应的标准支付费用,按这种费用标准对该组某级疾病的治疗全过程一次性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完毕。 当前,医生看病越多,收益越高;卖的药越多,收益越高;卖的药越贵,收益越高。执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之后,医院及医生都将会发现:辖区服务的人越少得病,收入越高;患者越快治好,收入越高;用的药越便宜,收入越高。两者价值观将发生一百八十度的转弯。近期媒体对重庆黔江区的报道《“按人头付费”缓解农民看病难题》,就是这种转变的实际力证。很明显,无数企业及代理商“带金”销售的医药营销主流模式将不得不转型!医保付费机制改革四两拨千斤,将会把多年来医药购销领域的顽疾几乎治愈。 当然,新医改还在试点中,笔者窥叶知秋,斗胆预测,在未来三五年内,当前扭曲的“医”、“药”价值观将得以“拨乱反正”,医药购销领域终将得以根本净化。 该文刊登于《中国医药报》市场周刊 营销观点 090615 http://ww.cnphar.com/site1/zgyyb/html/2009-06/15/content_23206.ht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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