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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标准之争何时休? 7 上页:第 1 页 标准纷争并非难以解决 纷争出现后,中国自行车协会已提出暂缓实施《电摩条件》申请,并将于12月10日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现在,一边倒的反对之声还在发酵。凤凰网的调查显示,在投票的网民中,还是大部分不赞成将电动车被标准为机动车。可以预见,如果不做出努力,随着2010年1月1日的到来,纷争声音或将放大。 对于这个标准之争,马贵龙认为“并非不好解决。”他说:“这4个标准是推荐性标准,解铃还需系铃人。”他建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应立即召集专家、行业管理部门、两个行业协会及其标准分会、主流企业代表,在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代表的参与下,心平气和地进行研讨,以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式,修订出衔接合理、可操作性强、便于执法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两部新标准,既可使电动自行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也能使电动摩托车产业迅速启动。 胡刚说:“新国标在规范行业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听取老百姓的民意和电动车业内大企业的建议。新日提出的可行性方案是,标准修订参照欧美日电动车限速标准, 即30-35公里时速被限定(不限定重量),这样,就与国际接轨了。而目前我国20公里的标准显然低了,因为骑自行车时速通常也会达到25公里/小时。现在,新日正在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适应新的标准。” 马贵龙提醒,行业垄断不利于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谐发展,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要合情合理,要听取有关专家和龙头企业的意见,不能用标准把电动两轮车准入的大门堵死。 言论:科技观察家 标准制定要讲求科学与民主 一部电动车的新标准,引起了社会纷争,凸显了标准的重要性,提示有关标准制定部门,在新标准制定中,要讲求科学,要发扬民主。 众所周知,标准化工作至关重要,用标准规范产品化设计、用标准规矩行业生产、用标准促进技术进步、用标准引导有序竞争是成功的经验,所以,标准要先行一步。电动自行车目前全国保有量已经过亿,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第一个国家标准,起了很大贡献,但是修订滞后又给电动自行车发展产生了制约作用。可以说,标准是关系到一个行业的健康、规范和科学发展的大问题。 但是,标准的制定和修改,会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标准应具有前瞻性、科学性、指导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故需要集中尽可能广泛群体的智慧,考虑厂家、商家、消费者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兼顾局部和全局,还要考虑相关产业的和谐发展。 此次新标准的出台,按说,应该有利于加强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技术进步,推进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属于电动摩托车的那部分产品产业升级;同时兼顾相关产业的生存和发展,努力营造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相互共存,和谐发展”的新局面,为中国的新能源绿色交通、低碳经济作出贡献。那种为保障电动摩托车行业发展而限制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的做法,既不科学,也缺乏民意支持,甚至引起社会不和谐。 希望有关部门,不要回避问题,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科学界定,发扬民主,听取利益相关者意见,把这件关系民生、关系节能减排、关系产业发展的事情办好。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huang213@student@sin.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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