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药物制度:谁喜,谁忧? 7 上页:第 1 页 3、 农村诊所:在合并中煎熬 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试点地市所有乡村诊所进行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同时,对乡村诊所进行合并,实行一村一所。这些诊所大夫统一纳入政府财政补贴,由游击队变成正规军,实行月工资与效益分配制。 于是,我们又看到了这样的场面:合并的卫生所内,某一个大夫的就诊患者很多,其他的大夫很少。逐渐的,生意不好的大夫退出合并,或者转入暗中行医,或者干脆不干这个行业,或者通过审批药店进行诊疗;当然,也有很多地方,建设有漂亮的标准化卫生室,但是大夫依然选择自己原有的地方行医。只有在相关职能部门检查的时候,才会临时在一起演戏应付; …… 可以说凡此种种,证明这种不通过市场手段强制进行的合并,引起了乡村诊所的反对,并不符合市场实际。 4、 患者,由喜到悲 对患者而言,国家新医改的初衷是降低药价,真正惠民。可是,我们却发现以前还相当便宜的药品,现在价格却在上升。虽然有新农合的全面医保政策可以报销,但是扣除药品非理性提交后,患者不仅没有获利,反而多支出了钱。、 这个现象的出现,可能与基本药物在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基础差异而产生的价格差异导致的。目前在基本药物目录或各个省市的增补目录中的品种,很多在农村市场的售价已经相当低了,但是在招标过程中因为参考城市市场或临床市场价格,以及其他相关加价因素,最终的基本药物中标价格却高了。虽然国家也出台了基本药物最高零售限价,以及同一品种未中标厂家的灵活售价机制,但是在基层市场的执行过程中,较低的售价不被允许,必须无条件执行基本药物的中标价。富了某些单位,却无形中加重了患者负担。 几项变化,值得思考 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过程中,涉及相关主体和环节的几个变化,也颇有意义。 1、 基本药物招标 国家设定的307个基本药物品种,以及省市地方增补的品种已经陆续出台。参与这些品种招投标的企业和品种也随之产生。中标的企业自然皆大欢喜,未中标的企业则颇多无奈。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以及地方垄断的限制中,未中标企业的产品销售相当迷茫。 2、 配送单位变化 基本药物一级配送的单位的确定,区域独家配送单位的确定,二级配送单位的产生,乡镇卫生院加入基本药物的采购和销售等等,围绕基本药物配送而发生的一系列变化,也会让终端市场经历前所未有的震荡。 3、 “零加价”销售 基本药物的“零加价”销售政策,原本处于高端价位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如何应对这个问题?而低端价位的品种,又该怎么利用好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呢?同时,从招标、配送整个环节,商业公司、卫生院如何调整应对最终获利也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4、 销售渠道转变 基本药物的销售由县级医药公司、批发部向各个乡镇卫生院转移,这样由市场销售体制向行政销售体制的变化,会一帆风顺吗?作为未来基本药物提供和核销的主体,乡镇卫生院会不会在行政手段下从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两个方面做出一些新文章呢?也是一个有趣的话题。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 wl51688@soh.com 第 1 2 页 关于作者: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主页 │ 关于麦肯特 │ 关于网站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版权所有©2000-2021
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麦肯特®、EMKT®、情境领导® 均为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未经书面明确许可,本网站所有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和转载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