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督察部缘何失效 7 上页:第 1 页 2、现有组织架构: 一个企业现有的组织架构中如有和督查职能类似的部门,最好对现有部门进行充实,而不是去另外再去成立一个新部门,除非出于有更多的人事层面的考虑。 在具体成立督查部门的时候,在职能上会和市场部的职能上有些交叉,会引起市场部的极大反对。同时,由于不同企业的体制不一样,组织形态和内部机制不一样,会和区域负责人的职能有很大的重叠。区域负责人会感觉对下属失去了控制。权力被剥夺了。对下属的处罚权都让总部剥夺了,怎么管得住下属?那么谁对营销目标负责? 除非出于人事的考虑,对当前一些部门的权力进行分权,方能考虑增设督察部。 3、组织保障重点: 督查从本质上来说,仍是营销目标的组织保障措施。 在具体实施的时候,要检讨这个企业的营销目标,总部与区域的利益机制,以及增设部门对谁负责会更有效率。 全国化多区域企业的保障重点,是在整体营销转型的大背景下,是迫使区域人员在总部无法监控(不作为、不执行、不到位、区域负责人和基层人员沆瀣一气,瞒骗总部、区域负责人不负责等)的情况下,以一个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的角色进行垂直监督,保障总部对区域的控制和政策推动。解决了总部领导鞭长莫及的,监督真空的问题。对于这一类企业来说,它的作用肯定是明显的,而且是得到总部领导认同的。对照上述三个方面,即是:营销战略转型目标及区域责任人员的不作为;总部对区域发放工资,垂直管理(而不是承包提成制),从而能够强化管理;细分出一个新的职能部门对总部负责,对区域监督。 少区域小型企业的保障重点,是通过组织的扁平,让内部的执行更有效率。让中层和区域干部成为生产队长(而不是在弱化区域的监督权力,细分出新的部门来牵制)。当区域更多的是承包制的时候,扁平的组织对区域负责会有更有效率。 对照上述标准,检讨一下自己的企业,该如何对待这个部门的配置! 黄文恒,知名营销专家。知行合一的营销理论实践者!中国式营销的忠实践行者!一线实战营销理论总结者!欢迎交流:email:3huangwenheng@16.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主页 │ 关于麦肯特 │ 关于网站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版权所有©2000-2021
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麦肯特®、EMKT®、情境领导® 均为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未经书面明确许可,本网站所有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和转载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