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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你阻碍了中国职业经理人之路 7 上页:第 1 页 2、陈晓不忠不义,而忠诚是企业所有者选择职业经理人的第一要素。 从引入贝恩资本,以经济案件中伤黄光裕,到增发新股稀释创始股东股份,到内部期权激励,到联合贝恩资本与创始股东分庭抗礼,最终试图取而代之......在“挺黄派”眼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不择不扣的背信弃义之徒,与大多数人对职业经理人该有的职业伦理大相径庭,“受人之托,必忠人之事”,而陈晓做的确是狼子野心之事。 与之形成对比的确是黄光裕“礼贤下士”的美名:黄光裕在陈晓经营不善之际收购永乐,并善意收留,为其安排和他办公室同样规格的房间,配置和黄光裕同样的价值数百万元的迈巴赫,甚至安排自己家人为吃不惯北方菜的陈晓开小灶,在工作上更是大力提拔,在黄光裕出事后更是委以董事会主席一职,而最终得到的回报确是与之争夺企业控制权。从道义上来讲,这确实寒了很多老板的心。在大多数老板眼中,职业经理人就好比管家,管家该做的就是好好把这个家操持好,而如果有一天管家试图赶走老板自己当家作主的话,这是任何一个老板都无法接受的。如果你是一个老板,你愿意聘用陈晓这样的总经理吗? 3、老板骨子里的不情愿:公司从人治到法治的变革 很多老板是想把企业当儿子一样养,想着发展壮大,更想着企业控制权一直牢牢把控在自己手中,殊不知儿子长大以后有了自己的独立思想。当家族企业发展为公众上市公司时,必然要求公司治理从“人治”进化到“法治”,这样才能使公司不至因人而废,因此,有了董事会,有了在董事会主席带领下的集体协商制度,显然集体协商违背了老板家族式治理模式。老板不再像以往一样随心所欲了,其任何要求都必须得通过董事会决议,甚至面临提议被罢免的可能,这是所有老板所不能接受的,所以我们往往看到很多股东常常绕过董事会,直接插手企业经营。 此外,作为公众公司,它就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除了对原始股东负责外,还要对投资者、团队、员工等负责;同时公司治理必须更加透明、公开、公正。陈晓作为国美董事会主席,其职责所在就是实现国美由家族企业到公众公司的改变,对全体股东负责,而不仅仅只代表创始人和大股东的利益,以董事会为代表的公司治理机构权力将放大,帮助企业脱离了人治的色彩、建立法治的规则,为大股东牟利,为小股东牟利,更调和了债权人、供应商、管理层、员工、消费者不同的利益需求。 公司从人治到法治的变革,对老板来说是一种难言的痛:知道法理治企的好,却放不下心中的欲望。 随着陈晓的离职,国美事件也将尘埃落定。陈晓的所作所为从现代企业管理的角度来讲是值得肯定的,也只有这样才能帮助中国企业实现从优秀到卓越。刘祖轲认为:任何事都不能操之过急,陈晓对黄氏家族的“背叛”对创业的一代是一个极大的打击,他伤害了这一批人的情感,使得他们对职业经理人有了更多的警惕,更多的不信任。没有一个自己打拼的老板会喜欢陈晓的,无疑,这有碍于中国职业经理人的未来发展之路。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联系电话:0755-26710948,电子邮件: liuzuke@12.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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