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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病:国美式“勒索营销”的病因与出路 7 上页:第 1 页 其次,国美“勒索营销”屡试不爽的第二个因素:供应商(生产厂家)产品层面的低端竞争与产品同质化趋势。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中国现阶段的民用工业,与西方相比,毫无技术含量可言。有的只是低端的仿制与重复。各厂家之间,只有品牌的不同,产品外观的小小不同,而无产品技术含量的本质不同。如果说当年以联想、海尔为首的一批企业曾给国人一定的期望,那么今天的联想与海尔,已经完全沦为营销型的企业,在产品原创与核心技术上,已经无任何竞争优势。联想与海尔的写照,便是现阶段中国企业的写照。既然产品同质化严重,著名厂家的竞争优势也只是一点可怜的“品牌号召力”,一边是上游趋同质化多如牛毛的生产厂家,一边是有限且较为单一的渠道——家电连锁,那么厂家与渠道商的谈判能力也就“王二小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了。至于一些不知名的中小家电企业,在面对强大的国美时,完全是“谈虎色变”与“叫苦连天”,几无讨价还价的能力——不进国美是等死,你还能怎么样? 所以,明白了国美式“勒索营销”的根源,也就找到了出路,笔者的解决之道如下: 第一, 国美与苏宁的两强争雄确实不是什么好事。对于市场经济而言,垄断意味着腐败、意味着不合理,意味着服务最小化,意味着选择减少、意味着运营成本将转嫁到供应商及消费者头上,意味着市场的终结…所以,笔者的建议是将国美与苏宁的两强争霸的格局打破。方法之一是拆分国美与拆分苏宁,这决非危言耸听之论、故作惊人之语。而是完全切实可行的方法。至于如何落实到操作层面,自有高人。笔者不一一赘述。 第二, 从国家层面,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创造有利的竞争机制与有利的市场环境,让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获得充分的发展。如此,中国才能完成产业升级,变中国制造为中国“智造”或中国创造。使各企业产品真正实现差异化,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彼此间的市场定位有所区隔。只有这样,与渠道间的谈判才具备议价能力。商业环境才能进一步趋于良性。否则单靠立法、单靠“约谈”,单靠“道德的血液”,治标不治本。 第三, 大势所趋,电子商务,主要是网上家电商城等的新兴渠道的兴起,对于制衡传统家电渠道具有一定的作用,比如当当网与卓越网一出,传统的新华书店分流了一大部分读者。谁能保证,网上“数字化卖场”不可以取代或分流传统家电大卖场呢?数字化卖场,可以是完全虚拟的网店,也可以是网络店与实体店合二为一的卖场。所谓“善战者,求之于势”,在可以预见未来,大力发展“数字卖场”未必不是一条好出路。当然,这条路也许比较漫长。毕竟国美有今日之地位,并非一蹴而就,也是长年经营实践的结果。 盛斌子,畅销书《渠道激励——营销制胜的核心利器》(已出版)、《出奇制胜——泛家居营销非常术》(已出版)、《最“给力”的营销与传播工具书》(待出版)作者,职业经理人、商业合伙人、营销顾问、民间思考者。13068668480;shengbinzi@to.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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