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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生产企业的变革及机遇 7 上页:第 1 页 工商合作模式 工商合作模式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其中既有生产企业直接并购商业企业,充分发挥其渠道及终端优势,使其成为自己药品销售流程中的一部分;也包括双方的联合,商业企业为生产企业提供一个直接的销售平台,生产企业可视商业企业为自己的销售公司,以充分利用其营销网络资源。 工商联合的模式中,生产企业可自行定价,支付商业企业一定的佣金,商业企业在此模式中,充分调动自身各级分销网络资源,对目标市场进行精耕细作,做好价格控制、市场维护和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在工商联合所共同组建的平台上,购买客户可直接与生产企业面对面谈价格,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则可充分保证其定价不会高于当前的市场价格。最后这个平台还能为生产企业提供产品展示推广的机会,可以说是一个全天候的药品展销会。这种模式未来的发展趋势将是商业企业为生产企业提供集展示与销售于一身的商业平台,反过来也可以将生产企业视为自己的科研室、生产车间、加工基地,形成研、产、销一条龙的经营模式。 多渠道营销模式 在过去的市场环境下,企业会根据产品的分类,基本将市场划分为处方药和OTC两大类别,针对医院及药店两大终端开展营销推广。但随着新医改政策的逐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处方市场逐步分化为以县级以上医院为主体的核心医院市场、以城镇社区医院为主体的社区医疗市场及以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为主体的农村医疗市场,居民医保及新农合的普及更是刺激了医疗市场的增长及放量。 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单纯地依靠代理商或自建队伍都已很难实现全终端的开拓,因此多渠道的营销模式也成为很多医药生产企业的选择。在这一模式下,核心医院市场多以代理商为主体运作,以充分利用代理商的良好医院资源,但OTC及基层医疗市场则不适合交给代理商运作。这一方面是出于价格体系管控的需要;另一方面,OTC及基层医疗市场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可由生产企业负责组建专业的队伍进行开发。这样不但可以保证整个市场体系的规范化运作,也有利于价值链的重新分配,同时合理分散企业风险,逐步组建自己的营销队伍,改变单纯依靠代理商的局面。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联系电话:15821722475,电子邮件: 895493984@qq.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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