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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十二大品牌危机公关案例之五——中石化天价酒 7 上页:第 1 页 4月21日,中石化机关报《中国石化报》头版就“天价酒”事件发表文章《弘扬优良传统 维护国企形象》,文中举例说明了中石化长期以来的良好节约风气。被网友戏称为“中石化的萝卜公关”。 4月25日,中石化天价酒调查结果公布:决定免去鲁广余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职务并降职使用,同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4月27日,网友发掘出中石化于4月21日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文章《弘扬优良传统,维护国企形象》。文中自称中石化随处可见节约的理念,更有“葱白和葱叶分开使用”、“萝卜分部位红烧或凉拌”的内容,于是引发网友热议。网友指出中石化早有“天价吊灯”等不良记录,而萝卜的复杂做法更是凸显其奢靡。此外,中石化天价酒事件曝光后,网友在将《我为祖国献石油》改编成《我为祖国喝茅台》以调侃此事,歌曲在网路红极一时。 案例点评:根据著名危机公关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公共传播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游昌乔先生危机公关5S原则,对案例做如下点评: 1、承担责任原则(SHOULDER THE MATTER): 中石化虽然最终鲁广余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职务并降职使用,同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但事件曝光后,中石化热衷于严查“内鬼”,而且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鲁广余一个人身上,希望借此将企业的责任撇清,从而淡化此事件的影响。还用萝卜公关来表明企业如何节约,这种推脱责任和转移视线的作法无法给公众一个交待。 项目分值:40分 评分:20分 2、真诚沟通原则(SINCERITY): “天价酒”事件曝光之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先是辩称购酒 “与鲁广余个人无关”,接着又狡辩“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购进,属于公司"非油品"经营项目”。这些辩解无疑激化了事件。但是中石化集团调查组的回应还是非常积极主动的,称公司党组高度重视,紧急召开党组会,决定立即派出联合调查组赴广东,对事件开展调查。如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项目分值:20分 评分10分 3、速度第一原则(SPEED): 4月12日,即在危机的爆发的次日,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便做出回应,但是中石化集团却在三天后才有回应,虽然错过了危机处理的最佳时机,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项目分值:20分 评分10分 4、系统运行原则(SYSTEM): 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在重大事件发生后,反应速度很快,但回应过于草率;中石化集团虽然进行调查,并处理相关责任人,却也暴露了严重的管理方面问题,中石化集团在危机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以至于在此事件处理过程中漏洞百出。 项目分值:10分 评分5分 5、权威证实原则(STANDARD): 在危机爆发之后,中石化总部成立调查组开展自查,企图以“自证清白”的方式消解危机,但是公众并不买账。这种自证清白的方式缺乏权威性,没有第三方站出来为自己说话确实是难以服众,而在自查过程中,证据也不翼而飞,更加激发了公众对于中石化的强烈不信任感,而“自证清白”也成了“躲猫猫”。 项目分值:10分 评分0分 案例评分:总分100分,实际总得分40分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 youchangqiao@16.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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