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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玩坏了的小众营销!【小众营销三篇之一】 7 上页:第 1 页 所以,在定位理论还是一顿夹生饭的现实情况下,小众营销作为定位理论的分支,无论是实践还是理论,在国内发育得并不成熟。能把大众市场的定位弄明白的企业已然不多,更何况要把市场这些边边角角、犄角旮旯的需求进行二次梳理和整合? 不得已,我们必须要将小众营销的概念重新梳理下:小众营销的“小”,不仅仅是指消费的人群数量少,也应包括产品单一和专注,且后者在实际操作中更具现实意义。因此,小众营销分为三类: 一类是在满足基本需求之上,再去满足小部分人群衍伸出的差异化需求,他们有比较强的付费能力,如高端别墅; 一类是只针对某类产品或某个产品开展研发和营销,将产品做透、做到极致,这类市场需求较大,但竞争激烈,如前期黄章的“魅族”智能手机; 一类是满足大众人群派生出的一些轻度需求,这些产品他们消费频次低、消费单价少,付费意向弱,市场容量小,如坚果零食、家庭用的瞬间强力胶。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开展第一类小众营销,尤其是在卡位拓展之时,这些有较强付费能力的重度客户一旦达成拿下,盈利还是相当可观的。况且这些客户数量少,服务资源集中,还能提升企业的专业化形象,这类市场不缺专业的服务商,缺的是持续开发重度客户需求的技巧。 第二类小众营销,其实是现在误解最多的地方。将聚焦产品的方式仅仅看作定位而不是小众营销的手法之一,导致很多企业在产品聚焦成功以后,大张旗鼓地进行品类和品牌扩张。更为严重的是,中国市场的多样性为企业的辗转腾挪留下了大量空间,这既为企业前期的粗放式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也为后期持续的粗放式增长提供了可能性。企业既觊觎到嘴的肥肉为什么不吃,又不愿静下心来在产品上做到极致,这既是中国很难有创新式产品,也缺乏百年企业的原因之一。工匠精神的缺失,将第二类小众营销逼进了死胡同。 第三类小众营销,其实就是我曾经提到的(移动)互联网价值实现的方向。互联网不应该去服务那些在线下被服务得很好的消费者,而应该是针对那些未被满足的消费者。那些因为成本和收益无法平衡的消费人群,可以利用(移动)互联网低成本交易的优势,为其提供服务和消费,从而实现盈利。轻度需求的小众市场,是电子商务实现价值增值的主要方向。 要把小众营销做好,本质上先要把定位理论吃透。那些得陇望蜀、这山望着那山高的企业,如果只是折损了费用投入,权只当交了点学费;如果折损的是时间价值和消费者心智,这就恐怕就是要留级重修学分的问题了! 黄润霖,职业营销培训师,专注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线下渠道的激活与重组,《用数字解放营销人》、《用营销计划锁定胜局——用数字解放营销人2》作者。微信号:hrlandhyx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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