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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网红,要毁掉大行业! 7 上页:第 1 页 四、网红经济离我们还有多远? 第一个想法:光红不行,还得有经济。 从米歇尔,我们联想到火得不要不要的Papi酱。 1、两位美女都是87年出生;2、都是靠短视频爆红;3、都是高估值。papi酱估值1.2亿,米歇尔•潘的Ipsy估值8亿美金;4、都拥有大粉丝量。papi酱1614万微博粉丝,米歇尔•800万油管粉丝。 两人都是大网红,毫无疑问,但区别在哪?在“经济”。 任何网红经济都离不开4步走:“KOL运营、粉丝导流、采购生产、电商变现”。美妆天然和化妆品电商相结合,天衣无缝;Ipsy在商业需求上很清晰,粉丝量单纯干净,只需要黏性做足,卖货变现水到渠成。但papi酱后面的商业承接到底是什么呢?吐槽搞笑视频,吸粉引流势如破竹,但最后一哆嗦,明显更加艰难。 在东京,某国内网红拍外景,我认识一东北哥们车接车送,惊觉其团队在拍摄上的专业程度绝对不亚于国内电影公司。下图是国民老公王思聪的前女友雪梨,淘宝店一年纯利润就超过了1个多亿。比范冰冰都赚得多。 新西兰读书,浙江工商大学毕业,大二就开始运营淘宝,手底下从创意、摄影、制版、生产、物流100多人的团队一应俱全,这是真正的商业高手,咱不要被她的小模样骗了。所以说,光红不行,还得有商业承接来做转化。 第二个想法:社交,是这个时代真正的“营”和“销” 详见老文章:社交,是这个时代真正的营销! 陈轩的《很毒很毒的病毒营销》,第一个的销售数据很有意思。分别在线下:线上:自媒体的销量比例是 1:2:4。偶然性必须有必然性,线下不如线上,线上不如网红。以人为商业的切入点和运营核心,这就是生意的趋势和未来。 网红一方面有庞大的社交资产。如果papi酱出一本书,1614万*3%=48万,再打个折,保守估计销量也得30万册网上;另一方面网红有强大的示范力和说服力。这也是政党对大V大号更为关注的原因。至少在商业层面,这两年来我见到大多闷声发大财的大小网红。这个核心原因从社会学因素去找,会追溯到1955年,Elinu Karz 和 Paul Lazarfeld 合作《个人影响》,我们的一生会被5-7个人深刻影响。(详见《很毒很毒的病毒营销》) 第三个想法:从媒介购买者到内容生产者 刚才开会还逼着燕小唛品牌部的美女赶紧上直播。网红时代,我们这些做实业的怎么办?papi酱太贵,罗振宇太精明,大号发一条微信都得3万起,我现在的策略是交换,我给企业做培训的收费也是2小时3万起,我免费做培训,你免费帮我发微信。但毕竟分身乏术,传播成本打不下来。 我组建了一个“VIP病毒营销群”,弱联系。有群友请求推荐电商比较好的书,其实很难,就跟推荐营销书籍一样难。一本书很难解决营销或者电商如此复杂的事。听韩都衣舍赵总讲电商的总策略:品牌人格化,公司媒体化,传播碎片化。其实前两句10年前我们都这么讲,传播碎片化我觉得改成“营销病毒化”会更贴切些。 老外写了一句话:shifting from media buyer to more of a content producer (从媒体购买者 变成 内容创造者),觉得特别贴切。无论是米歇尔还是papi酱或者是罗胖子,都是内容创建者。 现在这个时代的玩法就是:做内容、养粉丝、卖产品。 您觉得呢?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 297241736@q.com 第 1 2 页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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