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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品牌名称能与消费者产生共鸣吗? 7 上页:第 1 页 2014年开始,互联网电子商务在中国兴起,结合互联网网民的特殊表现欲望,我立刻成立电商品牌策划事业部,策划了N个具有鲜明消费者性格特征的电商品牌,从品牌名称上就能找到清晰的品牌性格和消费族群烙印,譬如电商速食面品牌“精灵12餐”、互联网啤酒品牌“玩啤萌主”、互联网卤味品牌“仙卤八部”、“小卤之约”和互联网果冻品牌“任性的范爷”等。这些品牌名称全部留有消费者族群和性格特征,兴趣点和共鸣点非常明显。 而针对酒行业,我又围绕着男性的性格特征,创建了保健酒品牌“铁血令——唤醒沉睡的灵魂”、啤酒品牌“豪男邦——血性男人的豪酒”和白酒品牌“铁血正义盟——中华英雄酒”和"烈性小子——青年白酒品牌"等。这些酒产品品牌名称,几乎都围绕着男人的力量和雄性特征而起,真正聚焦于“酒——能让社会男人变成本能男人的一种液体”,远离了保健酒始终脱离不了的“壮阳”死穴和啤酒行业空洞的“激情”泛滥,以及白酒行业不痛不痒的“酿酒文化”,将品牌紧贴于消费者的心灵共鸣点。 在以往,由于品牌传播的成本限制,企业都会使用同一品牌进行产品延伸,譬如TCL、海尔、康佳等第一代家电企业,说是这么做可以节省广告费,但现在如果还这么玩那就是非常SB了。按照我的观点,不同的消费群和不同的产品,就必须采用不同的品牌运作,那种一个品牌将所有消费者一网打尽的做法一去不复返了——除非,你将品牌做成四不像! 无论你是哪个行业,什么产品,品牌名称命名时必须要充分考虑目标人群的感受,思考点要放在以下层面:这个品牌名称他们会不会有激动感、兴奋感?他们会不会觉得很酷有牛逼?会不会感觉很美,甚而影响到产品质量的提升和消费者个人的品位升华?品牌名称是不是代表了某一类的特殊消费人群?是不是显示了目标人群的性格和价值主张?注意了解更多消费者潜在的精神需求。 一个没有任何性格和消费族群显示,也无法与目标人群产生共鸣的品牌名称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哪怕你的品牌知名度很高,因为品牌知名度不等于品牌有销售力,当同行业诞生一个真正能让目标人群产生强烈共鸣的新品牌时,你的知名度就等于零;而按照沈坤方法创建的品牌,只要注册成功它就能立刻升值,因为我不是因为它们好听、朗朗上口或者简单易记、与产品、产地和行业相关才创意它们,而是因为它们是带有明显的策略性的品牌,它们能让消费者为之动容,所以才那么值钱。 前一阵子微博上有一个营销策划同行,发了一个自以为的“互联网思维”产品,问大家包装设计怎么样?我一看就直截了当告诉他,这就叫互联网思维?你的品牌名称都这么老土,一看是传统思维的产物,这跟互联网思维有毛关系?谁知他疑惑地问我:品牌名称跟互联网思维有啥关系?我只得告诉他,你卖给互联网网民的,那么他们的核心人群是青年人,青年消费群,你却用了一个老气横秋的品牌名称,能卖好拿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看看,连一个帮助企业做策划的“营销专家”都不知道,品牌名称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这是不是我们中国企业界和营销界的笑话?在真正的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时代,品牌名称绝对要满足消费者的精神呼应条件,必须要让目标人群一听一看到这个品牌名称,就能感觉到自己与这个品牌之间的“血缘”关系,就会产生自己与品牌是同一类族的感觉,就会快速购买这个品牌的产品,并让同伴们知道,有一个牛逼的品牌诞生了…… 无论你对营销理论和营销经验驾驭到何种程度,我依然要告诉你,市场营销的成功虽然有多种因素,但品牌名称绝对是一个决定性因素,因为过去我们不计较,但今天或者未来的消费市场,绝对是一个充分显示个人品味、性格和精神面貌的时代,消费者购买某种产品绝对不是因为它们质量怎么怎么好,而是这个产品的品牌,能给他们带来某种独特的社会地位、价值标签和精神归属,我们的消费者,早就度过了最低级的物质需求,上升到自我价值满足的需求层面了。 正如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说的那样:我们应该向理性营销说拜拜,要让消费者愉悦地掏钱,而要做到这个程度,我们的营销就必须感性,而感性营销的一大特征就是我们的品牌名称必须要让目标人群产生强烈的共鸣和归属感,至少是积极的有趣的、酷酷的,好玩的,有内涵或者有张力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品牌名称丝毫没有策略性,但后期的努力却耗尽全力(广告、促销)讨好消费者——你早干嘛去了? 第 1 2 页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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