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的排期和重复投放 7 上页:媒介排期方法 广告重复能提高并能加强品牌的知名度。事实上,绝大多数的知名品牌或企业所以知名,跟广告的频繁重复是分不开的。无论是国外的知名品牌,如宝洁、可口可乐、松下电器,还是国内的产品,如海尔电器、乐百氏奶、健力宝,消费者都反复在电视或其它媒体上看过或听过。有调查研究显示,产品名称重复播放三次或三次以上的广告,其再认成绩明显高于产品名称播放不到三次的广告。除了能提高知名度,广告重复还能促进对广告内容的理解和记忆,实现广告的说服目的。 广告重复次数与效果的关系方面比较有名的理论是由R.E.佩蒂和J.T.卡西奥波提出的二阶段认知反应模型。这个理论认为:在第一阶段,即广告暴露次数少时,重复暴露为受众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去考虑广告的内容及其含义,重复呈现克服了人们进行信息加工的时间限制,使得精细加工的可能性随重复次数的增加而提高。精细加工使受众充分地接受广告信息的说服,因此增进了说服效果;在第二阶段,适当重复促进了人们对广告论点的客观评价。但是,重复次数过多时,受众会尽量回避接受广告诉求,把认知活动转移到其他信息上,如看杂志时翻到下一页,看电视时调到别的频道。如果受众不得不观看精彩电视节目中穿插的广告,他们可能会对广告进行精细加工,找出广告论点、论据的毛病,因而产生一些反对性的看法。另一方面,受众可能被唤起一种消极心境,容易对广告或广告陈述的观点产生消极的态度。 由上可见,广告适当的重复暴露有助于提高广告宣传效果,但过多的重复不仅浪费了广告费,还会产生负作用。那么,广告究竟重复暴露多少次为宜?这却并无定论,有的广告重复四次之后就出现了负效果,而有的重复了七次,消费者的接受曲线仍在上升。 广告重复的次数可参考以下几条:首先是内容抽象、复杂、信息量大的广告应加大重复量,反之减少;其次,消费者依赖程度高的产品应以企业形象为主,少重复,反之多重复;最后,重复的内容要不断翻新,不能让消费者每天对着同一张面孔。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主页 │ 关于麦肯特 │ 关于网站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版权所有©2000-2021
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麦肯特®、EMKT®、情境领导® 均为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未经书面明确许可,本网站所有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和转载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