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酒业广告费用投入策略 公元一九九七年,中国酒类行业结束了纯广告创造“名牌”营销的神话时代,从此进入了整合营销的亚广告营销时代。所谓亚广告营销,就是在信息爆炸和竞争更趋复杂整合化的自由市场竞争中,广告虽不象广告营销时代那样呼风换雨,但在整合营销中,仍是必备的常规策略。这种转变给中国众多的酒类行业带来了共同的难题和困惑: 应该投入多大比例的广告费?投中央台或是地方台? 按固定的广告比例分配到各个区域市场,为什么有的成功而有的失败?广告投入总比例没有超标,可年终财务为什么会出现明赚暗亏?虽知道广告有效投入在最底线和最高线绝对值中间以外的多投部分都是无效投入,可这个最底线和最高线到底是多少? 面对有效可持续营销意识在中国酒类企业意识中的彻底觉醒,面对不少的广告费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利润甚至会涉及到企业的生存,共同的困惑也就应该成为共同研讨的问题。 一、广告的任务:任何广告都应该肩负着其特定的任务,面对于中国的酒类行业来说,不同的营销历史阶段其所承担的任务也不尽相同。 1986年以前,中国酒类行业处于初期阶段,此阶段广告处于昏睡状态,酒类行业尚未意识到它的威力;更主要的是因为求大于供,生产就等于销售,不需要广告去表演什么角色;1987年,中国的酒类企业开始增多,求与供的比值逐渐发生变化,酒类市场的竞争进入了无序竞争阶段。个别酒类企业开始觉醒,但主要局限于电视广告这单一媒体,在1987━1997年这十年间,广告的任务就是“创造品牌”神话。它的威力集中在CCTV标王这一焦点上。1997年下半年,终于秦池标王广告极点的惨败警告全国酒类行业:“纯广告致胜”的时代已经结束,完全竞争时代已经来到。于是神奇的广告从其神秘的神坛上走下来,它的任务也走向复杂化和整体化。1997年下半年到2001年,中国的酒类竞争进入完全竞争阶段,广告的任务是配合企业的整合营销目标,谨慎地半信半疑地起着它难以明状的作用。通过这一阶段整合力量的竞争,80%曾经成为较有名气的广告品牌大都风光不再。已经上市的酒类企业因为资金的雄厚存活了下来,但融金不是目的,而是营销的手段。2002年以来,中国的酒类行业已进入第四个阶段——重新洗牌的垄断竞争阶段。以白酒行业为例,除茅台外2002年利润率统统下滑,而市场上升比较迅速的却集中在两类企业:一是被充满活力的外行民营控股的原大中型老品牌和有一定的地域特色并能紧紧抓住阵地战的中小型企业。2002年以来,从中央台到地方,新兴的有冲击力的广告大都是这两类品牌。如健力宝控股的河南宝丰酒业、辅仁药业控股的河南宋河粮液、北大方正控股的四川丰谷酒业等。然而需要弄清的是,控股也好兼并也好,广告费用的投入都有其科学的策略,没有科学的投入,给企业带来的最终不仅仅是困惑。综合酒类行业的营销经验,一切广告费用的投入必须采用目标比例策略。 二、可行性产品目标 按固定的广告费比例投入,如果年终出现明赚暗亏的现象,就产品而言,问题不外乎出在以下两个方面: A、销量比例核算误区:依据公司的各项费用成本,概算年销售总目标,达到总目标就能保持盈亏平衡点。这种算法从表面上看也没有什么不对,但却忽视了单价产品成本,如白酒500ml彩箱彩盒铜版纸、到岸价12元/瓶以内的白酒产品,包括运费在内的各项成本,在不偷税露税的前提下,如果原计划15%的广告投入比例,必赔无疑。如果产品结构都是12元/瓶以内的产品倒好核算,问题出就出在产品结构中12元/瓶以上的产品也有,在市场推广中,如果产品推广策略不科学,在年终的总销售额中,很有可能12元/瓶以内的产品占80%以上,这样15%广告费的投入也就自然而然会出现有销量却出现负利润的名赚暗亏现象。 B、单个产品核算误区:只计算单个产品的成本,就单个成本计算广告比例,而忘记了规模成本。如到岸价每瓶20元的白酒产品,广告费用投入15%是行得通的,但在目标市场中的整合推广中,你不可能只拿出20元×15%=3元人民币作广告吧?打开一个地级市场可能需要30万元/年广告费,也就是说年销售规模达不到200万元就会出现单瓶赚钱而整个市场亏损的明赚暗亏现象。 综合以上两点,策略如下: (1)设置产品价格界面,将产品依价位进行归类:如到岸价16元/瓶以上的为终端产品。综合财务投入比例可以设置为最高15%。广告费用的投入主要以这类产品为核算参数; (2)设置产品价格界面销售最低线:算出能投入目标比例的产品群的规模销量底数,如不低于500万; (3)流通产品复合核算法:广告费用投入财务承受比例力很底的产品,可以定位为游击产品,作为终端产品的跟进和补充,可单独算出规模广告比,作为对终端产品广告费用投入的补充。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主页 │ 关于麦肯特 │ 关于网站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版权所有©2000-2021
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麦肯特®、EMKT®、情境领导® 均为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未经书面明确许可,本网站所有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和转载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