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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非法传销的神秘面纱 笔者有幸得以有一个机缘进入直销业,更有幸一开始就接触到了直销业中优秀的直销公司和优秀的直销教育系统之“洗礼”,更庆幸自己至始至终没有掉入非法传销的屎坑,受一些污七八糟甚至邪恶思想的“洗脑”,从而得以有清净之心、洁净之体、清醒之脑、明镜之智,实乃万幸,万幸之余深思之绪又感责任之重大,故作《直销内幕大揭迷》、《直销的危机、创新与未来》、《政府的无奈,安利的尴尬》、《对xx公司进入直销市场的几点建议》等系列文章,目的∶引取吾国一切有识之士关注直销,研讨非法传销,引导民众认清非法传销的灵魂,最后彻底、干净地铲除和消灭非法传销,为推进吾国直销业的健康发展尽“小草”之薄力。虽我在《直销内幕大揭迷---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分水岭》一文中也谈到了非法传销,但总感觉还想说点什么,故有《揭开非法传销的神秘面纱》一文,见下。 这些典型案例都是被媒体报光在中国多层次直销(以下简称直销)业发展史上影响最大、最臭名昭著的非法传销事件。我这里仅依据媒体报道的非法传销事件中摘取四起以供说明非法传销之素材。 【武汉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摘自《南方周末》1998年3月6日第7版/记者 陈明洋) “以合法的名义”------武汉新田∶一个非法传销的文本 武汉三镇之一的蔡家田,过去据说是“一个连鬼都不来的地方”成了武汉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田)的所在地,就是这个楼房底层夜里往往有乞丐栖身的蔡家田由于武汉新田的出现在中国那个直销疯狂的年代里,成为了闻名全国的非法传销 “天堂”,据说最高峰的时候聚集了近20~30万可怜的人们(我之所以不称她们为非法传销人是觉得她们只是上当受骗者,给她们安一个故意想干坏事的“传销人”的帽子实为不妥,故称人们)。人们被“麻醉”后被教以各种骗别人“入会”的招术,被骗的别人来自全国各地,这些人当中主要是中小城镇的居民和乡村农民,估计四川不下8万,此外主要还有湖北、河南、江西、浙江、山东乃至新疆和东北三省。 这些善良的人来到蔡家田武汉新田的基地后,立即就被安排去所谓成功课堂、辉煌课堂、精英课堂、雄鹰课堂……“上课”,几乎所有的课堂墙上都贴上了让人醒目的“格言”∶辛苦一阵子,享受一辈子;财富不是朋友,朋友却可以变财富。讲师在台上时而信誓旦旦、时而情绪高昂、时而声泪俱下,让台下之人无不为之动容、无不为之“随风飘昂”,明知是骗却让讲师“明灯一点”,立刻化骗为“帮”∶骗字在辞海里的意思是“为了做坏事而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而我们是给她一个成功的机会!你们说是不是骗啊?台下掌声雷动,齐声呐喊∶“不是”! 参加非法传销的人都必须要掏3900元钱买一台“氧气健康器”,然后每台在扣除给公司400元后,剩下的3500元的59%(2301元)用来公平地反还给各级传销员……当你发展第一个下线时就开始得到直销奖,随着下线的增多,你就会逐渐升到组长、主任、经理、总裁等等不同的级别,这样你就可以拿到网络级差奖,网络越大级差奖就越大,网络就等以你的财富。一个大笨蛋只要他一个月发展一个下线,而每个下线也同时发展一个下线,9个月他就可以成为收人过百万的大总裁!你们谁会比这个大笨蛋还笨呢?如此的“笨蛋计划”当然让不想永远当大笨蛋的人们争先恐后地慷慨解囊……后话就不用再叙了,既然不想当大笨蛋的聪明人都争先恐后地慷慨解囊,在这种非理智的气氛和环境下,掏出3900的血汗钱时,你还有什么理由怀疑人们不疯狂?!你还有什么理由怀疑武汉新田赚不到钱?你还有什么理由怀疑中国政府要坚决取缔非法传销的决心和明智之举吗? 【台湾华良集团公司非法传销案】(摘自新华网福州2002年9月5日新华社记者 张建平 杜斌) 电题∶擦亮你的眼睛------华良公司特大非法传销犯罪集团案侦破审判始末 台湾华良非法传销窝点遍及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的75个城市、18个月内诈骗金额2.9亿元、受骗群众20多万人……这是一起特大非法传销案,被列入“2001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十大经济犯罪案件”,公安部挂牌督办。2001年3月19日,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接到举报信∶杨洪等人在三明市非法传销“海豹油”等产品,被骗外地群众有三四百人。 21日下午,杨洪在当地一家银行汇款时,被警方当场抓获。三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余晓鸣介绍说∶“经初步审查,我们发现这是一起以上海华良公司总部为核心、网点遍布全国许多地方的特大非法传销案。犯罪集团的核心人物来自台湾,杨洪只是庞大非法传销犯罪集团中的一个小人物,以他为首的三明服务站隶属华良公司福州分公司”。一封署名是四川、甘肃、新疆、陕西、贵州、安徽等地数名受害者的来信中写道,“说每人交5040元加盟费后,一年就可获利84万元。被骗来后,身不由己……他们想成为富翁,不择手段、不顾法律,骗取当事人的钱财,从中牟取暴利。有的对当事人打骂,有的被弄得家破人亡”。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副局长高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华良公司非法传销犯罪集团案件的全面侦破是近年来全国公安战线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缩影,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狠狠打击非法传销分子的器张气焰,铲除非法传销活动滋生蔓延的土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公安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2002年5月27日上午九时,11名华良公司非法传销集团犯罪分子被押上法庭。在庄严的国徽下,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审判长周正开始宣读长达40页的刑事判决书——经审理查明∶1997年4月,郑永森、李佩瑜夫妇(均在逃)以台湾华渝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湖南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成立了华良(长沙)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海豹油等产品并进行非法传销活动,1999年7月,华良(长沙)实业有限公司因非法传销被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后,以郑永森、李佩瑜为首的非法传销组织又继续在上海以‘华良公司’、‘得利公司’、‘锦州华良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名义进行非法传销经营活动”。 “从1999年12月到2001年5月,华良公司非法传销组织共收取传销货款2.9亿多元……被告人王巧云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钟沛霖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被告人方沧泓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 .3万元…… 第 1 2 3 4 5 6 页 下页:非法传销典型案例(2) 8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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