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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电视推广严重跑题 厦华诉长虹商标侵权事件工商局已做出终裁:长虹“无罪”。其实明眼人早就知道这是一起蓄意的闹剧,完全是厦华造事,企图以此来促进自己的产品销售。 在一年之前,厦华还向国内著名的彩电企业遍撒英雄贴,欲邀大家与自己的产品比武,无人应战,结果是活动流产,自己非常着急,接着又继续导演了这一出蹩脚的推广木偶剧。 厦华诉长虹实际上是目前家电业非常典型的一个推广模型,制造娱乐化的事情为自己的产品搭台唱戏。用事件推广是非常经济的一种方式,但是怎样使用颇有学问,像厦华这种杀敌五千伤己一万的做法完全不可取。其实,从厦华诉长虹事件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数字电视的推广严重跑题了。 目前我们的彩电企业都在热推数字电视。数字电视是什么,在制造商那里是一种挺复杂的东西,说不定你还蛮有情绪的:真烦死了,这个玩意儿的标准还没有搞定,等等,等等。这些东西消费者根本不关注,关注也搞不明白,其实,目前的数字电视在消费者眼睛里的定位应该是:画面更为清晰逼真的电视而已。我们该怎样给消费者表达这样的内容呢?也就是说我们该如何科学地推广我们的数字电视呢? 推广是沟通的活儿,就是在产品定了之后怎样告诉自己的买主,自己的产品好在什么地方,你为什么应该买我的产品而不是其他的品牌的产品。推广在中国的营销界被弄昏了头,手段繁多,形式各异的手段把要推广的内容都淹没了,因此造成的局面是:推广的现实是我们大多在兴奋地推广一些没有什么效果的形式。 在所有中国家电的品类中彩电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产品,几乎全部的关键部件都在跨国公司手里,实际留给本土企业的需求化创新空间非常小,这就意味着我们的产品功能是同质化的,没有办法,这是产业的实际,这种实际对我们的企业的产品推广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没有差异、没有好的理由的产品是没有人要的,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下必须强化推广与传播的差异,从而强化自己的产品差异 。 请大家记好了吧,任何一个企业从来不是在推广品牌、推广产品或者是形象或者是其他的其他,你的所有的推广最终都是在推广信息而不是其他,说白了推广就是在推动要推出的信息在流动,当然其目标是把信息送到目标客户群的脑袋里,也当然能放进脑子的信息是能吸引消费群的信息。 在传播内容同质的时候,制造传播差异的关键方法是在同样内容中找到不同的角度来传播,我们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数字电视目前的传播方向明显走调了,具体做法如下。 中国彩电市场目前的推广重点是数字高清电视,中间有很多分散的内容点,比如说数字电视的标准等问题。本土大部分企业都在用自己制造的数字高清战略来装扮自己,抛出的东西基本上都是自己对自己数字电视的技术的解释,另外,大部分的话题是针对对手的口水,你怎样打我,我怎样打你,并且是越打越来劲。先进一点就是用像素的概念把自己所有的产品花哨一下隆重推出。 关于作者: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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