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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牌照租借走向何方 信息产业部的手机牌照制度导致了手机牌照的资源性稀缺,从而造成了手机行业的暴利,而手机行业的暴利又诱使厂商走借牌捷径挺进手机市场。 4月11日,信息产业部召集国内各大手机厂商的首脑在宁波举行了内部会议。会上,信息产业部对搞贴牌、租借、出卖手机生产牌照的厂商进行了严厉批评。 同时,信息产业部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电话进网管理的通知》(信部电函<2003>128号文件)和《电信设备证后监督管理办法》(信部电<2003>189号文件)。128号文件重新梳理了手机入网管理流程:手机企业申请新型手机进入中国的移动通信网络之前,必须到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提交申请报告。 7月7日,信息产业部在青岛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规范手机许可证的管理。并指出,将追究以租借手机许可证牟利的手机厂商的责任,罚没手机商借牌非法所得,并对情节恶劣者处以取消其手机生产资格等处罚。 种种迹象表明,为引领行业健康发展,信息产业部开始整顿市场,连续出拳规范手机许可证管理,而手机牌照租借似乎首当其冲。那么,手机牌照租借者如何支招?手机牌照租借将走向何方? 截止2002年底,信息产业部共发放了49张牌照,而市场上销售的手机品牌却有近百家之多。据统计,2002年共核发手机进网许可证404张,2003年上半年核发的进网许可证又达312张,在1年半的时间中就有700多款新手机问世。如此多的厂商及款式,其手机牌照资源来自何方? 市场显示,为取得生产手机的权限,没有手机生产牌照的厂商或是收购有牌照的企业,或是和有牌照的企业联合,或大搞贴牌生产之外,有不少厂商是以租借手机牌照的途径进入市场的。原因是部分有牌照却没有实力的厂商充当起了牌照贩子,其主业变成了收取“牌照使用费”,这些公司的手机产品均由其他无牌照厂商生产。也有不少有手机生产能力的厂商以租借牌照形式作为“副业”谋利。业内流传的典型是,南方某手机公司,就成了为一些国内厂商提供手机牌照的“绿色通道”,广东、深圳一些知名的手机生产企业与该公司合作,手机产品由自己生产和销售,只是利用该公司的入网许可证,走租借牌照的捷径直抵市场。 值得一提的是,与收购、合资、贴牌等形式相比较,以租借牌照的形式进入市场的成本支出要低很多,从而使更多的企业选择了后者。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市场上有数十家之多借牌生产的手机企业。而拥有手机牌照的三十多家国产手机厂商中只有波导、科健、TCL等少数几家没有出租牌照。 尽管在借牌还是贴牌上厂商各持己见,但业内认为,目前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的成功的借牌企业有:借牌南京熊猫的上海易美和深圳金立;借牌中电通信的多普达,台湾上奇科技和美国Handspring;借牌深圳国威的托普集团,以及借牌“东方通 信”日前因“历史问题”而突然死亡的深圳科特等。 借牌者,可谓前堵后拥,络绎不绝。2003年初,台湾手机厂商明基声称“无论借谁的牌照,今年我们一定要推出自己的手机”。与此同时,创维也在借牌路上蠢蠢欲动。 我国手机用户数年增长堪称高速。据统计,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2001年达到1.45亿户,2002年达到2.066亿,预计2003年,将超过2.6亿。信息产业部最新报告表明,我国手机电话产量已占到全球总量的1/2,移动通信网络规模与用户数量均占世界第一。 即使如此,我国移动电话市场普及率还很低,发展空间仍然很大。日前,市场调研机构In-Stat/MDR一份调查显示,从现在起到2007年的五年时间里,平均每年新增的手机用户为1.86亿,而在东亚、南亚地区——特别是中国以及非洲和中东等手机远未普及的地区,将成为未来几年内驱动手机市场增长的主动力。 由于市场广阔,相对于一个没有开放手机生产牌照的国内市场来说,手机牌照的限量发放,在造成了手机牌照的资源稀缺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滋生了手机行业的暴利。目前中国手机市场行业平均利润空间在15%——35%左右,单机利润来看更是令人心惊:TCL通讯2001年销售手机160万台,利润3亿元,2002年上半年销售手机200多万台,利润4.5亿元,单机平均利润在225元以上;波导手机2002年上半年销售收入约22亿元,净利润为5629万元,单机平均利润在150元以上;ST厦新连年亏损,凭2002年推出的一款厦新A8便一举摘掉ST的帽子而扬名业内,厦新从A8上赚到的单机利润大约在1000元左右。 据业内人士透露,现在手机牌照的“品牌使用费”即租借费,每台60元左右,若以2002年国内厂家GSM手机销量最少的12万台计,光“出租”牌照,拥有手机牌照的企业什么也不干,一年便可坐享净利720万元。2002年CDMA手机厂家的国内平均销量是80万台,按照出借牌照生产来折算,出租牌照者的利润就在6400万元以上。即使一台手机的利润仅按120元计算,即承租手机牌照者与出借者平分利润,承租者的利润也同样可观。 此种情况下,手机牌照犹如一架印钞机。拥有手机牌照者,如果自己具有手机研发生产能力,一年便可赚几千万甚至上亿元;即使没有研发生产能力,通过出租手机牌照也相当于拥有了一笔巨额财富,一年少则赚几百万,多则达千万,要量化手机牌照的价值,其价值便是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由此可见,对于手机牌照的“出租者”与“承租者”来说,手机牌照租借无疑是一种双赢;一方不用任何付出就能拿到不菲的“使用费”,有的还可以丰富自有品牌;另一方则绕过诸多的限制,低成本进入手机暴利行业,赚取丰厚利润。 这也就不难明白,为何手机牌照申请者与承租者一浪高过一浪,绵延不绝了,正所谓“天下攘攘,皆为利来;天下熙熙,皆为利往。”据悉,截至目前,欲申请手机牌照者又已达数十家之多。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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