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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明善: 坚持就有希望 虽然有些疲惫,但一提起摩托车,尹明善就像在沙漠里跋涉的人看到了一眼清泉。对于摩托车的情感,已经无关成功。年过六旬,能够让他一直坚持下去的,总有一些无形的理由,譬如,一种设想,一种对合理与不合理的判断和取舍。 这就注定了他不能安稳,更不甘寂寞。 摩托车消费税改革什么时候才会水落石出?在新的市场环境里,中国摩托车的前景到底会怎样?2004年3月10日,阳光流金。在全国政协二次会议重庆代表团的驻地——北京华润饭店,尹明善会见了本刊总编王立佳和主编叶佳,就以上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语不惊人誓不休。”这是许多接触过他的人对他的评价,而他接受本刊专访的时候,一改以前的风格,语调低沉而有力。这大出我们的意料。 透过背后的落地窗,阳光暖暖地晒在他的身上。“这次,我提出了两个提案,一个是《关于改革摩托车消费税的建议》,另外一个是《关于提高大排量摩托车出口退税的建议》,都是关于摩托车的。”尽管声音有些低沉,但仍然可以感觉到这里面所包含着的执着。 “我是一有机会就呼吁,逢人便说。”说到这里,他把眼镜摘下来,缓慢地掏出纸巾擦拭。“摩托车是一个很争气的行业。它没有让国家花什么钱,也没有操什么心。”显然,他想表达的是许多摩托车企业的共同意愿,为中国摩托车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遗憾的是,尽管这样的呼声此起彼伏,却始终没有成为现实。 他坚持自己的观点,不会轻易改变。在对改革消费税的坚持上,表现尤为突出。“参加‘两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来自摩托车行业的不多,我有义务和责任反映行业的心声。这不仅仅是力帆集团的事情。”这种动力,更多的是来自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所肩负的责任。 他的提案简明扼要,直点要害。“我的提案针对性很强,很尖锐。”在提案中,他列举出征收摩托车消费税的四大不合理理由:一是根据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摩托车应该不在征收之列;二是摩托车在中国的市场主要是农村,农民将其作为代步工具和生产工具,征收高达10%的消费税,不符合党中央和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精神;三是汽车2.2升及以上的消费税率为8%,2.2升以下为5%,今年规定达到排放标准的还将免征,而摩托车排量小得多,却要高于汽车;四是摩托车产销和出口都是世界第一,去年创汇达22.2亿美元,由于征收消费税使摩托车利润日薄,而汽车本身利润就很高,在消费税上却还享受特殊待遇,这是对摩托车行业的歧视。 接着,他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要么取消摩托车消费税,要么达到标准的取消消费税,要么,将消费税率调整为3%,并且改在消费环节征收。“我已经跟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领导当面进行了交谈,直接地表达了我们的意愿。他们会在具体研究后,给我们一个答复。” 对于改革摩托车消费税,他有自己的独特见解。“这是一个净化摩托车行业环境的有效手段。就拿摩托车的发动机来说,发动机的技术门槛比整车高得多。因为没有消费税,所以,重庆以前有100多家发动机生产厂家,现在剩下不到10家,而且都具备了一定的竞争力。因为,那样的竞争是公平而有序的。同样的,如果取消摩托车的消费税,势必使行业的竞争环境更趋公平,这有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这种竞争将使企业进行新的优胜劣汰,增强企业和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这样的呼声甚嚣尘上,但是,在现实中却是雷声大雨点小。所以,“我无论在什么场合,只要有机会,我都会说。这是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它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这几乎成为了他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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