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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协会,囚徒困境 这是中国营销传播网(EMKT)、《成功营销》杂志合作推出的“每月一谈”栏目,由专家确定选题后,刊登在中国营销传播网上,最后整理后刊登在《成功营销》2004年7月。 背景: 近年来,许多大卖场凭借着自己的“优势资源”,一直向供货商们收取名目繁多的各类“霸王费”。据了解,目前在西安,如果供货商想进入一家商场、超市,必须无条件“上缴”建档费、节庆费、店庆费、装修费、店外广告费、首批订单免付款、残损丢失补贴费、配送费等几十种费用。 2004年5月底,西安市80多家供货商在市商贸委、市商联会的组织下首次联起手来,成立了陕西供货商企业工作委员会。除了增强供应商彼此间的合作,实现信息、资源、管理共享,打造自身核心竞争力外,委员会更主要的目标是向商场、超市的“霸王条款”叫板,对商场的收费项目将实行听证;对不合理的乱收费,将由协会出面协调;通过协会对供货商企业进行自律,建立信用体系等,改变往日“任人宰割”的局面,以集体的方式来抵抗超市风险。 疑问: 理想与现实之间是否还横亘着一个供大于求的现实?为了与终端“讲理”,你可以不供货,也许恰为竞争对手提供了进入的大好时机。供货商是否再一次面临着囚徒困境?当彩电同盟、炒货同盟都在一个“利”字面前分崩离析后,这种本身并不存在对成员企业利益有强有力约束的机制,能保持多久? 平等,又如何在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实现? 正方: 第五代人 当厂家和分销商们在和商超叫劲中处于劣势时,供货商协会的形成是一种必然趋势。原因在于两方面,一是厂家在短期内不可能把自己的产品品牌做大,做强;二是各厂家有着共同的合作基础。厂商关系中,单个厂家不可能在与商超的竞争中获胜,这时必将寻找与自己有着相同“命运”的人,这为供货商协会的形成奠定了基础。XCY6925350! 就长远的发展来看,行业协会形式是趋势,但需要时间,更需要社会环境的改善,行业联合、连锁最终都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省社会资源,也是竞争的必要。 反方: 我心荡漾 由于协会对其约束有限,背离合约不必另外付出成本。所以,对任何一个成员都一样,其利益与风险不对称,存在背离的利益驱动。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零售商总是能各个击破。供应商的替代性很大,所以,在谈判中,零售商进可攻,退可守,而供应商的退路不多。经销商和供应商在对零售商的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如果没有国家法律限制,零售商就会滥用自己处于强势地位获得的市场权力。也就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社会问题,单靠他们自己协商是解决不了的。国外也是一样,应该依靠政府立法来保障供应商的利益。 第五代人 这种协会不会长期存在下去,因为他们之间的实力、发展战略并不相同,所以在与商超的谈判中步调不会长久地一致。要解决这种工商关系的根本还在于厂家和经销商树立自己的品牌,增强自己的实力,从而获得永久的竞争优势。 一只勇敢的兔子 供货商协会并非执法机构,卖场收费也涉及不到公共利益。收费听证,此路不通。这些供货商,实质就是中间商、代理商,从很多行业的渠道扁平化趋势来看,如果他们还是沿用以前的供货、结账、提取差价、兑现返利的做法,肯定会被列入淘汰的行列。他们的出路应该是:跳出目前的局限,把网点、终端向社区分散、范围扩大、群体细化,形成一种制衡的力量;其次,利用联合起来的资源,形成一个物流配送网络——当然眼前还是以大卖场为主要,转变自己的职能,否则改行。供应商们能够在同大卖场的博弈中获益,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供货商协会如何运作,是在于供货商们如何转变自己的职能,成为渠道的增值服务商,而不仅仅是一个环节。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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