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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国有企业管理 新加坡属于亚洲四小龙之一,经济发达,国家富裕。新加坡的国民经济中,国有企业的贡献占很大比重,国有企业对新加坡经济的腾飞及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与我们一般认识有很大差异的是,新加坡的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相当高,1989年国立新加坡大学的3位经济学家曾对全新500家最大企业(包括国有和私有)进行了调查,发现国有企业、外国跨国公司和本地私有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分别28.8%、7.3%和2%——国有企业的效益明显高于私有企业。那么新加坡的国有企业是怎么管理的呢?本文拟以新加坡著名国有企业淡马锡控股为例来剖析一二。 一、设立国有控股公司行使出资人所有权 新加坡在刚刚获得独立时,经济基础非常薄弱,国内市场狭小,私人资本少,投资能力极其有限,为了迅速发展经济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政府做出的选择是集中全国的财力和人力直接创办一批国有企业。新加坡创立国有企业一般有两大类业务领域:一类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稳定或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产业,如电力、煤气、水务、博彩等行业;另一类是新加坡未来国家竞争力所在的行业,这些行业由于未来前景不甚明朗或初期风险较大,民间资本不愿意投资,这时国家担负起引导国民经济发展的任务,出资设立企业。 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必须履行所有者权益,那么,新加坡政府如何履行所有者权利、管理这些国有企业呢?一般说来,发达国家管理国有企业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国家设立专门主管部门行使出资者所有权。采用这种做法的国家最典型的是联邦德国和法国。在联邦德国,财政部代表国家对国有企业行使所有权;在法国,财政经济和预算部代表国家拥有国有资产。 另一种是建立国家控股公司代行出资者权力,如意大利。这种模式是政府不直接管理国有企业,而在政府与众多国有企业之间设立国家控股公司,国家控股公司代表国家持有国有企业股权并行使股东权利。通过在国有企业与政府之间设立这种控股公司,割断了国家与企业间的直接联系,国家控股公司负责管理国家拥有的股份,代行国家所有权,是法人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一是充当隔离层和保护层,使企业免受不必要的政治干预,实现政企分开;二是对所有权进行专业化管理,如提供比政府专业部门更有效的战略指导和实行完善的财务纪律;三是协调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有关政策,防止各部门之间政策不一带来的矛盾;四是督促下属运行公司和企业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策,保护所有者利益不受侵害。 新加坡采用的也是这种模式,而淡马锡就是这样一个国家控股公司。 淡马锡控股成立于1974年,是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新加坡最大的一家国有控股公司。专门经营和管理新加坡政府投入到各类国有企业资本的国家资产经营和管理公司;公司以控股方式直接管理着23家国有企业,间接管理或控制的企业达到2000多家,在金融、电信、传媒、能源、公共事业、基础设施与工程、运输与物流等产业领域,都有较大的发展。其属下的企业包括新加坡发展银行、新加坡电信公司、新加坡航空公司、新加坡电力公司等一些知名的企业。其所控制公司的营业额占新加坡国内生产总值的13%,成立30年来,淡马锡的经营业绩是净资产收益率年平均超过18%,给国家股东的年分红平均超过6.7%。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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