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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鲁”特色:先打工再推销 尼鲁(NIRO)公司是丹麦著名的一家大型跨国公司,其业务遍及世界各地。该公司的一些独特的营销管理方式,很值得国内同仁参考借鉴。 尼鲁公司的销售部门是个薪水高、福利好的部门,是不少员工向往的地方。因此,尼鲁公司在营销部门的用人管理上除了一般的学历、专业要求外,还有一个绝对不含糊的条件,那就是,只有在该公司下属的工厂中干过一线工作五年以上的员工才有搞营销工作的资格。就算你是营销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也得到工厂中接触具体的生产适动。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让未来的营销人员了解自己将要推销产品的工艺流程,熟悉产品的性能、生产成本。只有这样,才能在今后的推销工作中对客户的有关公司、产品疑问作出满意的答复。尼鲁公司对自己本土的员工这样要求,就连对他们在世界各地招聘的代理人也不例外。如中方代理人在被聘用后,曾到哥本哈根公司本部受训半年,这期间,他完全是在车间和试验室里度过的。的确,一个对自己所推销产品的性能、成本都不了解的营销人员,怎样同客户讨价还价呢?
“时间就是金钱”,对国内同行并不陌生,对于国外商家来说显得理解尤深。我们看到,国内不少单位常因经费问题而对出差人员的交通工具、住宿条件作了或多或少的限制。而尼鲁公司的原则是“能乘飞机不坐火车,能坐出租汽车不挤公共汽车”。这样,在当今激烈的商业竞争中,抓紧了时间就等于抓住了机会,而抓住了稍纵即逝的商业机会就能获得良好的商业回报。另外,该公司的营销人员出差时的住宿条件一般都是宾馆,特别是在有客户时,更是要住三、四星级之类的高档宾馆,之所以这样,不仅是因为尼鲁公司员工的工作条件好,更重要团员要闻风麦明:尼昌曲司是个实力雄厚的大公司,住在这种气派高雅的地方,能够给客户产生一种信任感,有利于生意。但是,该公司的员工一般还是会替公司着想,平时没有客户一起时,他们自己还是住一百多元一天的普通客房,这一点也显示出尼鲁员工的高素质。
“佣金制”恐怕是商界服务业再熟悉不过的一种报酬方式,但在尼鲁这样的世男性大公司里却一反常态地不采用“佣金制”。原因阿在?原来是公司为了防止“内讧”——因为该公司的业务主要是提供大型成套设备,这类业务往往往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都没有几起,所以为了避免业务员为争夺一笔难得的业务报价不一,承诺各异而影响企业的总体营销计划(价格、产品声誉、公司形象等),甚至进而造成公司员工的不团结等,正是由于无佣金,所以有了业务你做我做大家协力做,到了年终时,老板再根据每个营销人员的工作情况(不仅考察销售额)给予红包奖励。 这样的特色或许并非什么惊人之举,但它却让尼鲁公司红遍世界、响誉全球。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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