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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才不遇者的愤怒
序: 近日,阅读了景素奇先生的一篇文章,题目为《别让“怀才不遇”者迷了眼……》,文章以韩总的遭遇为话题,叙述了一个“以‘怀才不遇’为名,行‘怀才行骗’之事”的故事,然后得出“这些“怀才”者 ,之所以“不遇”,究其根源,还在自身致命的职业缺陷”以及“怀才不遇者,可怜…可怜…而我们的老板们,则应记住那句老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结论。对此,笔者感觉有些偏颇,不敢完全苟同。 当老板们 : 被“怀才不遇”者 迷了眼, 吃亏、上当、受骗…… 是否考虑过 : 是“怀才不遇”者的问题? 还是你们自身的问题 ? 而这些“怀才不遇”者, 之所以能迷住你的眼, 究其根源, 还在于老板们, 无法准确把握识才、用才之道…… 当我们的老板们在哀叹被“怀才不遇者”迷了者,惊呼吃亏、上当之时,您是否考虑过自身的问题?是“怀才不遇”之人骗了你?还是自己没有准确把握识才、用才之道?而这些遭遇,究其根源还在于你自己,因为你是老板,你是主角,你是用才之人。正如专业收藏宝物之人,高价买了个赝品,,识宝不清,是赝品之罪吗?不要把罪责全加于“怀才不遇”者,“怀才”之人是有的,只是不遇,或遇而不识。还是把精力用在如何寻才、识才和用才上吧! 驳一:“怀才“之人,是否为“怀真才”之人? 谈及“怀才不遇”之人,首先应考证其才之真实,其才之程度,是怀真才之人?还是怀虚才之人?是怀全才之人?还是怀专才之人? 如果为怀真才之人,还可以称之为“怀才”;如果是怀虚才之人,或者说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之人,我们就不应该称之为“怀才”,因为那是假的,是虚的,不能称之为“才”,更不能称之为“怀才”之人。对“怀才”之人评判时,首先应先把范围划定清楚。 景素奇先生文中提到的这位在国企IT部门上班、已年过四十的清华毕业生,没有看到其事情的结果,从他的经历中也没有过成功的的经历和业绩, 所以不能类比为“怀才不遇”之人,对其的分析和推论也不能作为“怀才不遇”者的结论。 驳二:“怀才不遇”之人,是否为“怀才不予”之人? 对景素奇先生文中清华毕业生,假设从文中描述的“韩总发现这位怀才不遇者思路敏捷清晰,并且做了一整套工作规划,还附带有时间进度表,非常专业”以及“初期阶段,工作进展迅速,韩总十分高兴”这些情况来判定这位老兄基本上算是“怀才”者的话,但其后的表现却不能说明这位老兄是“不遇”之人,而是“不予”之人。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把他的所谓“才”付与韩总,最终目的是行骗,或者他根本就是“最先进的设备”的代理商,他的目的就是为了推广这套设备。所以他也不能称之为“怀才不遇”之人,而是“怀才不予”或“怀才行骗”之人。对这种人,还是远远的躲开为妙!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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